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工业软件自主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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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工业软件自主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规(2023)15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关于加快工业软件自主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12月25日关于加快工业软件自主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工业化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实施国家软件发展战略,持续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培育壮大工业软件生态体系,深化软件名城、名园建设,有效提升我省工业软件自主创新能力,加快推动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以下政
2、策措施。一、增强工业软件创新能力(一)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根据产业重大需求制定年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目录和重点项目储备库,建立省市区联动、“拨投贷保”支持机制,鼓励工业领军企业和工业软件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实施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供需结对攻关、产学研联合攻关。支持企业申报国家项目,省级、市级财政有关专项资金可对牵头承担项目的软件企业给予协同支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二)建立高水平创新平台。加快建设产业基础共性技术平台,支持大型制造企业、重点用户和软件企业共建软件应用创新中心、行业性或区域性集成
3、验证中心(含面向应用场景的软硬件适配测试中心、软件“中试验证”平台)等。支持南京软件谷、南京江北新区、苏州工业园区、无锡经济开发区等重点园区在集成电路、国防电子、高端装备和船舶、航空、石油化工等关键应用领域建设工业软件创新中心。省级财政相关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省级各类软件应用创新中心、集成验证中心、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联合实验室、密码创新应用基地、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生态基地等建设和运营给予择优支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教育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支持开源技术创新。鼓励各地建设、招引自主开源软件创新平台,扶持基于自主基础软件的开源社区运营,举办
4、开源技术交流活动,建立开源软件项目“白名单”制度,营造开源开放的技术产品创新和应用生态。将开源贡献度纳为项目评审、职称评价、奖学金评选的重要参考项。鼓励基于开源技术的商业运营,省级财政相关专项资金可对符合条件的具有基础、核心意义的开源技术商业化创新项目给予择优支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强化应用牵引发展效能(四)拓展智改数转网联应用场景。鼓励软件企业、数字化服务平台企业积极参与制造业智改数转网联,支持打造工业软件研发运行一体化平台,加快云化工业软件和行业专用工业软件发展,对于服务智改数转网联绩效领先的工业软件企业给予奖励。支持各级政府以
5、政府采购或补贴方式,通过云服务平台推广一批优质通用、小快轻准的工业软件及配套服务,低价或免费向中小微企业开放。支持建设工业数据可信系统,促进工业数据资产流通,省级财政相关专项资金按照地级市推广费用总额给予最高不超过50%奖补。支持工业企业主动开放应用场景,为国产工业软件提供更为广泛的应用市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按职责分工负责)(五)支持重点行业创新应用。积极引导金融、政务、交通、医疗、教育、水利、住建、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用户支持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每年验证推广以自主基础软件为核心的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解决方案和应用示范案例100项,选树10项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标杆工程,参与编制行业信息技术应
6、用创新建设指南和行业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品图谱。对于主动开放信息技术应用创新场景、取得先试先用示范成效的重点行业用户可给予奖励。(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政务办、省交通运输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支持创新产品首试首用。每年发布推广优秀工业软件产品和应用解决方案、首版次软件产品100项以上,支持关键领域“补短板”的攻关成果和首版次软件优先纳入应用推广指导目录,鼓励全社会首购首用、推广应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省、市重大工程、重点应用系统建立率先采购优质创新软件产品和信息技术服务的激励机制,建立企业使用财政资金采购安全性存疑软件产
7、品的说明制度和重大事项约谈机制。省级财政相关专项资金对优质首版次软件开发企业按照不超过年度首版次软件开票销售额20%、最高300万元给予奖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梯度培育软件企业主体(七)加大培育生态主导型企业力度。每年分类分策培育头雁型软件企业、省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和专精特新软件企业不少于300家。积极引导有条件的科研院所和大中型工业企业注册成立或投资成立独立法人的软件企业。有条件的地方和软件园区对首次进入中国软件业务收入100强企业、国家鼓励的重点软件企业、新上市挂牌的软件企业,业务收入上门槛的软件企业可设立200万元至1亿元的分档奖励政策。承担
8、国家和省重大任务的工业软件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企业使用省、市算力基础设施的费用按成本补偿或非盈利性原则收取。(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31)鼓励孵化前沿技术创新企业。鼓励各级政府和软件园区结合本地实际,加快推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5G/5G-A.元宇宙、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以及6G、量子信息、卫星互联网、类脑智能等前沿技术向产业化方向发展,支持消费端新型操作系统、新型工业操作系统、图数据库、云数据库、人工智能芯片配套软件等领域的创新型企业和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九)加强国内国际合作。培育招引具有自主核心技术的产业链引航企业,在项目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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