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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风险投资的融资及撤出机制的建立摘要风险投资在我国经济愈加繁荣以及资本市场愈加规范下呈现出较快的发展速度。创业板在2009年深交所推出后,风险投资的撤出就有了可实现的途径。风险投资的撤出至关重要,能够显著提高资金在流通过程中的利用率,它终结了过去的风险投资开始了新一轮的投资。风险企业在其运行中价值的增长是风险资本获益的来源,但如果撤出通道不畅通,这部分增值只能停留在账面上而无法用于新的收益的创造。风险的账面增值在有效撤出实现完毕才能在另外的风险项目中创造更多的收益,从而使资本在其中达到高速循环。本文首先对风险投资的概念进行了解读,对风险投资撤出机制的具体内涵,撤出方式已经动因进行了介绍并对其
2、于投资创益中的作用进行了阐述,对风险投资在我国当前的发展以及撤出通道的畅通情况进行了细致分析,并在对发达国家这方面的先进经验的适当参考下,就我国现阶段的风险投资撤出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提出可实践性强的途径。关键词风险投资;撤出机制;1引言Y1.1 研究背景及意义Y1.2 本文的研究成果及不足Y2风险投资以及其撤出机制的基本内容Y2.1 风险投资的定义Y2.2 风险投资撤出的概述Y2.3 风险撤出机制的撤出方式Y2.4 风险投资撤出的动因Y2.5 风险投资撤出的作用Y3我国风险撤出机制的现状Y3.1 我国风险投资的发展历程及现状Y3.2 我国风险投资撤出的基本情况Y4我国风险投资撤出机制与国际的比较
3、Y4.1 美国风险投资的撤出方式Y4.2 德国风险投资的撤出方式及特点Y4.3 我国风险投资撤出机制与美德的比较和存在的问题Y5借鉴国外的经验教训完善中国风险撤出机制的建议Y结论Y参考文献Y1引言1.1研究背景及意义近十几年来风险投资巨大的财富效应让风险投资机构争相追捧,并且获得了高额的利润。中国作为一个风险投资大国,国内良好的形势也使风投行业能够迅速发展起来。其高回报的特性吸引了很多社会资本。风投过程中撤出这一环节至关重要,风险投资的顺利撤出,使投资者不仅能及时收回成本获得利润,还能让社会资本循环。投资的成败与否,风险的资本增值高低直接取决于撤出是否成功。但到目前为止中国风险投资行业都没有一
4、个健全的撤出机制,不仅相关法律不健全,撤出渠道单一,而且也没有建立一个多层次的资本市场。在风投过程中,投资者一般在投资开始的3到7年之后就会撤出投资项目。然后再投资新的项目。因此,投资者投资一个风险企业是为了实现资本的增值,而不是为了单纯的为了分红获取那一小部分的利润,从近两年开始,一个投资阶段又快完成,在最后这个最关键的资本撤出阶段研究风险投资撤出机制的建立就具有了现实意义。我始终坚信我国风投行业的发展是能进入到另外一个高度的。它的发展从一定程度上也会带动我国经济的发展,因此这篇论文的研究是十分具有建设性意义的。1. 2本文的研究成果及不足分析研究了美国和德国队风险投资的撤出模式和特点以及我
5、国风险投资撤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对比分析,得出了对我国风险撤出机制建立的建议。本文重点只写了通过与国外的比较提出对我国风险投资撤出机制的建议,并没有详细阐述风险撤出机制的方法,对文献的参考也有很多不足之处。没有充分运用到各种资料,缺少数字分析。2风险投资以及其撤出机制的相关内容2.1风险投资的定义风险投资,在国际上,不一样的机构,对其的定义都有略微的区别。但大同小异,通俗的来说,就是一些刚新起的未上市的公司,通过测评,觉得具有很大的潜力,然后将风险资本投给这个公司(主要是高科技公司),这些金融家要为融资人保证长期股权的资本和增值服务,之后企业快速成长,然后在若干年后可以通过上市、并购或者一
