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AR121部合格证持有人的疲劳管理要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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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咨询通告中国民用航空局文号:民航规(2023)XX号编号:AC-121-FS-014R1下发日期:2024年XX月XX日CCARI21部合格证持有人的疲劳管理要求1 .目的和依据12 .适用范围13 .参考文件14 .定义15 .疲劳管理的基本要求26 .疲劳管理制度37 .基于FRMS的运行批准58 .其他要求109 .生效与废止10附录1与疲劳管理相关的科学原理111 .疲劳的产生112 .疲劳的种类123 .睡眠的影响134 .昼夜节律的影响165 .缓解疲劳的策略17附录2生物数据采集和科学分析201-对生物数据的果集202.科学分析的方法25附录3疲劳管理训练大纲271 .基于胜任力
2、的培训272 .培训要求273 .参与培训的人员274 .培训内容28附件31:“规范性做法”疲劳管理培训大纲29附件3-2:FRMS做法培训大纲30附录4建立疲劳风险管理系统(FRMS)311 .成立FSAG312 .建立政策文件323 .疲劳风险管理(FRM)324 .安全保证375 .安全促进38附件41:供参考的疲劳风险数据采集方案39附件42:供参考的绩效指标401 .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完善CCAR-L21部合格证持有人对机组成员的疲劳管理,保证其达到并保持规定的安全运行水平,依据中国民用航空规章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T21部)制定本咨询通告。2 .适用
3、范围本咨询通告适用于所有CCAR-121部合格证持有人。3 .参考文件疲劳管理做法监督手册(Doc9966)o4 .定义规范性做法:指合格证持有人采用遵守第121.481条(a)款要求,保证其机组成员符合CCART21部规章适用的值勤期、飞行时间限制和休息期要求的做法。疲劳风险管理系统(FRMS):FRMS是一种以科学原理和运行经验为基础,通过数据驱动,对疲劳风险进行持续监测和管理,保证相关人员在履行职责时保持充分警觉性的管理系统。疲劳风险管理工作组(FSAG):在合格证持有人的FRMS中设立的,负责组织、协调、落实所有疲劳风险管理工作的专项工作组。飞行值勤期(FDP):从机组成员按照要求报到
4、值勤开始(包含一个航班或多个航班),到最后一个航班结束时航空器停止移动、发动机关闭结束。疲劳系数:民航局结合合格证持有人的飞行机组资源状况,以及实际飞行时间,综合评估其每月疲劳状况的指标。客改货航班:指使用客机执行货物运输任务的航班。货运航班:指使用货机执行货物运输任务的航班。客运航班:指使用客机执行旅客(及货物)运输任务的航班。独立休息区客运航班:指除该机型原有飞行机组休息设施外,在客舱内为飞行机组提供的具有独立分隔空间(可使用隔帘分隔),且可以不经过其它旅客区域直接进入驾驶舱的头等舱或公务舱座椅的客运航班。5 .疲劳管理的基本要求合格证持有人可选择“规范性做法”或建立“FRMS”以满足规章
5、对于疲劳风险管理的要求。选用不同方式的合格证持有人应根据下表,结合本咨询通告的相关内容,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如果合格持有人申请“FRMS的批准”,必须参照本咨询通告的要求建立FRMSo表1疲劳管理的基本要求规范性做法FRMS正文6.疲劳管理制度正文6 .疲劳管理制度7 .“FRMS的批准”附录附录L与疲劳管理相关的科学原理附录3:疲劳管理训练大纲附录附录1:与疲劳管理相关的科学原理附录2:生物数据采集和科学分析附录3:疲劳管理训练大纲附录4:建立疲劳管理系统(FRMS)6 .疲劳管理制度合格证持有人依照第12L481条(a)款建立的机组成员疲劳管理制度,除应包括遵守疲劳管理规章的基本政策和程序
