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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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渭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一、为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支持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渭南市(不含韩城市)行政区域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理。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以解决自住住房为目的的、定向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安全性、政策性和效益性相统一,实行存贷结
2、合、贷款担保的原则。四、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为本市行政区域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理机构,负责审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监督个人住房公积金的贷款结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市公积金中心承担。市公积金中心应按规定建立贷款风险准备金,建立健全贷款管理和风险防范制度。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由市公积金中心委托国有控股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办理,并与受委托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六、贷款对象和条件(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二)缴存人申请贷款前,应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渭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期限,且账户状态正常,不满规定期限、断交或账户封存的,不得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三)借款申请人申请贷款应符合下列条件:L具有稳定的收入和良好的信用,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2 .提供市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3,提供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并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自筹资金款);4 .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无个人债务、不良失信记录或为他人未偿还债务;5 .市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四)异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应提交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缴存证明和近六个月缴存明细,按
4、渭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和程序办理。七、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单笔的最高额度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不得超过70万元。(借款人单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同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70万元)。(一)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额度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L不高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资金的规定比例;2 .不高于管委会确定的最高额度;3 .有关贷款额度的其他条件。(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30年,由借款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内的剩余工作年限。
5、职工确需延长贷款期限的,经借款人申请、市公积金中心审核,贷款期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但不能超过最长贷款年限。(三)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八、贷款担保(一)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包括抵押、阶段性保证加抵押、质押以及住房公积金权利质押等方式。(二)抵押1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抵押物应是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提供的房产。购买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应以所购住房设定抵押;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应以本人其他房产或第三人的房产作抵押。2 .抵押物的价值应依据购房合同和完税证明进行认定。3 .抵押关系当事人应签订抵押合同,并持规定材料到当地房地产产权登记机
6、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取得抵押权属证明。以共有住房抵押的,应征得房屋共有人的书面同意,并共同在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手续。4 .贷款本息清偿前,抵押权人应妥善保管抵押权属证明文件,建立抵押物检查制度。5 .贷款本息结清后,抵押关系当事人到原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三)阶段性保证和抵押L抵押人未取得设定抵押房屋权属证书之前,由开发商、房屋所有权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直至抵押权人取得房屋抵押权属证明。2.贷款发放后,市公积金中心定期检查抵押物建设进度,抵押物竣工交付后,当事人应及时办理抵押变更登记手续,当抵押权人收存抵押权属证明后,阶段性保证责任方可解除。(四)质押L住房公积金贷款质押应是借
7、款人或者第三人提供的符合规定条件的银行定期存单或凭证式国债。2 .借款人贷款额度不得高于质押票面价值的规定比例。3 .质权人应对出质人提交的质物进行查询和认证,出质人对质物拥有处分权。4 .质权人应与出质人签订质押合同,办理质押期间质物冻结止付手续。以共有质物质押的,应取得共有质物人的书面同意。5 .贷款本息未清偿前,质权人应妥善保管出质人提交的质物,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五)职工住房公积金权利质押担保L住房公积金质押是借款申请人所购(建)住房不能办理抵押或所提供的抵押物抵押值不足而通过第三方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即第三方连带责任担保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贷款提供质押担保方式。6 .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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