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60万m2竹木纤维墙板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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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60万m2竹木纤维墙板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福山区腾富装饰材料加工厂编制日期:2023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60万m2竹木纤维墙板项目项目代码2307-370611-04-01-359176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1886638*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福新街道贤和街7号院内地理坐标(东经121度11分35.376秒,北纬37度29分58.668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029其他人造板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七、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20”中“人造板制造202;”中的“其他”建设性质、,
2、新建(迁建)口改建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4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烟台市福山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307-370611-04-01-359176总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20施工工期4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口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115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表1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本项目不开展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名称:福东新兴产业园区审批机关:烟台市福山区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号:烟福政字2
3、01338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文件名称:福东新兴产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福东新兴产业园区跟踪评价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烟台市福山区环境保护局(现更名为烟台市生态环境局福山分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福东新兴产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烟福环审20146号和关于福东新兴产业园区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2020年9月17H)。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用地性质合理性分析: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烟台市福山区福东新兴产业园贤和街7号,位于福东新兴产价符合 性分析业园区内。根据土地证,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福山区福东新兴产业园用地规划,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园区产业定位为:主要吸引
4、以汽车零部件为主的机械加工项目、电子信息项目、特钢制品及新材料项目,并逐步建设科技创新产品和产品开发中心。本项目为年产60万m2竹木纤维墙板项目,属于其他人造板制造行业,不在园区禁止进入行业内,符合园区产业定位。本项目所在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附图2,项目周边环境敏感点见附图3。根据福东新兴产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烟福环审20146号)中要求的环境准入条件内容可知(见表7),本项目不属于禁止进入行业,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要求。表12产业准入清单表行业类别行业小类控制级别机械加工汽车、摩托车整车及发动机、关键零部件系统设施开发、汽车轻量化及环保型新材料制造、自动变速箱、重型汽车变速箱等汽车相关零部
5、件、新型刹车材料制造、轿车轴承制造;污染重以及其他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大量有毒有害及危险化学溶剂、药品等的项目;X电子信息电子计算机制造、电子器件制造、新型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新材料超导材料、能原材料、智能材料、磁性材料、纳米材料;涉及重金属污染的新材料项目;X特钢制品金属结构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的制造;污染重以及其他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大量有毒有害及危险化学溶剂、药品等的项目;X注:优先进入行业;X禁止进入行业拟建项目为年产60万mz竹木纤维墙板项目,属于其他人造板制造行业,不在园区禁止进入行业内
6、,属于福东新兴产业园区允许进入行业,符合园区准入条件。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属于C2029其他人造板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建设项目;本目所用工艺、设备也未列入工信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本项目不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转移指导目录(2018年本)中优先承接发展产业。根据烟台市工业行业发展导向目录,项目不属于限制发展产业,也不属于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因此项目为允许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2、“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的符合性分析其他
7、符合性分析依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烟政发20217号):全市划分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3类环境管控单元,实施分类管控。陆域环境管控单元中优先保护单元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执行各类自然保护地、河湖岸线、海岸线管理要求;重点管控单元重点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治理、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一般管控单元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合理控制开发强度。本项目位于烟台市重点管控单元范围内,根据关于发布2022年“三线一单”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烟环委办发(2023)4号)附件烟台市市级
8、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2022更新版),本项目不在其禁止开发建设活动和限制开发建设活动及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活动的类别。根据关于发布2()22年“三线一单”动态更新成果的通知(烟环委办发(2023)4号)附件: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2更新版),本项目位于福东新兴产业园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代码:ZH37061120013o生态红线及环境管控单元详细分见附图4、附图5。表13与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总体准入清单(2022更新版)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管控维度清单编制要求准入要求符合性间局束空布约禁止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1.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禁止准入事项,市场主体不得进入
9、,行政机关不予审批、核准,不得办理有关手续。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禁止准入4项18.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本项目不属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神、炼铁、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淀粉、鱼粉、石材加工、钢铁、火电和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于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31.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主要包括:零星的原住民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和耕地规模前提下,修缮生产生活设施,保留生活必
10、需的少量种植、放牧、捕捞、养殖;因国家重大能源资源安全需要开展的战略性能源资源勘查,公益性自然资源调查和地质勘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包括水文水资源监测及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等,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活动;经依法批准进行的非破坏性科学研究观测、标本采集;经依法批准的考古调查发掘和文物保护活动: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防洪和供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重要生态修复工程。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限制开发建设活动的要求不涉及符合不符合空间局要求活动的退出要求1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但不符合优化工业布局要求的企业,
11、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创造条件,支持其迁入依法规划的工业园区发展。2 .在城市建成区及其周边的重污染企业,应当逐步进行搬迁、改造或者转型退出。3 .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本项目符合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污染允许排放量1.按照国家和省生态环境厅清洁化改造要求以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文件规定,按生态环境部的进度要求有序推进分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规范企业按证排污。企业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管理名录等文件规定进行排污许可申请16.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
12、、堆放。本项目危废均得到合理化处置现有源提标升级改2.新建和技改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投资政策有关要求,原则上应使用天然气或电等清洁能源,所有产生颗粒物或者VOCs的工序应配备高效收集和处理装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用能为电(30万度/年)均属于清洁能源境险控环风防联防联控要求不涉及符合水资源利用要求2.全面实施节约用水集中行动,推进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继续大力推广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鼓励节约用水、循环用水,提高水的重组利用率,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和节水宣传工作。本项目鼓励节约用水,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11-源发率求资开效要地下水开采要求不涉及符合土地资源利用要求