6、外,还需包含以下内容:(1)组织内与疲劳管理相关人员的责任;(2)与缓解机组成员疲劳风险相关的制度;(3)对组织内与疲劳管理相关人员的训练大纲;(4)与疲劳管理相关的记录。6.1 组织内与疲劳管理相关人员的责任6.1.1合格证持有人(1)指定专门的部门负责机组成员的疲劳管理工作;(2)为疲劳管理提供充分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3)当飞行机组成员主动报告疲劳或监测到其疲劳程度可能会对飞行安全造成不良影响时,合格证持有人不得要求其参与飞行运行;(4)根据“附录1”中对缓解疲劳策略的建议,建立对疲劳风险的控制措施;(5)将疲劳原因作为调查运行不安全事件的要素之一,采取必要的手段缓解因政策、程序、航
7、班安排等造成的疲劳风险。6.L2机组成员(1)非值勤期间,合理计划和利用休息期,保证上岗前的身体状态能够满足任务的需要;(2)值勤期间,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合理的策略,缓解疲劳带来的影响;(3)当认为由于排班、延误、疾病、生活事件等原因造成的疲劳或不适,可能会对飞行安全造成不利影响时,及时进行报告;(4)以对安全负责的态度履行规章赋予的权利。6.2与缓解机组成员疲劳风险相关的制度6.2.1预先制定航班计划,合理安排机组成员的备份,尽量避免非计划的机组调配,保证机组成员在执行航班前预先获得任务信息;6.2.2建立无惩罚的机组成员疲劳报告制度;6.2.3当公司疲劳系数达到或超过“1”时,应对公
8、司航班安排的规章符合性和机组疲劳风险进行评估,审核是否存在超时情况或可能,及时采取有效手段降低疲劳风险;6.2.4对于由于延误原因导致违反第121.495条(b)款的情况,合格证持有人应于10日内将涉及该情况的说明和纠正措施报告局方,并应在30天内实施相应的纠正措施。6.3对组织内与疲劳管理相关人员的训练大纲合格证持有人应建立对组织内运力规划、人力资源、机组排班、运行控制等部门与疲劳管理相关的人员以及机组成员的培训,该培训应包括初训和复训,复训的周期为两年,具体的内容请参考“附录3”。6.4与疲劳管理相关的记录针对疲劳管理情况,合格证持有人应建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的记录,并保存至少2年:(1
9、)包括每位机组成员的每次飞行时间、值勤期的开始和结束时刻、休息期的开始和结束时刻、备份开始和结束时刻的排班记录和运行记录;(2)机组成员的疲劳风险报告;(3)实施疲劳管理培训的记录;(4)本通告第6.2.3条要求的评估报告;(5)与疲劳相关的不安全事件报告;(6)根据第121.483条(C)款、第121.485条(C)款、第121.485条(d)款以及本通告6.2.4提交的报告。7. FRMS的比准7.1 合格审定的基本要求(1)对于申请获得“FRMS的批准”的合格证持有人,应向合格证管理局提出申请且两年内未因违反CCAR-121部P章的要求被局方处罚。(2)由合格证管理局负责相应的合格审定工
10、作,并将审定意见报民航局飞标司,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审定过程包括预先申请、正式申请、准备、试运行、批准、维护和改进6个阶段。7.2 合格审定程序7. 2.1预先申请合格证持有人在此阶段应向合格证管理局提供以下几个方面的信息和材料:(1)证明其安全管理体系过程符合规范性做法,对疲劳风险进行了有效管理;(2)疲劳风险管理系统与现有系统的差距分析;(3) FSAG的主要人员和组成部分;(4)疲劳风险管理系统政策和文件的编制计划;(5)疲劳风险管理系统的实施计划;(6)计划采用的生物数据采集和科学分析方案;(7)计划评估疲劳风险管理系统的安全绩效指标;(8)疲劳风险管理系统的训练大纲及培训计划;(9)疲
11、劳风险管理系统的安全保证及安全促进计划。合格证管理局应根据合格证持有人上述工作的具体时间及计划,与合格证持有人共同确定审定的日程表,以确定递交下一步申请的时间。7.2.2正式申请和准备合格证持有人提交的正式申请应包含以下材料:(1)疲劳风险管理系统试运行的范围、外限及时间;(2)疲劳风险管理系统试运行的风险分析报告;(3)疲劳风险管理系统试运行将采取的疲劳缓解措施;(4)依照科学分析方案,对相关缓解措施进行的预先分析结果(无需基于生物数据采集);(5)预计的疲劳风险管理安全绩效指标;6) )FRMS政策和文件;(7)疲劳培训大纲。合格证管理局根据对上述文件的审查,审查合格证持有人在安全投入、责