6、些股权转让的方式来撤出投资从而可以取得高额投资回报的投资方式。2. 2风险投资撤出的概述风险投资撤出机制,风险投资撤出机制,就是指风险投资机构把其投资的那些风险资本通过从股权的形态来转化为资本的形态即变现的机制以及一些与其相关的配套制度安排,不过这要建立在其所投资的风险企业发展到了相对成熟的基础上。而撤出则是风险投资的资金不断流通的关键所在,它不仅仅是新的风险投资行为的起点,而且还是过去的风险投资行为的终点。2. 3风险撤出机制的撤出方式无数风险投资家在风险投资发展的近百年中对其进行了探索研究,总结了4种退出方式:第一种是股权协议转让。这种操作方式的前提是交易的人员对创业企业的相关信息比较了解
7、,不易产生隔阂,同时创业企业也更愿意接纳这种股权安排模式,得到大股东的青睐,此举能够在业务和管理两方面改善创业企业的运营。转让的方式也可以自由选择,走自己的转让的渠道或是交给专业的金融机构完成。目前,越来越多的国际战略投资人和上市公司愿意收购国内企业,尤其是产权清晰,有完整盈利模式的民营高科技企业。内资收购最好采取现金方式,外资收购可以采用现金与股票组合的方式。第二种是股份回购。本公司依照所签订合约,若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无法上市或股权无法转售给别的公司,那么本公司需用自己的资金购回本公司股权。这种风投退出途径相对新型技术性中小民营企业而言,吸引能力十分强大,在解决公司创业阶段急需的资金同时又满足
8、了创始人的对本公司的原始股控股权的合理要求。第三种是产权交易所挂牌上市。现阶段国内各大经济强市等地都已经建设起了较好的的产权交易体系,起到了带动经济发展,健全了我国风险投资撤出机制。在产权交易所挂牌上市,更快捷地找到交易对象,同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制度能够在极大程度上增加卖价。第四种是管理层回购。这种操作方式指的是公司起步发展到相应规模后,本公司的管理层通过合法融资方式买回对应公司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将产权结构改变并借以公司控制权,运用这种方式提高管理层的工作能力,进而增加经济经济效益。管理层回购这种方式在保护老股东的同时还具有刺激公司经济效益的作用。2.4风险投资撤出的动因第一:变化的风险企业
9、利润。当企业发展到成熟阶段,风投追求的高额投资回报就会变成平常利润了,初衷不再。于是风险投资家撤出,回收现金流,展开下一轮风险投资。第二:风险基金投资要求支付定期。在基金制下,几个风投基金被一家风投公司掌控。基金到期清算时,新的风险投资运作就开始了。第三:风险投资具有阶段性。流动是资本的生命,投资过程中为了降低风险就必须保证资本的流动。这样不仅可以收回资本还能获得回报。当资本累计投入很大,如果不及时撤出,就无法从事新的投资。第四:风险企业的崛起。风险投资家对应的管理技术和资本给刚刚创立的企业。但是,随着创业企业的发展,风险投资家对其经营管理模式也已经不再熟悉。此外,成熟期的风险企.业不仅无需再
10、进行大规模融资。还能公开融资。当风险企业拓宽了资金来源,也使得风险资本有了撤出的可能性。2. 5风险投资撤出的作用风险撤出机制主要有三个作用,首先是投资收益回报,既然这是一种高风险的投资方式,当然在收益这一块要对投资者进行补偿。一般来说风险投资家投资风险企业的目的就是拥有高回报,如果没有一个健全的风险撤出机制,投资收益受到影响,就会导致风险投资活动难以维系。其次就是吸收社会资本,推动风险投资的良性循环。风险投资主要分为筹资,融资和投资三部分,一旦风险撤出机制缺失,那么风险投资就不能正常进行,导致风险投资的有限循环和增值都无法得到保隙,这样社会资本也就无法获取,从而风险投资全面垮塌。风险资本的一
11、次完整的运行的终点就是最后撤出资本,并且获得了理想的投资增值。因为投资回报的多少最后都要取决于风险投资最后能够如愿撤出,所以风险投资的撤出可以说是整个运行流程中的心脏环节。最后撤出这一环节是评价一个风险投资活动是否成功的标准从而找到其中的投资价值。一般像具有三新一体,即新市场,新技术,新产品三新的高科技企业,由于无法靠财务核算评定价值,就需要靠风险投资机制来对其进行评价,一般来说风险投资的效率和价值取决于撤出时的资本增量,增值越多,说明效率和价值越高。3我国风险投资撤出机制的现状2.1 我国风险投资的发展历程及现状我国的风险投资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首先是从1985年到1997年,这是兴起阶段。
