03-工资总额管理(11.1讨论稿)-带标注.docx
《03-工资总额管理(11.1讨论稿)-带标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03-工资总额管理(11.1讨论稿)-带标注.docx(17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讨论稿2019.11.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工资分配监管体制,发挥薪酬的激励约束与引领作用,增强企业活力,促进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国家、集团公司新要求相应调整),结合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四川分公司、华电四川发电有限公司、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工资总额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
2、适应的工资分配制度,健全完善薪酬对标机制,逐步形成适应市场竞争的薪酬分配体系。(二)坚持效益效率导向。按照质量第一、效益优先的要求,工资总额与效益同向联动、根据效率适度调整,实现员工工资能增能减,充分调动员工创效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企业活力。(三)坚持分级管理。完善公司总体管控与企业自主分配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分级管理体制,公司管控各企业总体工资水平,各企业依法依规自主决定内部薪酬分配。(四)坚持分类管理。根据功能定位、产业特点、业务市场化程度、发展阶段等企业实际,分类实行差异化的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引导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不断提高资产保值增值能=(参照集团公司办法调整,原为坚持效益导向、强化质量
3、效率考核,完善分类管理、深化激励约束机制,推进收入联动、优化内部分配关系,做实管理责任、加强监督检查调控)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企业、专项工作机构(以下统一简称企业),其中合署办公企业作为一家企业核算工资总额。(新增专项工作机构)第二章职责与分工(本章主要参照集团公司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略作补充)第四条公司负责所属企业的工资分配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法规、集团公司工资管理制度及调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制度,报集团公司备案后实施;(二)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年度工资预算方案,根据集团公司同意的年度工资预算方案,审定所属企业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并对执行情况
4、进行监督和评价;(三)负责对企业内部分配进行指导和监督。第五条各企业负责本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公司工资分配管理相关要求,坚持以岗位价值为基础、以业绩贡献为核心,建立健全科学合理、能增能减的工资分配制度,合理调整企业内部收入分配关系:(二)负责根据公司要求及本企业效益完成情况,控制本企业工资总额预算执行进度;(三)负责工资分配日常管理等工作,严格规范工资列支渠道。第三章工资总额的构成第六条工资总额以会计年度为核算周期,包括企业负责人薪酬(原办法为企业领导人员年薪)、在岗员工工资、不在岗员工工资(原办法中统称为员工工资,在员工工资章节中进行区分,现直接在工资总
5、额构成中分为两类)、专项工资和奖惩工资五部分。即:企业工资总额二企业负责人薪酬+在岗员工工资+不在岗员工工资+专项工资+奖惩工资第七条企业负责人薪酬根据企业效益效率、业绩考核、综合考评、职工薪酬等因素综合核定,在企业工资总额中单列,相关办法另行制订。(结合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进行调整)第八条在岗员工工资根据企业功能定位、业务特点等实施差异化分类管理。第九条不在岗员工工资包括内退人员退养金及协议离岗人员生活费等,在工资总额中单列。第十条专项工资是为解决企业特殊工作需求而设立的工资,主要包括各类津补贴及对外创收工资等,具体项目可根据年度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在工资总额中单列。第十一条奖惩工资是指根据
6、集团公司及公司有关文件规定或专门研究给予的奖励和考核,在企业工资总额中单列。第四章在岗员工工资第十二条工资总额分类管理各企业根据功能定位分为效益贡献型、市场竞争型、管理提升型和专项工作机构四类。(原办法将企业分为甲类-市场程度较低的发电企业、专业公司、停工停产企业;乙类-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工程公司)效益贡献型主要包括已投产发电企业(含生产基建并行期发电企业)等;市场竞争型主要指工程公司,暂只适用于工程公司本部;管理提升型主要包括前期基建企业、攀枝花西区分公司、燃料公司、投资公司、留守处等;专项工作机构主要包括财务核算中心、营销中心等。(一)对于效益贡献型企业,在岗员工工资总额主要与企业利润总额等