12、权分配、政策程序、组织协调等系统设计方面的符合性,以评估其是否具备进入试运行阶段。7) 2.3试运行合格证持有人在正式实施FRMS前应申请进行试运行,以证明其疲劳风险管理系统的能力。合格证管理局在商定的时间内,监测并验证疲劳风险管理系统的试运行情况,内容包括:(1)合格证持有人的疲劳风险管理系统试运行的性质、范围和影响;(2)合格证持有人的疲劳风险管理系统政策和文件的合理性、可行性;(3)合格证持有人的生物数据采集和科学分析方案的可行性;(4)合格证持有人的疲劳风险评估、管理与决策等方法的可行性;(5)合格证持有人的疲劳风险管理系统试运行的论点、论据与结论的有效性;(6)合格证持有人的疲劳风险
13、控制措施及缓解措施的有效性;(7)合格证持有人的FSAG的运行情况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知识水平是否满足FRMS的要求;(8)合格证持有人的疲劳管理培训方案及效果;(9)合格证持有人的疲劳风险管理安全绩效指标监测;(10)其他可能影响疲劳风险管理系统试运行结果的变动和问题。7.2.4批准合格证管理局完成相关审定后形成审定报告报民航局,经批准后可通过批准运行规范A0035的方式,完成对合格证持有人的FRMS的批准。7.2.5维护和改进(1)合格证持有人如需对经批准的疲劳风险管理系统进行任何补充或修改,应向合格证管理局提出申请,合格证管理局根据合格证持有人的补充或修改范围,决定是否重新审定。(2)合格
14、证持有人在获得批准后应定期提交疲劳管理报告报合格证管理局审核,报告的周期为:(a)第一年每季度一次;(b)第二年每半年一次;(a)第三年开始每年一次。内容应至少包括:(a)定期的疲劳风险数据采集和分析情况;(b)“基于FRMS的运行批准”的执行情况;(c)不安全事件报告及调查;(d)对机组成员疲劳报告的分析;(e)疲劳风险管理绩效指标;(f)更新的缓解措施;(g)培训、安全保证及安全促进的有效性;(3)合格证管理局要求的其他内容。当合格证持有人出现以下情况时,合格证管理局可暂停相应的运行批准:(a)合格证持有人发生与疲劳相关的事故征候;(b)合格证持有人的疲劳管理报告存在造假行为;(c)连续三
15、个月疲劳系数超过“1”;(d)合格证持有人的疲劳管理不能满足安全绩效的要求。8 .其他要求合格证管理局应对采用“规范性做法”的合格证持有人根据第12L483条(c)款、第121.485条(C)款、第.485条(d)款以及本通告6.24提交的报告和修正措施进行评估。如果确定原因为航班安排不合理,合格证管理局有权通过修订运行规范条款方式停止或限制该航班的运行。9 .生效与废止本咨询通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附录1与疲劳管理相关的科学原理1 .疲劳的产生疲劳是由于睡眠不足、长时间保持清醒、所处的昼夜节律阶段,以及工作负荷过重而导致的,造成开展脑力或体力活动能力降低的一种生理状态。这种状态会损害人的警觉度
16、,影响机组成员安全操纵航空器和履行安全职责的能力。在民航运输领域,引发疲劳的因素有很多,包括职业因素与个人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种:(1)睡眠不足或长时间觉醒。睡眠是人的生理需要,对记忆力和学习能力、警觉性、工作效能和情绪的保持以及整个身心健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睡眠需求量存在个体差异,正常人一旦发生睡眠不足或长时间处在觉醒状态就会产生疲劳。随着觉醒时间的延长,人的睡眠压力会逐渐增大,疲劳感也会越来越严重。因睡眠不足或觉醒时间过长而导致的疲劳,是机组成员疲劳比较典型的特征。(2)工作负荷。工作负荷会影响人的疲劳程度,低工作负荷可能会人出现生理上的困倦,高工作负荷可能会超出处于疲惫状杰的人的承受能力
17、,即高工作负荷和低工作负荷均会造成疲劳,中等水平的工作负荷对工作效能的损害程度最小。工作负荷主要来自于工作的性质和数量(包括体力和脑力要求以及任务复杂性和强度)、人的工作能力(如经验、技能水平、努力程度、睡眠史以及所处昼夜节律阶段)和时间限制等方面的综合影响。(3)精神压力。当人的精神压力较大时会产生紧张的感觉。造成精神压力的原因很多,即可能来自人内在的心理因素,也可能来自外在的社会和环境变化。为了克服精神压力,人们需要比以往付出更多的努力应对工作,容易造成疲劳。(4)环境因素。由于光线、噪音、震动、辐射、气压、温度、湿度、密闭空间等驾驶舱、客舱环境的特殊性,使机组成员很难获得适宜的睡眠或休息