12、因为市场经济刚建立,发展很缓慢。然后是从1998年到2000年,这是快速发展阶段。不论是机构数量还是管理资金规模都有很大提高,接着是从2001年到2002年,这是调整阶段。互联网的泡沫的破裂以及国际风险投资渐渐退潮所以进入了调整期。再然后是2003年到2007年,第二次快速发展阶段。风险投资对我国经济的推动作用逐渐体现。从2007年到2008年,再次调整阶段。金融危机导致IPO受到阻碍,下滑。最后是2009年至今,再次快速发展阶段。投资金额到创历史新高,稳定发展。2015年对中国风险投资业很不平凡。上半年随着新三板市场挂牌,风险投资热度极高,异常活跃,但是到了下半年,市场急转直下,IPO暂停,
13、风险投资企业挂牌新三板也被叫停,一时间陷入了危险之中,但总体还是呈现了,不同程度的增长。2015年,基金平均管理资本规模为4.66亿元,全国风险投资管理资本总量达到6653.3亿元,占GDP总量的0.96%,比2014年增加1420.9亿元,增幅为3L7机截止2015年度,中国各类风投机构有1775家,比2014年增长14.4%,当中风投基金就有1311家,比2014年增长12.3%,风投管理企业464家,比2014年增加80家,2015年投资企业有3423家,投资金额465.6亿元,占全国GDP总量的0.063%,与美国的4497家相比,投资金额591亿美元相比还是有差距的。从这些数据来看中
14、国虽然已经成为了风险投资大国但还需继续努力。风险投资在我国的发展呈现显著的出阶段性特点,有:1985年至1997,是风险投资渐渐走入投资者视野的阶段,不过因受当国我国经济发展的影响,其发展速度受限,这是第一阶段。1998年至2000年。风险投资的机构数量在显著增加,所涉及的资金规模也在明显扩大,这个阶段风险投资的发展速度明显加快,是第二个阶段。2001年至2002年,国际资本的涌入以及互联网泡沫的发生,促使我国政府对风险投资采取了相应举措进行了调整,是第三阶段。2003年至2007年,风险投资的发展速度再次加快,其在我国经济增速发展中的作用日渐突出,是第四阶段。2007年至2008年,企业的上
15、市受到了金融危机的负面影响,政府进行了第二次的大调整,是第五阶段。2009年至现在,风险投资再次受到了投资者的高度关注,发展加快,所涉及的投资金额突破了历史记录,在发展上,呈现出平稳性特点。我国风险投资在2015年较有特色。其因新三板市场在上半年挂牌而投资热情空前旺盛,活跃度极高,不过下半年却表现得异常消极,新三板的风险投资企业被叫谁家,IPO也做出了暂停的举动,风险投资在不稳定中出现了低迷,不过在总体上还有些许增长。,基金平均管理资本在2015年达到了4.66亿元,风险投资在全国的管理资本共为6653.3亿元,在GDP中的占比为0.96他相较上年,有1420.9亿元的增量,提高了31.7虬在
16、该年,风投机构的数量共达到了1775家,相较上年有14.4%的提高,风投基金在其中为1311家,相较上年有12.3%的增加;风投管理企业较上年有80家人增加,共464家;投资企业在该年的数量为3423家,涉及到465.6亿元的金额,在GDP中的占比为0.063%,尽管如此,相较美国4497家企业就达到了591亿美元的投资总额,我国还需要较大的努力。综上,从种种数据显示中国虽然已经成为了风险投资大国但还需进步3. 2我国风险投资撤出的基本情况我国当前的资本市场体系有着显著的多层次性,这也使风险投资的撤出机制的完善有了实践的基础。风投研究院提供的数据表明,我国2010年,风险投资项目退出的就达到1
17、80个。之中,有115个撤出的投资项目金额总计为61.17亿元。在撤出的项目中,平均每个项目所涉及的金额为5319万元。该年不足100万元收入的和超过2000万元收入的项目在项目总量中的占比都有提升,而在500万-2000万元、100万-500万元收入的项目比例分别为无太大变化、明显下降。以上数据表明,项目的收入超过2000万元的撤出的比例在逐年提升,而不足500万元收入的撤出的比例却呈相反方向变化。撤出项目从总体来看,其规模有显著的加大趋势。风险项目的撤从,使企业能够增加投资到其它项目中的资金。风投机构在撤出渠道还未畅通之前,其撤出的方式主要是股权转让。创业板在2009年的深交所推出,风险投
