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果蔬休闲食品、黑蒜深加工及预制菜大健康食品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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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绿色果蔬休闲食品、黑蒜深加工及预制菜大健康食品项目建设单位:山东谦和食品有限公司(盖章)编制日期:2023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绿色果蔬休闲食品、黑蒜深加工及预制菜大健康食品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济宁食品工业开发区金源路北侧、金扬路东侧地理坐标(经度:116度15分5.965秒,纬度:35度5分40.513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1419饼干及其他焙烤食品制造C1353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C1469其他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一、食品制造业;23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146十、
2、农副食品加工业1318屠宰及肉类加工中“其他肉类加工”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总投资(万元)50000环保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占比(%)0.2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口是用地面积(m2)7667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不需要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济宁市食品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机关:金乡县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金乡县人民政府关于济宁市食品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金政字201145号
3、)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名称:济宁市食品工业园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单位: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原金乡县环境保护局)审批文号:金环审201101号名称:济宁市食品工业园跟踪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批复单位:济宁市生态环境局金乡县分局(原金乡县环境保护局)审查时间:2017年7月10日名称:济宁食品工业开发区(原济宁市食品工业园)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批复单位: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审查文号:济环审20232号1、规划符合性根据金乡县人民政府2011年5月批准成立的济宁市食品工业园区(金政字201145号),以大蒜果蔬精深加工(生物保健、生物医药)产业为主,畜禽肉制品深加工,油脂产业、果蔬饮料及产品相关与配
4、套产业等为辅的工业园,本项目为绿色果蔬休闲食品、黑蒜深加工及预制菜大健康食品项目,符合相关规划。2、规划环评符合性根据原金乡县环保局2011年8月24日关于济宁市食品工业园区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金环审(2011)Ol号),济宁市食品工业园区的规划产业定位为“以大蒜果蔬精深加工(生物保健、生物医药)产业为主,畜规划及规划环禽肉制品深加工,油脂产业、果蔬饮料及产品相关与配套产业等为辅的工业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园”。根据原金乡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7月10日金乡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济宁市食品工业园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济宁市食品工业园区的规划产业定位为“以大蒜果蔬精深加工产业链为主,
5、畜禽肉制品深加工、油脂产业、果蔬饮料及食品相关与配套产业等为辅的食品产业园”。根据济宁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3月2日济宁食品工业开发区(原济宁食品工业园)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济宁食品工业开发区主导产业为:立足于金乡及周边区域的大蒜资源优势和相关企业的产业基础,发挥核心优势,实现多元化发展,发展大蒜产业集群,形成以大蒜果蔬精深加工(生物保健、生物医药等)产业为主,畜禽肉制品深加工、油脂产业果蔬饮料及食品相关与配套产业等为辅的工业园。本项目为绿色果蔬休闲食品、黑蒜深加工及预制菜大健康食品项目,符I合园区的规划。I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项目为绿色果蔬休闲食品、黑蒜深加工及预制菜大健康食品项
6、目,根据国家发改委2019年第2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修改单要求,本项目既不属于鼓励类项目,也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所属行业类别不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内。2、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1)项目规划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项目位于济宁食品工业开发区金源路北侧、金扬路东侧,租赁现有厂房进行生产。依据金乡县镇街新招引(新上项目评审表):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金乡县招商引资工作指挥部(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生态环境局、县应
7、急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统计局、县园区发展服务中心、县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同意项目建设。依据用地不动产证: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见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项目周边环境现状及敏感目标图)(2)土地使用的合法性分析根据原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2012年5月30日发布的“关于发布实施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通知”中规定,项目不属于禁止目录和限制目录中的建设项目,不属于限批或禁批的范围。(3)项目与济宁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符合性分析“三区三线”:是根据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空间,分别对应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
8、线、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其中“三区”突出主导功能划分,“三线”侧重边界的刚性管控。它是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核心框架。“三区”内部统筹要素分类,是功能分区和用途分类的基础;“三线”是“三区”内部最核心的刚性要求。空间关系上,“三区”各自包含“三线”。生态空间,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和一般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包括永久基本农田和一般农业空间;城镇空间,包括城镇开发边界内和边界外部分城镇空间。本项目位于济宁食品工业开发区金源路北侧、金扬路东侧,根据“金乡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可知,本项目位于城市开发边界内,不占用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4)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符合性
9、本项目位于济宁食品工业开发区金源路北侧、金硕路东侧,与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通知(济政字20168号)对照,本项目距离最近的饮用水源地为王丕饮用水水源地,位于项目西北方向,直线距离约为9km,项目不在王丕饮用水水源地范围内,本项目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排入金乡县金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工业废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金乡县金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项目建设对水源地影响较小。(5)与南水北调工程的关系根据山东省地方标准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DB37/3416.1-2018,2024年4月1日起执行DB3
10、7/3416.1-2023),项目距离京杭运河约33km,处于南四湖流域一般保护区域,本项目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排入金乡县金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工业废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金乡县金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因此,对南水北调工程影响较小。3、与“三线一单”以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济宁食品工业开发区金源路北侧、金扬路东侧,根据“金乡县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可知,本项目位于城市开发边界内,不占用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见附图4。(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项目环境功能区区划,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11、二类区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HI类标准,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o目前.,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均能达到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间,建设单位通过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后,项目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生产废水;采取噪声防治措施后,项目边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不属于高能耗、高污染、资源型企业,用水由自来水管网提供,用电来自市政供电。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