18、条件,从而导致疲劳。另外,工作和休息环境的工程设计是否符合人体工程学的设计,也会成为造成疲劳的原因。(5)昼夜节律。昼夜节律是人的行为和生理机能的日常变化。这些行为和生理变化由位于大脑中的人体生物钟控制。人体生物钟周期内存在一个时间点,在这个时间点,主观感觉上的疲劳和困倦程度最为严重,人们进行脑力或体力工作的能力最低,这一时间点被称为昼夜节律低谷(WOCL),人在WOCL期间工作时会出现警觉度下降等疲劳状况。(6)时差。跨时区飞行会使人体生物钟经历昼夜循环的突然转变,人体生物钟在适应新时区期间,可能出现消化问题、脑力和体力劳动劳动的效能变差以及情绪发生变化。跨越的时区越多,适应所花的时间通常越
19、长,且带着睡眠负债开始航行很可能会使时差的症状持续时间更长、程度更严重。2 .疲劳的种类疲劳可分为一般生理性疲劳和病理性疲劳,二者的区别在于经过充分休息之后,疲劳是否能够得到有效缓解,能恢复的为一般生理性疲劳,否则即为病理性疲劳。由于病理性疲劳可能成为某种疾病发作的前兆,因此对其的医学研究比较广泛。但在航空疲劳风险管理中,主要关注的是一般生理性疲劳。根据疲劳程度,疲劳分为以下几类:(1)急性疲劳。急性疲劳与最近的睡眠(过去最近24小时内的睡眠)、持续清醒的时间、工作负荷以及所处的时刻密切相关。多出现在过去24小时内睡眠时间不足8小时、持续觉醒超过17个小时、以及在午夜至06:00之间工作的普通
20、人中。(2)短暂性疲劳。短暂性疲劳是由于极度的睡眠限制或在1到2天内持续清醒而引起的疲劳。(3)累积性疲劳。累积性疲劳是由于反复的轻度睡眠不足或连续几天长时间清醒引起的疲劳。随着累积性疲劳的不断上升,工作效能的受损程度和困倦程度会逐步加重。(4)慢性疲劳。大多数健康的成年人每天需要7到9小时的睡眠时间,如果长期的平均睡眠时间少于所需的睡眠时间,就会出现慢性疲劳。慢性疲劳会导致人的表现下降,在评估自己工作效能的时候会变得不可靠,恢复也相对缓慢。慢性疲劳需要在获得至少连续两个在正常昼夜节律下的完整睡眠,才可能得到有效的缓解。慢性疲劳的程度越重,需要的完整睡眠天数越多,并可能引发病理性疲劳。3 .睡
21、眠的影响睡眠是一种极其复杂的生理现象,睡眠期间,人的大脑会“离线”。脑电研究显示一个完整的睡眠过程包含连续的非快速眼动(Non-REM)睡眠和快速眼动(REM)睡眠循环。根据脑波的特征,非快速眼动睡眠通常分为三个阶段,第Nl和第N2阶段代表轻度睡眠,第N3阶段也称慢波睡眠(SWS)或深度睡眠。在正常的昼夜节律下,人在进行完整且高质量的睡眠时,其睡眠过程会在NOn-REM睡眠和REM睡眠之间进行切换,使得清醒时的活动消耗得以恢复。因此,为获得良好的警觉度,保证工作效能,人需要定期在正常的昼夜节律下获得的足够的高质量睡眠。清醒快速眼动-第1阶段-第2阶段第3阶段- 慢波睡眠240001000203
22、040005000607一天中的时间(小时)图Ll健康的年轻成年人夜间睡眠期间的非快速眼动/快速眼动循环(其中,“A”表示进入NOn-REM睡眠第2阶段;“B”表示进入NOn-REM第3阶段慢波睡眠;“C”表示Non-RElI睡眠第2阶段过渡至当晚的第一个REIl睡眠期;“D”表示返回到NOILREM睡眠;带阴影的方框表示REI(睡眠期。)高质量的睡眠,必须包含不间断的NOnTEM睡眠与REIl睡眠循环,两种睡眠类型均不可或缺。影响睡眠质量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种:(1)睡眠时间。根据睡眠剥夺实验的研究,即使只减少了两个小时的正常夜间睡眠时间,也会造成人员警觉度和对工作能力的下降。连续的睡眠时间不
23、足,更会产生累积性的睡眠负债,造成慢性疲劳。(2)睡眠障碍。睡眠质量会由于各种各样的睡眠障碍而受到干扰,这些障碍会降低人的睡眠数量和质量。造成睡眠障碍的原因有很多,对于有睡眠障碍的人来说,即使有足够的睡眠机会、花费足够的时间努力睡觉,仍无法获得恢复性的睡眠,常见的睡眠障碍包括: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不同类型的失眠、发作性睡病以及睡眠中周期性肢体运动等。因此,疲劳管理培训应包含关于睡眠障碍及其治疗方法、必要时如何寻求帮助以及任何适勤要求的基本信息。睡眠被打断或打扰。睡眠质量是否良好,取决于在睡眠过程中是否获得了不间断的非快速眼动(Non-REM)睡眠和快速眼动(REM)睡眠循环。睡眠被打断或打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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