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职工住宅区物业管理的试行办法.docx
《关于教职工住宅区物业管理的试行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教职工住宅区物业管理的试行办法.docx(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关于教职工住宅区物业管理的试行办法一、目的宗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物业管理的文件精神,适应住房及其管理改革形势,加强我校校内教职工住房的管理,维护全体职工的共同利益,规范学校教职工住宅的维修办法,优化学校资源,开源节流,创建“团结、文明、和谐、稳定”校园住宅小区,推动学校招生办学事业的科学发展。二、政策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2007年8月2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2 .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2004修订)。三、基本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基本规定的原则。2 .统一规定、服从管理的原则。3 .以人为本、维护教职工共同利益的原则。4 .有规必依、行规必严、违
2、规必罚的原则。5 .建设“团结、文明、和谐、稳定”校园住宅小区的原则。四、管理规定(一)管理权属首先必须明确和申明,学校的教职工住宅区,不论教职工的房屋是否已经实行房改,其土地所有权属于学校,教职工只享有房屋的使用权,其物业管理权归属于学校,在学校教职工住宅区内的教职工必须服从管理。(二)管理部门及职责学校教职工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由分管副校长具体督导保障科牵头负责,办公室、计财科和保安部门给予配合。主要的职责是:1 .房屋公用部位主给水管、电器线路的日常维护、维修与更换。2 .住宅区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更新。3 .绿地、花草树木的养护,绿化设施的保养。4 .住宅区公共照明
3、设施的维修、更换、电费开支。5 .维修项目作计划安排和实施,并定期向住户报告。6 .住宅区职工的日常垃圾清运。7 .维护住宅区内治安。8 .其他法律法规及学校授予的相关职责。(三)住户应履行的职责1 .住房公共部位和设备设需更新性维修,如天面翻修,各户水表前的排供水管更换,避雷设备和设施更换等,其费用由学校售房收入中按规定提取,不足部分按住房所有人占有房屋面积比例分摊;排污管疏通及水电表后的水电改造安装费由住户自行平均承担。2 .住户自行装修改造房屋,所造成卫生间、阳台漏水维修费用由该住户承担(必须在一个星期内解决)。3 .房改房办理房屋产权证的行政收费等由住户承担。4 .水电费价格随南宁市价
4、格变动作相应调整收费。5 .如学校教职工向外出租自己的住房,水电费的单价收取增加10%作学校职工宿舍区水电公摊、损耗、设备维护等费用。(四)住户住房室内装修改造管理1 .凡住户对室内进行装修、改动,必须将申请书和施工方案在五个工作日前一同报后勤保障科,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2 .凡住户对室内进行装修、改造,必须文明施工,不得擅自拆除、改动水电表及表外的管线和电视通信等各种配套设施;不得影响建筑物整体外观,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3 .凡住户对室内进行装修、改造,一律不准在休息时间施工,即中午11:3014:30时(夏季:11:3015:00时)、晚上22时至翌日7:30时。(高考、中考期间要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关于 教职工 住宅区 物业管理 试行 办法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9079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