7、反映企业效益的指标挂钩。员工工资水平根据人工成本利润率、劳动生产率等反映企业效率的指标,结合薪酬对标情况合理确定。在预算范围不发生变化和合理控制全口径人工成本的前提下,超员企业在岗员工增人不增资、减人少减资,缺员企业在岗员工增人增资、减人不减资。其中,增人或减人根据在岗员工总人数变化确定;减人少减资的,核减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在岗员工转内退、机构改革或企业发展阶段变化等原因批量调动人员的,不适用于减人不减资或减人少减资。I(原办法根据实行增人增资、减人减资)(二)对于市场竞争型企业,在岗员工工资总额实行增人增资、减人减资。在岗员工工资水平主要与企业创造效益情况和成本承受能力挂钩,并结合公司
8、整体工资水平进行调控。(三)对于管理提升型企业,原则上在岗员工工资总额实行增人增资、减人减资。员工工资增减主要与公司整体效益和企业年度绩效完成情况挂钩,同时根据公司内部可比企业工资水平,参考劳动力市场价位合理调控员工工资水平。(四)对于专项工作机构,在岗员工工资总额实行增人增资、减人减资。员工工资增减主要与公司整体效益和企业工作完成情况挂钩,同时根据公司整体工资水平,参考劳动力市场价位合理调控员工工资水平。(新增)第十三条工资总额决定机制(一)效益贡献型企业在岗员工工资总额与企业利润总额增降情况挂钩联动,计算公式为:在岗员工工资总额=(在岗员工工资总额基数+I利润总额增量I义挂钩系数)X调节系
9、数(原办法分别以上年定员内和定员外人均工资水平为基数,根据利润增长率和企业绩效考核得分率确定人均工资增降率。现办法以上年工资总额为基数,工资增量与企业利润增长额度挂钩,挂钩系数结合净利润目标积极程度及盈亏状态确定,不再直接与企业绩效考核结果挂钩)L在岗员工工资总额基数:以企业上年在岗员工工资总额为基础,剔除专项工资、其他奖惩等一次性因素,并按规定根据人数变化相应增减工资后确定。2.挂钩系数:根据企业利润总额增减情况,结合净利润目标值先进程度确定。净利润目标值分档与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分档一致。净利润目标分档盈亏状态挂钩系数一档盈利Kl亏损Gl二档盈利K2亏损G2三档盈利K3亏损G3利润总额增长的
10、,挂钩系数一般在0%至15%之间取数;利润总额下降的,挂钩系数一般在-10%至0%之间取数。具体取值根据当年实际情况确定,劳动生产率同比下降的,挂钩系数适当下调。企业受国家政策调整、不可抗力等非经营性因素影响导致利润总额大幅波动的,适当考虑政策性增减利因素,合理调整工资总额变动幅度。3.调节系数:根据公司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情况确定,下同。(一)市场竞争型企业在岗员工工资与承担主业人工成本同向联动,计算公式为:在岗员工工资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基本工资=人均工资基数义人数绩效工资二人均工资基数X考核系数X人数L人均工资基数:2019年以上年公司所属专业公司在岗员工平均工资水平的60%为基数,以后
11、年度在此基础上随公司基层企业在岗员工平均工资增降情况调整。2 .人数:根据企业年均计薪人数据实核定。3 .考核系数:承担主业人工成本6000万元及以上,对应考核系数3;承担主业人工成本3000万元,对应考核系数1;承担主业人工成本1500万元及以下,对应考核系数0。根据实际承担主业人工成本情况按插值法计算。(原办法考核系数同时与营业收入、承担主业成本和绩效考核得分挂钩)(三)管理提升型在岗员工工资与公司整体工资增降及企业绩效考核情况挂钩联动,计算公式为:在岗员工工资总额二人均工资基数X人数X(1+人均工资增降率)X调节系数L人均工资基数:以企业上年在岗员工人均工资(剔除专项工资、其他奖惩等一次
12、性因素,下同)为基数。4 .人数:根据企业年均计薪人数据实核定。5 .人均工资增降率:参照公司基层企业在岗员工人均工资增降率水平,根据企业绩效考核结果酌情调整。企业业绩考核等级低于B级的,人均工资增降率适当下调,原则上最多下调5个百分点。(原办法专业公司人均工资增降率根据企业利润增长率和企业绩效考核得分率确定,前期基建企业、留守处人均工资增降率根据企业绩效考核得分率确定)(四)专项工作机构(本部分为新增)在岗员工工资与公司整体工资增降及企业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挂钩联动,计算公式为:在岗员工工资总额二人均工资基数X人数X(1+人均工资增降率)X调节系数L人均工资基数:初次核定时以上年公司所属企业在岗
13、员工人均工资的LlL3倍为基数,具体倍数结合专项机构功能定位、工作难度等由公司研究决定。以后年度以本企业上年在岗员工人均工资为基数。2 .人数:根据企业年均计薪人数据实核定。3 .人均工资增降率:参照公司基层企业在岗员工人均工资增降率水平,根据工作完成情况等酌情调整。当年工作未完成既定目标,或在月度工作会上被考核的,人均工资增降率适当下调,原则上最多下调5个百分点。4 .调节系数:根据公司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情况确定,与效益贡献型企业取值相同。(五)企业发生兼并重组、资产转让并购等情况的,依据财务会计报表,在同步调整效益指标的情况下,据实增加或减少工资总额。第十四条工资总额对标调节机制(新增)在工
14、资总额决定机制确定的工资总额基础上,建立工资总额对标调节机制。在可比情况下,根据对标情况确定合理调控企业工资水平。(一)对于效益贡献型企业,人均利润对标结果与人均工资对标结果不匹配的,适当调控在岗员工工资总额,调控幅度原则上控制在10%以内。人均利润二利润总额年均在岗职工人数若利润总额为负,年均在岗职工人数直接根据定员人数确定。计算人均利润的在岗职工人数不含领导、不含基建职工。(二)对于市场竞争型企业,原则上人均工资不超过公司所属企业在岗员工平均工资的3倍,不低于公司所属企业在岗员工平均工资的60%o工程公司本部人工成本要与其成本承受能力相适应,若工程公司本部无法承担按本办法核定的工资时,相应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03 工资总额 管理 11.1 讨论 标注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8894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