18、资的撤出可以通过IPO实现,而在这方面也有相当部分的投资者或投资机构在这些年以这样的方式实现了资本的撤出。4我国风险撤出机制与国际的比较4. 1美国风险投资的撤出方式及表现风险投资起源于美国,它的风险投资的撤出机制当然发展的也最为成熟,。其风险投资撤出方式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70年到1989年,在这一阶段主要是回购和并购。第二阶段是从19世纪90年代初到96年。这一阶段,资本市场逐渐活跃,美国经济也开始复苏,风险投资越来越受欢迎。首次公开上市也就是IPO后来居上成为了主要的撤出方式。纳斯达克市场为风险企业提供了一个绝佳的发展场所。到这一阶段的最后一年美国已经有两百多家有风险投资支持的
19、上市公司总共融资了近200亿美元。第三个阶段是从出现第五次并购浪潮起,也就是20世纪90年代末到现在,风险投资家已经不太愿意采取IPO的方式,而是又更倾向于采取并购的方式撤出风险项目。并购相对于IPO来说,不仅操作和执行过程简单而且也不需要这么高昂的费用。,美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在1998年募集到的资金有近80亿元,并购数目到达了近两百家。公开发行上市不仅在数量上呈现出弱势,而且募集的资金也少了一半以上,经过10年,风险企业并购的数目不仅自身的数目增长了近10倍,而且在数量上已经远远甩掉了IPO撤出方式。这和最近发展受挫的美国二板市场是有必然联系的。总而言之,并购撤出的比重可谓是越来越大。美国资本
20、市场中风险投资撤出机制有以下表现:第一:资本市场的发达程度美国在现阶段在全球范围是翘楚。中小企业可以在其纳斯达克市场上进行资金的筹措,同时,风险资本还可以在该市场中自由撤出。纳斯达克市场中的风险投资能让投资者获得较为理想的收益。在其资本市场中,因结构较为多样化,使得企业在各个阶段以及各个规模的企业都能在各个板的市场中筹措资金。同时,在这些板的市场中,投资者在为融资企业提供利用其发展的风险资金时,也可以自由的选择撤出。第二:其相关方面的法律法规较为健全,但风险投资的撤出保隙性较高。其政府除了在法律中对在这方面的内容进行完善之外,其在1993年还为风险投资制定了专项法案,其中规定,政府对风险企业的
21、破产向投资者赔偿的比例高达90%,并对该企业进行拍卖来对投资者进行偿付,从这两点来看,美国的法律为风险投资以及其撤出提供创造了较为适宜的条件。美国资本市场中股价以及新股发行情况都能对其政府制定的风险投资相关的法律条款及时的回应,也就使风险投资者进行撤出时利益更有保障。美国风险投资领域的发展,实际上也得益于这些法律法规对投资者利益的保障。再者,在风险投资公司创建以及经营管理的过程中,美国政府也会其所涉及的相关协议提供了法律保隙,风险投资的运作正是因为这些协议的签订而更为有效,风险投资的撤出也因为这些法律保隙更加自由。第三:风险投资在商务环境较为完善之下的撤出成本得到了显著降低。在外部条件上,风险
22、投资撤出中有法律事务所等相关机构的专业服务,使风险投资在从风险项目的撤出中不必付出高昂的代价。第四:风险投家团队有较高的专业水准。风险投资在美国有相当长的发展历史使其在漫长的几十年中诞生了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的风险投资家,本身风险投资领域的范围就较狭窄,这些投资家为了对自身声誉的维护以及实现最大化利益的追逐,其在进行风险投资时对于撤出渠道以及在撤出时的利益保隙问题相当关注,他们对风险投资项目的投资价值评估,往往加入了是否能够保障其退出时利益的内容,同时,在进行投资时如如何撤出项目就进行了预案设计。美国风险投资的成熟、撤出机制的完善,与这些投资家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在其中的努力分不开,现下,在风险投资
