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校园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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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校园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校园新媒体建设与管理,促进校园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校园新媒体在思想引领、文化传承、形象展示和信息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及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校园新媒体,是指以学院或机关各部门、院(系)、共青团、学生会、学生社团等群众组织或班级或师生员工个人名义建立、认证并作为单位信息平台运营的新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QQ公众号、网络直播平台、数字出版物及其他APP移动应用客户端等。第二章管理机制第三条新媒体建
2、设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新媒体建设管理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营机制,包括建立责任体系、落实工作队伍、完善发布审核机制等。第四条党委宣传部是学校新媒体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学校官方新媒体平台的建设和管理,指导监督、统筹协调校内新媒体建设运营。第五条建立新媒体,实行两级审批制。申请人须填写学院校园新媒体审批表,由主管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经党委宣传部审核批准,方可建立运营。新媒体平台账号名称、负责人等信息如果发生变更,须填写学院校园新媒体信息变更表,报党委宣传部备案。第六条学校对校园新媒
3、体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学校官方新媒体平台为一级平台,由党委宣传部负责建设和管理。各二级单位的官方新媒体平台为二级平台,由各单位负责建设和管理。各二级单位下属的学生组织、社团、班级创建的新媒体平台为三级平台,由二级单位负责建设和管理。以师生员工个人名义建立,主要用于工作交流,传播内容主要涉及学校事务的各类新媒体平台,如QQ群、微信群、聊天室等,实行管理员负责制,纳入创建人所在单位管理。第七条学校对二级、三级(不含班级)校园新媒体平台实行年度检查制度。前述新媒体负责单位每年应填写学院校园新媒体年度检查表,报学校党委宣传部进行年度审核检查。对不符合学校有关规定的新媒体,学校有权责令其进行改正,直至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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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 校园 媒体 建设 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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