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料桶表面处理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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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原料桶表面处理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烟台艾西特润滑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原料桶表面处理项目项目代码2307-370611-04-01-866303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1861505*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门楼镇斗余工业园余安路188号现有厂区内地理坐标(121Jg16分13.710秒,37度27分29.552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金属制品业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0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
2、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300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比(%)17施工工期I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新增用地面积为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1、产业政策符合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可知,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国家允许的生产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选址符合性本项目位于福山区门楼镇斗余工业园余安路188号,根据鲁(2017)烟台市
3、福不动产权第OOo6058号(见附件),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用地性质要求。项目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亦无需特殊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环境承载能力较强。根据山东省环保厅关于烟台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复函(鲁环发2010124号)、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调整烟台市大沽夹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复函(鲁环函20151053号)和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通知(烟政字20193号),烟台市共有26个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本项目不在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因此本项目建设不会对水源地保护区产生影响。本项目与水源地位置关系详见附图。其他符合性分
4、析3、“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的符合性分析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鲁政字(2020)269号),烟台市发布了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烟政发(2021)7号)、关于发布2022年“三线一单”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烟环委办发(2023)4号),对照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本项目所在区域为福山区门楼镇斗余工业园余安路188号,环境管控单元编码ZH37061120008,环境管控单元名称为门楼镇重点管控单元,管控单元分类为重点管控单元。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内容要求
5、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478.59平方公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551.57平方公里:除生态保护红线外的一般生态空间面积不低于1983.02平方公里。以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涵盖全市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极敏感区,各类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地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海域、海距离项目最近的ttSD-06-Bl-07烟台栖霞白洋河福山银湖湿地水源涵养生态红线区”约为().5km0本项目不在符4岛、河流、湿地、林地、水库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环境质量底线稳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
6、优良率达到80%以上,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各区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到国家、省、市考核要求,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63.6%;入海河流消除劣V类;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97.6%o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6%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本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能源结构调整优化,煤炭消费总量进一步压减,能耗总量及强度指标完成省下达任务。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现总量及强度“双控”,全市用水总量目标控制在17.01亿立方
7、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目标完成省下达任务;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基本消除,平水年份基本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控制国土空间开发强度,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及强度指标达到省下达目标,确保耕地保有量,守住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市开发强度,落实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本项目所利用的资源主要为电,电为清洁能源,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和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项目的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符合空间布局约束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L对市场准
8、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事项符合2.严把化工项目准入关,严禁新建、扩建“两低三高”(附加值低、技术水平低、能耗高、污染物排放高、安全生产风险高)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3.禁止下列损害、破坏古树名木和古树后备资源及其附属设施的行为:攀树、折枝以及剥损树枝、树干、树皮;借用树干做支撑物或倚树搭棚;刻划、张贴、楔钉、挂绳挂物;损坏古树名木附属设施;在距树冠垂直投影5米的范围内堆放物料、挖坑取土、使用明火、排放废气、倾倒污水污物、封砌地面、兴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埋设地下管线;其它不利于生长和保护的行为本
9、项目依托现有厂区及厂房建设,不涉及古树名木4.不再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各种类型燃煤锅炉本项目不涉及燃煤锅炉5.在居民住宅区等人口密集区域和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等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及其周边,不得新建、改建和扩建石化、焦化、制药、油漆、塑料、橡胶、造纸、饲料等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项目或者从事其他产生恶臭气体的生产经营活动生产过程中无恶臭气体产生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化工投资项目原则上应在省政府认定的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和重点监控点内实施,并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海水或卤水提取溟素、新建大型冶金项目配套焦化和制气、氯碱企业耗氯和耗氢项目,可以就地或随原有企业配
10、套建设。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2.严控低水平、高污染、同质化的普通铸件项目建设。对于高端装备及配套零部件铸造项目,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生态环境部门要共同会商,积极支持本项目不属于铸件项目符合3.新建涉工业炉窑的建设项目,原则上要进入园区或工业聚集区,配套建设高效环保治理设施。本项目不涉及工业炉窑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1.在城市建成区及其周边的重污染企业,应当逐步进行搬迁、改造或者转型退出本项目不属于重污染企业2.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本项目属于扩建项目污染物允许排放量:1.按照国家和省生态环境厅清洁化改造要求以
11、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文件规定,按生态环境部的进度要求有序推进分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规范企业按证排污。本项目建成后将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新增污染物取得总量确认书,故不会突破生态环境承载力;符2.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项目危废暂存于危废库,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染物排放管控现有源提标升级改造:1.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合理确定产业布局和发展规模,制定产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严格控制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等工业项目,鼓励、支持现有的工业企业进行技术升级改造。本项目不属于钢铁
12、、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等工业项目2.加强物料运输、储存、装卸、厂内转移、搅拌、破碎、筛分、清理等过程的无组织排放粉尘管理,采取密封、封闭等有效措施,所有进出厂区的物料应封闭运输,运输车辆应进行冲洗;粉状物料应密闭或封闭储存,粒状、块状物料应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储存;物料装卸应设置抑尘喷洒设施或收集处理设施;厂内物料转移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方式输送,不能使用密闭方式的要采取抑尘或封闭措施;物料搅拌、破碎、筛分应封闭进行,并配套除尘设施。本项目调漆、喷漆、自然晾干等工序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废气微负压收