23、撤出方面,美国已有相当多的案例实践成功。4.2德国风险投资的撤出方式及特点德国风险投资的发展历程和中国惊人的相似,不仅如此,德国和中国的发了都是属于大陆法系。二者可以相互移植。正因为如此,对德国的法律研究对中国建立一个高效健全的资本市场有重大帮助。但是这篇文章不对此做具体分析。只是觉得中国可以借鉴很多德国在风险投资撤出上所采取过的有效措施。德国的风险投资撤出也经历了三个阶段,在德国风险投资发展的近二三十年里,不同的投资者他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在发生着变化。相对于比较普见的四种撤出方式,德国还有一种特殊的撤出方式,即二级市场交易,这种方式通过将股份转让给另一家风险资本,以此来实现替代。虽然这对于原来
24、的那家风险资本意味着撤出,但风险资本依然存在于企业中,这些新的风险资本也会为企业带来增值。但目前同业收购是德国最主要的风险撤出方式。(1)低层次的资本市场,单一的撤出渠道。一般只有成熟且大型的企业才有资格进入证券交易所,达到上市标准。门槛可谓极高。德国的场外交易市场主要是风险机构通过银行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债权交易,通过政局按市场进行股票上市交易的风险企业很少。这是制约德国风险投资发展的一个主要障碍。(2)德国人的传统观念制约了风险投资的撤出。德国人稳重众所周知,在投资中比较喜欢规避风险,所以他们更加倾向倾向于并购与回购来撤出。此外,德国银行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设立的投资公司占据了大壁江山
25、,与在证券市场通过股份增值而变卖股票相比,他们更喜欢回购与并购的便利性和收益的稳定性。4.3我国风险投资的撤出机制与美德的比较和存在的问题风险投资在我国尽管三四十年前初有端倪,但是其发展并非一帆风顺,又因发展历程不长使其在现下的发展程度与发达国家还有较为悬殊的差距。风险投资撤出机制在现下仍存在诸多急需改善的缺陷。1缺乏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美国证券市场是其资本市场的中心,股本的撤出有两种方式,即IPO.协议转让,股份可以实现自由转让是该模式的突出优势,也使风险投资撤出实现了渠道的畅通。其资本市场体系最典型的特点是多层次性,也就是说其金融市场由板块市场和场外市场共同组成。中小企业可以在纳斯达克市场
26、上进行经营所需资金的募集,故相当多的风险项目在撤出时就可以利用IPO方式来实现。纳斯达克市场的建立,使风险投资得以极快的速度发展,也表明美国有较为完善的风险投资撤出机制。而在资本市场模式上,德国的中心是其国内的银行,其证券市场在规模上相较美国略小,但产权交易市场却较成熟,使风险投资撤出可以通过并购、回购来完成。我国相较于这两个国家,资本市场有显著的单一性缺陷,证券市场在现阶段发展程度还较低,与纳斯达克差距悬殊,再者,场外交易市场基本在我国没有发展起来,创业板市场也才刚刚起步,这都表明我国风险投资的撤出不能只以IPO的方式来实现。再者,在产权交易市场的发展上,我国也与德国差距甚大,故,并购、回购
27、这两种方式在风险投资撤出上的作用并不十分明显。综上,我国的资本市场体系,在现阶段还没有应到市场与投资者所需的多层次性。而标的企业在进行风险投资的撤出时,可以在其任何一个发展阶段进行,而撤出方式也因撤出时机不出有较大差异,故,我国资本市场体系在当前应不断完善来提高自身的多层次性。我国可对美、德两国在这方面的经验适度进行参考,来使我国主板、创业板的两个市场都能齐头并进,并实现场外交易市场的向前发展,来使我国风险投资机制更加适合我国的经济、金融发展特点以及更加完善。2、政府引导不够撤出机制在美、德两国的完善,政府在其中都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比如说,就美国而言,其法律就为风险投资以回购、并购的两种方式
