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铁六局集团天津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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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豺雕服麟腿蹄限公敢件中铁六津法(2017)31号关于印发中铁六局集团天津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现将修订后的中铁六局集团天津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中铁六局集团天津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实施细则(中铁六津企(2012)64号),同时废止。中铁六局集团天津铁路建设有限公司2017年7月10日中铁六局集团天津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促进工程项目合同管理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根据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办法、中铁六局集团天津铁路建设有限公司合同管
2、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项目合同”,是指为履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分包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拆迁合同、技术(服务)合同、临时用地合同等。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各单位”,是指公司所属项目部和分公司。第四条公司所属各单位一律不得对外签订合同(包括补充合同)、协议、担保、承诺等相关法律责任事项,所有的签字、盖章均应由公司统一办理。第五条工程项目合同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综合管理与专项管理相结合、分工负责、归口把关的管理体制。第二章管理职责与分工第六条工程项目合同实行两级管理:(一)公司主要负责所属各单位履行
3、的合同的评审、签订、履行监督、纠纷处理等,督导所属各单位开展合同管理工作。(二)公司所属各单位是工程项目合同的实际履行人。各单位经理是合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经营副经理(总经济师)分管合同管理工作。各单位合同承办部门,是指各单位中与实现某一合同目的联系最为密切,并负责主办这一合同相关工作的职能部门,即按合同分类确定的主责部门。其合同管理职责为:负责合同前期业务洽谈、资信调查、文本起草、合同初评、报请公司二次评审、合同履行、资料收集和存档等。第七条综合管理和专项管理相结合:(一)法律合规部是公司的合同综合管理机构,主要负责本单位的合同管理体系建设、制度建设、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合同用印、生效合
4、同的备份保存等。(二)各有关职能部门是公司的合同专项管理机构,作为签约承办部门时,负责起草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合同文本,主要负责合同的初步可行性研究、业务洽谈、资信调查、合同评审、签订、合同交底、实施控制、风险管理等工作;对于项目部组织签订工程项目合同,主要负责合同的二次评审、签订、执行控制、风险管理、并负责对所属项目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等。第八条为了便于管理和落实责任,公司对各类工程项目合同的专项管理部门分工如下:公司市场营销部负责承包合同的专项管理;工程经济管理部负责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和劳务分包合同的专项管理;物资管理部负责物资买卖、“代甲”设备采购、承租周转材料、出租周转料、临时活动房屋(钢
5、结构、集装箱)买卖合同的专项管理;机械设备部负责施工生产用的机械设备买卖、承租设备、出租设备、运输合同的专项管理;劳务管理中心负责劳务零工合同和劳务合作协议的专项管理;工程技术部负责工程专业分包、“代甲”拆迁、工程施工供电供水、临时占用土地道路、施工安全(配合)、测量仪器买卖合同的专项管理;科技部负责信息化管理、科研课题、软件、电子设备采购合同的专项管理;试验检测中心负责试验设备用具采购、试验检测咨询合同的专项管理;社会事业管理中心负责承租(驻地房屋设施)、临时活动房屋(钢结构、集装箱除外)买卖、后勤生活办公用品买卖、出租(房屋、场地)合同的专项管理;其他类别的工程项目合同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确定
6、合同专项管理部门。第三章合同评审第九条所有工程项目合同在签订前都必须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内部初评和公司二次评审。合同评审前,各单位承办部门负责对合同相对人的资信情况要认真调查,包括合同相对人的法人资格、资质、经营范围、履约能力及资产、信誉情况,并对其提交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关文件和资料的真实有效性进行审查。第十条各单位应首先进行内部初评,由各单位经理或分管领导组织合同初评,初评阶段须按公司重要事项党政会签制度执行党政联席会签。具体规定如下:(一)合同评审由合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部门依其业务关联性参加;(二)合同初评应优先采用会议形式,对于标的额较小的简单合同
7、,也可采用书面传阅、网络会签等形式;(三)合同应当优先使用集团公司的统一示范文本,当国家、行业或地方有特殊规定时,从其规定;(四)合同评审应形成书面评审记录工程项目合同评审表,并由参加评审的人员签署意见;(五)严禁与自然人、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签订工程专业分包合同或劳务分包合同;(六)当我方为合同付款业务履行方时,应明确约定我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一般情况下,违约金自我方最后一笔付款时起算,并以该时点的到期欠款金额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总额最高不超过到期欠款金额的1%;(七)合同中要明确约定纠纷解决机构为与我方已建立良好沟通机制的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具体规定为:工
8、程所在地在天津地区的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买卖、租赁、承揽、劳务零工等合同的纠纷解决机构约定在天津铁路运输法院,工程所在地在非天津地区的劳务分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约定在天津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八)对于评审中出现重大争议的合同,应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进行深入研讨、商定,承办部门应做好会议记录,若分歧仍不能解决,则应报请公司主管领导决策。第十一条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合同二次评审,具体分工如下:(一)法律合规部主要负责审查合同相对人的法人工商登记信息或自然人身份信息、信誉等是否满足要求,签约人是否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合同文本是否为公司的示范文本,是否对示范文本的重要条款进行了擅自修改;
9、双方的违约责任是否清晰、明确,尤其是我方逾期付款违约金的标准约定是否过高;纠纷解决机构的选择是否合理;有无违规对外担保等。(二)财务部主要负责审查合同价款金额是否清晰、明确,价款的收取和支付方式是否合理;税费的承担、发票的种类及开具时间等是否明确;价款支付比例是否符合公司债务管理相关要求,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及质保金等。(三)物资管理部和机械设备部主要负责审查物资和机械设备的买卖、租赁合同的供应商是否已在公司办理了准入备案手续;价格及采购程序是否符合公司的限价、集中采购等规定;分包合同中的甲供物资的消耗系数及消耗量是否符合公司规定等。(四)劳务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审查分包合同的承包人是否已在公司办理
10、了准入备案手续等。(五)工程经济管理部主要负责审查分包合同的分包单价及工作内容,验工计价程序是否符合公司的规定等。(六)工程技术部主要负责审查分包工程内容是否与其资质相匹配;分包合同的工期、进度、质量等是否满足工程整体要求;工程量的计量标准、程序等是否符合公司的规定等。第十二条二次评审的具体规定如下:(一)评审方式:原则上由各单位合同管理员传阅至公司各部门及领导评审。对于标的额较大、技术含量高或安全风险大的重大复杂合同,专项管理部门应组织专题会议进行评审,承办部门应做好会议记录。(二)评审条件:各单位提报公司评审前应准备齐相关基础资料,专项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把关。物资采购合同应准备经批复的物资需
11、用计划、物资采购手续(招邀标或竞争性谈判资料、经批复的中标结果报告或采购报告)、供方资质材料及准入证明(编号或证书)、廉洁采购协议;加工订货合同应附加工图纸和技术交底说明书;项目部签订采购合同的需提供项目部合同初评表、委托授权采购书;对方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设备租赁合同应准备设备需求计划;安全协议书;供应商资质材料;项目部合同初评表;对方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专业分包合同应准备业主许可分包文件;已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分包方案;三个以上的分包单位竞标资料;实测量、施工图量、拟订合同量的对比表;项目部合同初评表;对方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务分包合同(工程量形式)应准备劳务分包招标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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