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省域技能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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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省域技能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3)66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技能是强国之基、立业之本。建设技能型社会,有利于改善人力资源要素质量、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夯实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动力基础。为着力建设以技能培育体系、技能创富体系、技能生态体系为支撑的省域技能型社会,加快形成政府重视技能、社会崇尚技能、人人学习技能、人人拥有技能的社会新形态,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省域技能型社会合作协议,在试点基础上,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开展省域技能型社会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2、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服务发展、赋能共富、系统推进、迭代创新,构建服务全产业链、面向全省人民、贯穿全生命周期的技能培育体系,以技能提升带动劳动生产率提升,助力产业转型升级;构建“职工增技一企业增效一职工增收”的技能创富体系,推动劳动者技能与收入“双提升”,壮大中等收入群体;构建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技能生态体系,促进社会体面劳动,实现劳动者全面发展。到2027年,全省技能人才总量达到1500万人以上,占从业人员比重超过37%;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550万人以上,占技能人才比重超过37%;建成一批国内一流、世界知名的职业学校和专业群,职业教育适应性和吸引力明显增强;技能创富能力显著提升,能级工资集体协商
3、在规模以上企业全覆盖,技能人才平均收入增幅高于社会平均水平;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进一步贯通,全民技能素养大幅提升;打造一批省域技能型社会的标志性成果。到2035年,技能人才数量、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基本匹配,技能创富、技能成才氛围愈发浓厚,职业平等观念深入人心,技能生态环境显著改善,高水平建成具有全国影响力和示范引领性的技能型社会。二、构建技能培育体系,高质量打造“浙派工匠”金名片聚焦“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大力实施先进制造业技能强基行动、数字高技能人才倍增行动、新时代“乡村工匠”培育行动和“一老一小”技能支撑行动,加快构建具有浙江特
4、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健全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技能人才全方位、全链条培育体系。(一)瞄准产业需求完善技能人才培养规划。结合行业生产、技术发展趋势,做好技能人才供需预测和培养规划,定期优化调整职业教育专业结构布局和职业培训补贴目录。探索建立职业技能培训差异化补贴制度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星级评定制度,健全以产业需求匹配度和培训实效为导向的评价机制,引导培训资源向先进制造业、数字经济、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集聚。(二)以高质量就业为导向打造“30分钟职业技能培训圈”。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衔接零工市场平台,整合资源,布局建设覆盖城乡的“30分钟职业技能培训圈”,大力
5、开展农村转移劳动力、失业人员、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培训和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引导企业积极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技术攻关、带徒传艺等技能交流活动,鼓励龙头企业、上市企业面向中小企业和社会承担培训任务。(三)发挥职业学校培养技能人才的基础性作用。以职业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提升职业教育层次,深化长学制一体化人才培养改革。优化办学格局,每个设区市办好至少1所高水平高职院校,重点建设10所一流技师学院和一批优质中职学校。全面实施中职学校(含技工学校)和普通高中同平台、同批次招生。支持技师学院和高校合作开展长学制人才培养。完善职业技能竞赛成果转化机制,
6、建设一批世界技能大赛浙江集训基地。(四)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持续开展省产教融合“五个一批”建设对象遴选,鼓励各设区市开展市级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遴选培育。鼓励职业学校积极参与省级重点支持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工作,牵头建设区域性跨企业培训中心,探索“订单班”“冠名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等多元化校企合作形式,为企业精准提供技能人才定向培养、企业职工培训、技术研发支持等服务。支持技师学院、高职院校联合行业组织、龙头企业,面向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五)推进行业、区域间技能人才协同培养。探索打造行业技能生态圈,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和行业组织的引领作用,在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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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省 人民政府 办公厅 关于 开展 技能 社会 建设 指导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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