28、的股本撤出时提供了利益保隙的法律环境。美国也为使风险投资的股本能够在利益保障的情况下的撤出进行了法律框架的适当调整等。而我国风险投资在进行撤出时,法律对其能实现的方式做了相当多的约束,受我国的风投发展严重受限。故,我国政府就予以改善,应与国风在这方面的先进经验进行适当经验,以法律的形式,使我国风险投资的撤出投资者的利益更有保障。风险投资在我国的发展时间并不长,因而经验较缺乏,政府为提高对资本市场健全体系建设的支持,应对国外在这方面的先进经验进行参考,从政府优惠、法律完善两个方面来对其进行支持。再者,还需要场内、场外两个交易市场的并行发展,才能促使退出机制更为通畅,就清算撤出方式上,也需要倾注精
29、力,从而使标的企业的撤出有更多的选择方式。3、缺乏有效的中介机构体系在风险投资撤出上,我国的中介机构相较美、德两国在数量上还有很大差距,且规模也差距较大,能够提供的专业服务太少。我国在这这方面的中介机构几乎都有政府的插手,使其独立性、权威性都受到了较大妨碍。机制上也因此缺乏公平性、透明性。在总体上,机构的管理较为无序、效率不高而且服务的内容本身就不多,这与风险企业的需要之言有较大脱节。在人才上,我国现前的相关方面的人才职业素养也还需要提高,且从业人员的数量也较少。这都决定了我国中介机构在风险投资撤出中的作用实在有限。5借鉴国外的经验教训完善中国风险撤出机制的建议在考虑我国资本市场在当下的发展特
30、点以及我国的国情后,在风险投资撤出上,对美、德两国的先进经验进行了适当参考,认为我国当关需要从以下方面进行风险投资撤出机制的进一点完善:1创造有力的法律环境首为紧要的是建立与风险投资撤出相匹配的法律规范,并对当前已明显不适应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正;再者,也需要在制定相关法律时,提高可实践性,从而对我国风险投资进行市场规范和操作指导。再者,在考虑到我国当下的经济发展特点以及资本市场发展状况后,需要对诸如风险投资法等与之相关的法律进行补充以使更加完善,从而使我国风险投资撤出机制得以建立,利用投资者的股本在利益保障下自由撤出,从而使我国风险投资业呈现出较快的发展速度。第三,对于风险企业在资本市场上的准入
31、条件应当放宽,对其盈利标准可以适当调低一些。对企业在境外市场的上市应放松管理,使这些企业能够从多种渠道进行资金的筹措;对企业的会计信息的披露也应从法律上进行详细的规定,从而使披露机制更加健全。对于严重干扰风险投资市场秩序的案例应提高对其的处罚力度,在这方面可从刑法的内容修改着手,从而对风险投资者的行为进行约束。2 .为风险投资行业培养专业人才我国在当前应着手对风险投资的从业人员进行职业素养的培养。在对这些人员进行职业能力的培训时,需要理论、实践两手抓;同时,还需要加强与国内、国外这方面有成熟经验的人的学习力度,从而加快自己的成熟速度。国际合作机会也需要好好利用,向经验丰富又不乏理论的风险投资家
32、学习,将国外在风险投资方面的经验吸纳入我国,提高专业风险投资的专业运作水平。3 .构建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在对资本市场体系进行完善时,政府应在其中发挥主导作用。对我国的资本市场中的各个板块应加以完善,还需要使清算渠道畅通,对境外资本市场与需要提高利用程度,具体:(I)为了使风险投资可以利用IOP的方式来实现撤出,需要对主板市场进行完善。以直接的手段在主板市场实现上市,这一于我国相当部分的风险企业都是难以做到的,不过可以对沪深两个主板市杨中的融资渠道、壳资源进行借用。这些可以对这两个主板市场中的上市公司进行并购、重组,来实现自己的上市。(2)对创业板市场进一步完善。在该市场中,中小企业可以实现所
33、需经营资金的筹措,同时,风险投资也可以实现退出。创业板市场对于企业的上市所设置的条件相较主板市场而言要低太多,故是风险企业理想的资金募集场所,但也因为此,其应该充分发挥风险股本的退出功能。实际上,IPO从2012年11月16后就暂停了,使风险投资的撤出很难实现,但创业板至少还发挥了些许撤出功能,对其有适当缓解。同时,创业板市场应将其重点放在高新技术企业,而不是对所有能达到入市标准的企业都进行放开。(3)对中小板市场进行完善。该市场的流通盘不到1亿,但它对于上市中小企业的门槛设置得也不高,它为无法在主板市场进行上市的中小企业提供了筹措资金的渠道,中小企业借由这些融资实现了自身的快速成长,但到了一