12、利用、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项目位于济宁食品工业开发区(管控单元属于鱼山街道),根据济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鱼山街道属于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37082820003,见附图5。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符合性分析具体见表1-1。表11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的符合情况控制单元编码ZH37082820003环境管控单元名称鱼山街道管控单元分类重点管控单元管控方案本项目内容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严防垃圾渗滤液直排或溢流入河,严禁垃圾向农村转移。
13、2、新建、改建、扩建涉气工业项目,在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应大力推进项目进园、集约高效发展。3、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本项目内容:1、本项目固废排放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2、本项目符合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制度要求,位于园区内。3、本项目符合当地开发区域的要求。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安全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2、南水北调沿线航行船舶产生的污水、垃圾,应在具备集中处理条件的港口等统一收集、统一处理,实行登记管理,不得将污染物直接排入
14、河流或湖泊。3、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内石化、化工和涉及涂装的各重点行业加强对VOCs的收集和治理,确保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达到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加大汽油、石脑油、煤油以及原油等油品储运销全过程VoCS排放控制。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逐步淘汰高排放的老旧车、船,严格控制柴油货车污染排放;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措施。4、严格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本项目内容:1、本项目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排入金乡县金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工业废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金乡县金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2、本项目不涉及南水北调沿线航行船舶。3、本项目油炸
15、废气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l)排放:黑蒜生产过程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P2)排放;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燃烧废气经符合准(DB37/2376-2019)排放要求,SO2、NOX、烟粉尘、VoCS排放量不得超过区域允许排放量。全面加强 VoCS污染管控。加大秸秆禁烧管控力度。环境风险防控:1、强化城镇生活污染防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 水处理厂检修期和突发事故状态下污水直排对水体 水质的影响。2、完善生活垃圾收集储运系统,全面推广密闭化收 运。3、加强对烧结、工业炉窑、医疗垃圾和危险废物焚 烧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的监管。4、当预测到区域将出
16、现重污染天气时,根据预警发 布,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15m排气筒(P3、P4)排放。本项目内容:1、本项目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 池处理后排入金乡县金泉污水处 理有限公司工业废水处理厂处 理,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金 乡县金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生活 污水处理厂处理。2、本项目固废排放满足一般工 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 标准(GB18599-2020)标准。3、本项目不涉及烧结、工业炉窑、 医疗垃圾和危险废物焚烧。4、当出现重污染天气时,积极配 合园区应急响应,落实各项应急 减排措施。符合本项目内容:1、本项目不涉及不符合节水标 准的设备、产品。2、本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项目。
17、3、本项目生产用热采用1台天然 气蒸汽锅炉。4、本项目无燃煤设施。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实施生活节水改造,禁止生产、销售并限期淘汰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2、新建高耗能项目能耗要达到相关要求。产生大气污染物的工业企业应持续开展节能降耗,持续降低单位GDP能耗及煤耗水平。3、禁燃区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已建成的应限期淘汰或改用天然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4、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实现清洁能源逐步替代散煤。严防散煤复烧,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地区,确保使用的散煤质量符合标准要求。结合上述表格内容,项目不在济宁市金乡县“三区三线”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同时项目建设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和资
18、源利用上线,符合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符合“三线一单”及分区管控方案的要求。4、环保政策符合性分析(1)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修订版)的符合性分析表12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8年修订版)符合情况条例内容符合性分析第十五条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碑、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己经建设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项目不属于严重污染环境的项目第十八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项目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评报告表。第四十四条新建有污染
19、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项目位于济宁食品工业开发区金源路北侧、金扬路东侧。第四十五条排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其污染排放不得超过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针对生产期间产生的废气、噪声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采取措施,确保其污染排放不得超过相关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第四十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
20、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项目以“三同时”的要求完成环保设施和主体工程的建设。第四十七条排污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要求和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要求,制定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保障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排污单位应当根据生产经营和污染防治的需要,建设应急环境保护设施。鼓励排污单位建设污染防治备用设施,在必要时投入使用。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制定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环境保护措施正常运行。第五十条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危险废物产生与处置情况、监测记录以及其他环境管理等信息,并
21、对台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台账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排污单位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环境管理台账。(2)与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性分析表L3与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情况具体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力Il强“三线一单”在政策制定、环境准入、园区管理、执法监管等方面应用,依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将“三线一单”作为区域资源开发、布局优化、结构调整、城镇建设、重大项目选址和审批的重要依据。建设及选址符合“三线一单”要求。付坚决淘汰落后动能,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快推动“淘符合国家及地方符合汰类”生产工艺和产
22、品退出.精准聚焦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等8个重点行业,加快淘汰低效落后动能,进一步健全并严格落实环保、安全、技术、能耗、效益标准,各市制定具体措施,重点围绕再生橡胶、废旧塑料再生、砖瓦、石灰、石膏等行业,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推动低效落后产能退出。产业政策,不属于“淘汰类”生产工艺和产品,不属于低效落后产能。严把准入关口,坚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和产能总量控制刚性要求。实施“四上四压”,坚持“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上整压散“两高”项目确有必要建设的,须严格落实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和污染物排放“五个
23、减量替代要求,新(改、扩)建项目要减量替代,已建项目要减量运行。依据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对钢铁、地炼、焦化、煤电、电解铝、水泥、轮胎、平板玻璃、氮肥、铁合金等重点行业严格执行产能置换要求,确保产能总量只减不增。原则上不再审批新建煤矿项目。严禁省外水泥熟料、粉磨、焦化产能转入,严禁新增水泥熟料、粉磨产能。不属于“两高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符合加强项目建设和产品设计阶段清洁生产,新(改、扩)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分析论证原辅料使用、资源能源消耗、资源综合利用、厂内外运输方式以及污染物产生与处置等,对使用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进行说明,相关情况作为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内容。清洁生产性较好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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