13、集后经水帘+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符合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1.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发现该单位用地污染物含量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土壤污染责任人、土地使用权人应当依法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相关活动。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用地,未达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报告确定的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禁企业及时更新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同时厂区内储备有足够的环境应急物资,实现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故能满足环境风险防控的相关要求符合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2.加强陆源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推动辖区内化工企业落实安全环保主体责任,
14、提升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能力,加强环境风险源邻近海域环境监测和区域环境风险防范。资源利用效率要求水资源利用要求:1.全面实施节约用水集中行动,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继续大力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鼓励节约用水、循环用水,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和节水宣传工作。本项目用水主要为喷漆废气水帘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符合地下水开采要求:1.严格新增地下水取水水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审批。项目不涉及行合土地资源利用要求:1 .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8%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2 .到2022年,人均城镇工矿用地控制在141平方米以内。3 .到
15、2022年,全市大、中型矿山绿色矿山建成率均达到95%以上,“三区两线”可视范围内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率达到90%以上。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生产,不新增用地,满足土地资源利用要求符合禁燃区要求:L除用于城市集中供热的外,禁止新建、扩建、改建燃用高污染燃料或使用高污染燃料制气的项目;现有高污染燃料燃用设施或使用高污染燃料制气的项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拆除或改用天然气、页岩气、液化石油气、电或其他清洁能源。本项目不涉及符合海洋资源利用要求:严厉打击涉渔“三无”船舶,全面取缔“绝户网”等违规渔具。严格执行伏季休渔制度,逐步恢复渔业资源.本项目不涉及符合表2项
16、目与门楼镇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管控类别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1 .执行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空间布局约束要求2 .外夹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照山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烟台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要求管理。3 .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要求管理;一般生态空间按照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试行)执行,原则上按照限制开发区域管理。4 .烟台银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要求,烟台狮子山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执行森林公园管理办法要求。5 .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项目,现有工业大气排放源(燃煤锅炉
17、、工业炉窑等)限期关闭。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保护区范围内;本项目不在银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内;本项目不涉及燃煤锅炉、工业炉窑等。污染物排放管控1.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内禁止焚烧秸秆、工业废弃物、环卫清扫物、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废弃物;本项目主要能源为电能;项目建成后将实施加强餐饮服务业燃料烟气及油烟污染防治,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太阳能、电能等清洁能源。2 .根据园区产业性质和污染排放特征实施重点减排。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环保设施“三同时”、在线监测、排污许可等环保制度。持续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3 .提升高耗水、高污染行业清洁化发展水平,对于超标的水环
18、境控制单元,新建、改建、扩建涉水项目重点污染物实施减量替代;采取综合性的治理措施,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量,保障河道生态基流,确保水体和重点支流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污染物总量控制,新增污染物取得总量确认书。环境风险防控1 .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企业制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园区及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环境风险物质的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对重大危险源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2 .健全和完善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体制,消除尾矿库重大安全隐患。企业及时更新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同时厂区内储备有足够的环境应急物资,实现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故能满
19、足环境风险防控的相关要求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 .地下水执行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资源开发效率地下水开采要求。2 .禁燃区执行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台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要求。3 .自然保护区内禁止使用煤、煤肝石、燃料油(重油和渣油)、石油焦、污染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值的柴油、煤油等高污染燃料。本项目提倡节约用水,不涉及地下水开采。符合管控要求;本项目不在禁燃区内。4、环发201277号文及环发201298号文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文)中要求:新、改、扩建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按照相应技术导则要求,科学预测评价突发性事件或事故可
20、能引发的环境风险,提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从环境风险源、扩散途径、保护目标三方面识别环境风险,科学开展环境风险预测,并提出合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O1298号文)中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里设置环境风险评价相关内容,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完善。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要求计算,本项目Ql,环境风险潜势为I,属于简单分析。本次环评对项目环境风险进行评价,建设单位按照规定设计完善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具体内容见本报告相关内容,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上述环保政策要求。5、本项目与关于印发“十三五”挥发
21、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7121号)符合性分析表3项目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符合性分析标准要求本项目情况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高VoCS排放重点行业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重点地区要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入园区。未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新建炼化项目一律不得建设。严格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等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将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管理。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低(无)VoCS含量
22、的原辅材料,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施。本项目位于福山区门楼镇斗余工业园,满足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入园区的要求;本项目调漆、喷漆、自然晾干等工序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废气微负压收集后经水帘+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全面实施石化行业达标排放。石油炼制、石油化工、合成树脂等行业应严格按照排放标准要求,全面加强精细化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本项目调漆、喷漆、自然晾干等工序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废气微负压收集后经水帘+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由上表可见,本项目满足“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6、项目与鲁环发2017331号文符合性分析本
23、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鲁环发2017331号)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4本项目与鲁环发2017331号文符合性一览表标准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针对涉VOCs排放的“散乱污”企业,在落实2017年环境保护突出问题综合整治攻坚方案山东省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实施细则要求基础上,坚持边整治、边摸排,对新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坚持“先停后治”的原则本项目不属于“散乱污”企业符合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严格涉VOCS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区域内VOCS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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