34、定成熟度,多数还是会在主板上市,故必须要对其撤出渠道进行畅通。(4)对场外交易市场进行完善。该市场是能够对创业板市场起到较好的补充效果,对于有一定发展实力但本身的条件还达不到上市要求的企业,提供了资金筹措的渠道,同时,在其中还能实现退出。这于对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完善以及于风险投资领域的快速发展都有显著的促进作用。不过,该市场在当前并不很健全,可着手改善处:首先就柜台交易市场的规范应制定统一规则。其次,可将市商制度在柜台交易中引入。(5)对我国产权交易市场进一步完善。并购、回购是我国风险投资在最近些年撤出时较常采用的方式,而就涉及到产权交易市场作用的发挥了。首先政府应对该市场以法律制定和完善的行为
35、加以规范,还需要建立相关的监管机构来对产权交易实行有效监管,使我国产权市场在秩序规范下能够在全国企业的产权交易中发挥最大作用。(6)对海外资本市场要加强利用程度。在这方面可对发达资本市场加以利用。海外资本市场在企业的上市上更有优势。其一,它本身的市场化程度就较我国高,而且上市门槛不太严格,资金在资本市场上的活力大大提升。其二,公司在境外资本市场上的上市,有间接、直接两种选择,故,对于企业于境外资本市场中的上市,我国政府应提供便利。4、对中中介服务体系应加以完善。信息的不对称在风险投资市场中始终存在,这就需要较高的专业知识和服务能力。而中介机构的专业服务能够使风险投资的撤出的保隙性加强。鉴于此,
36、我国当前应对中介机构加以培育提高其专业服务素质。对其中的从业人员也应加快对其的职业素养的培训,还要扩大中业机构的服务范围。再者,为了使中介机构的权威性、公正性不受到妨碍,政府应对其减少干预程度。最后,对于诸如中介机构的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要加利用,使中介机构自觉约束自身的行为提高专业服务水平。企业的上市,对投资银行业务加以发展,也是有效的途径。故,我国当前需要对中介机构加大力度培养,并引入投资银行等,来使风险投资在更健全的环境中实现快速发展。5、建立健全清算通道风险投资的收益总是难以确定的,也难以避免出现收益不佳或负收益的情况,故,于投资效益不理想的项目就必须进行风险资本的撤出来实现对下一个风险
37、项目的投资,从而阻止亏损程度的扩大,也使机会成本得以降低。优胜劣汰是社会的法则,要及时淘汰那些不具备发展潜力的企业。中国风险资本在通过破产清算的撤出渠道时会存在一定的隙碍,这就要求一方面,风险投资公司要有严格的项目筛选方法和风险控制机制。为了增强风险投资公司对清算撤出的认识,风险投资中介组织,应建立相关的数据库。以供查询,增加有关清算撤出的知识培训,提高风险投资者专业水平,除了培训I、宣传清算退出的重要性外,政府还要对风险企业的破产清算给予法律上的支持。风险投资体系中,风险投资撤出有完善的机制可行尤为重要,只有风险投资能够顺畅的实现撤出,才能有足够的资金运用于新的投资,使资金在其中的利用率明显
38、提升。我国当前的风险投资实现快速发展也需要撤出机制的完善,来使资本在投资者的循环利用中产生较为理想的收益。本文在对风险投资撤出机制的细致分析中,将我国现下的发展情况与国外发达国家在这方面的发展情况进行了对比,就其中的缺陷进行总结,并认为,完善我国的风险投资撤出机制在当前迫不及待,但也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政府、社会的各种力量也需要对其的完善发挥应有的作用,风险投资产业在风险投资撤出机制得以完善后,才能实现快速当展,也才能使中小企业在资本市场实现自身所需经营资金筹措的同时,也便于撤出,实现资金收益的再创造,从而促进我国经济的愈加繁荣。参考文献1房四海.风险投资与创业板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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