13、不涉及符合禁燃区要求不涉及符合海洋资源利用要求不涉及符合表1.4与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2更新版)符合性分析一览表管控目标要求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 .一般生态空间按照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办法(试行)执行,原则上按照限制开发区域管理。2 .在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实行工业项目进工业园、集约高效发展。3 .对于达不到进区企业要求的建设项目不支持进入,主要包括:(1)污染排放较大、对环境影响较大的行业;(2)高水耗、高物耗、高能耗的项目,水的重复利用率低的行业;(3)废水经预处理达不到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的项目;(4)工艺废气中含有难处理的、高浓度
14、剧毒物质的项目;(5)采用落后的生产工艺或生产设备,不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达不到规模经济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禁止准入事项,本项目不属r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本项目符合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1.根据园区产业性质和污染排放特征实施重点减排。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环保设施“三同时“、在线监测、排污许可等环保制度。持续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2.提升高耗水、高污染行业清洁化发展水平,对于超标的水环境控制单元,新建、改建、扩建涉水项目重点污染物实施减量替代;采取综合性的治理措施,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量,保
15、障河道生态基流,确保水体和重点支流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3.福东新兴产业园区污染物排放绩效水平入要求:(1)企业自建污水处理设施,排入污水厂的工业废水需满足污水厂进水水质要求;(2)排放废气污染物的企业自建废气处理设施,外排废气达标排放;(3)各个企业自建噪声治理设施,厂界噪声达到标准要求;(4)一般工业固废合理处置不外排;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委企业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文规定进行排污许可申请,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均得到合理化处置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固废综合处理率100%。1.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企业制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园区及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环
16、境风险物质的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对重大危险源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2.对于环境风险较大的水环境控制单元,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着力降低资源能源产业开发的环境风险。3.园区环境风险管控:按照规划与规划环评确定的企业准入条件,兼顾清洁生产环境风险防工艺技术水平的准入要求,并执行严格的产业功能分区,建立起企业入驻门槛制度;对企业入驻执行严格的、有针对性的环境影响评价,在企业布局方面执行严格的环境、卫生防护距离要求,规定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保护环境敏感目标,保障规划区人群健康和区域生态安全;规划实施的环境监督管理中,要量化环境资源的占用,
17、并进行有效的跟踪评价,严格控制企业占用资源规模以控制所在地占用资源规模在资源承载力和环境容量范围,推动企业所在地的可持续发展。4.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落实执行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禁燃区执行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台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要求。符合根据上述分析,项目符合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2更新版)要求。3、与环发201277号文及环发201298号文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文)中要求:新、改、扩建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按照相应技术导则要求,科学预测评价突
18、发性事件或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提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从环境风险源、扩散途径、保护目标三方面识别环境风险,科学开展环境风险预测,并提出合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文)中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里设置环境风险评价专章,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完善。本项目为年产60万nf竹木纤维墙板项目,不存在较大风险,项目区内无重大危险源。本环评拟对项目环境风险进行评价,建设单位按照规定设计完善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措施。4、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见表l-5o表15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
19、性一览表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第二章监督管理第十四条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应当根据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和本省环境质量状况、重点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应当列明鼓励、限制和禁止的产业项目。省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J,定期制定、调整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淘汰名录,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对能源消耗超过国家和省规定的单位产品能耗限制标准的企业和产品,实行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本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为2307-370611-04-01
20、-359176,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第十五条禁止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珅、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已经建设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本项目不属于所列行业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符合第十六条实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省人民政府根据环境容量和污染防治的需要,确定削减和控制重点污染物的种类和排放总量,将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逐级分解、落实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县级以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污单位现有排放
21、量和改善环境质量的需要,制定排污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项目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符合第十七条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目录的排污单位,应当依法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因污染物排放执的国家或者地方标准、总量控制指标、环境功能区划等发生变化,需要对许可事项进行调整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对排污许可载明事项进行变更。企业需到政府相关部门申请排污许可证。符合第十八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可能对相邻地区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审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当征求相邻地区同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意见,意见
22、不一致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作出处理。本项目正在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符合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该区域新增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一)重点污染物排放量超过总量控制指标,或者未完成国家确定的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控制目标的;(二)未完成淘汰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任务的;(三)生态破坏严重,未完成污染治理任务或者生态恢复任务的:(四)未完成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五)产业园区配套的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备的;(六)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且涉及民生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环境
23、污染治理项目,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项目位于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福新街道贤和街7号院内,位于福东新兴产业园区内,不存在上述行为。符合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对有关设施、设备、物品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一)违法排放、倾倒、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二)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违法排放、倾倒、处置污染物的;(三)违法排放或者倾倒化工、制药、石化、印染、电镀、造纸、制革等工业污泥的;(四)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五)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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