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阶段团泊院区GCP药房沟通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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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过渡阶段团泊院区GCP药房沟通指南一、项目启动沟通事宜1 .新立项的临床试验在合同签订前应完成官网临床试验用药管理综合评估表(见附件D,并发至GCP药房邮箱O。确定药品的贮存管理要求,如有问题可邮件或电话沟通。2 .有特殊管理要求的项目或者药房现有条件无法满足时,申办方应与药房负责人沟通,提供相应设备以保证临床试验的正常进行。3 .新项目启动时,项目负责人请提前将启动会相关安排发送至GCP药房邮箱(),确保通知到药师做好启动准备。二、药品管理注意事项药品接收地址天津市静海区团泊大道与西支路十三交叉口东北340米,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团泊院区)门诊裙楼2层东侧GCP药房(地下车库乘坐37号
2、电梯)联系电话GCP药库:邮箱或接收人项目授权药师送货时间已启动的在研项目药物接收时间:周二8:0016:00新项目首次到药(需预约)接收时间:周一8:0012:00(每月15日、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不接收药品入库)1 .项目首次到药前请根据药品管理目录提交纸质资料建立药品文件夹,药师审核通过后再进行预约首次到药时间。药品首次到达时该项目CRA必须在场(如没有问题需要解决,以后CRA可以不再参与药品的接收)。项目授权的药师均可以接收药品入库。2 .CRA需协助药师完成药品管理文件夹的建立,完善药品入出库表的确定(使用本院模板(见附件2),入组用药前记录表格可根据各项目的具体要求相应增减,确定使用
3、后不再更改,CRA确认相应药品管理文件夹资料完整并完成临床试验文件确认书(附件3)后方可取药。3 .过渡阶段团泊院区GCP药房无法保证试验药品即来即用,原则上48h后方可正常使用。请根据试验项目的要求及入组情况,提前算好存放于中心药房的药品数量。如遇特殊情况需大量库存药品时,请务必提前48小时与药师沟通解决。4 .为保证临床试验的顺利进行和在库药品的正常使用,CRA需定期完成药品的回收,如6个月无受试者用药或结束用药的项目,CRA或申办方应尽快退回在库药品,以免占用空间和产生不必要的费用。5 .CRA进行药品回收时,回收明细清楚,药品数量清点准确,并与药品管理文件夹核对无误后找药房值班老师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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