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厅节〔2015〕129号关于印发《车用甲醇燃料加注站建设规范》和《车用甲醇燃料作业安全规范》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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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车用甲醇燃料加注站建设规范和车用甲醇燃料作业安全规范的通知工信厅节2015129号山西省、上海市、贵州省、陕西省、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为推动甲醇燃料加注站规范化建设,指导和规范甲醇燃料加注作业安全操作,保证甲醇汽车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我部组织编制了车用甲醇燃料加注站建设规范和车用甲醇燃料作业安全规范。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15年10月13H(联系电话:010-68205365)附件1车用甲醇燃料加注站建设规范1总则本规范规定了甲醇燃料加注站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规定、站址选择、总平面布置、甲醇燃料加注工艺及设施、消防设施及给排水、电气、报
2、警和紧急切断系统、暖通、建筑物及绿化、工程施工等要求。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的甲醇燃料加注站,适用于甲醇燃料与汽油、柴油、液化石油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合建加注站,适用于甲醇燃料橇装式加注站,适用于汽车加油加气站改建增加甲醇燃料加注功能的设计与施工。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下述文件的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说明)都适用于本规范,最新版本如与本规范有不同之处,按下述文件的最新规定执行。GB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2014年版)GB/T23510车用燃料甲醇GB/T23799车用甲醇汽油(M85)GB/T373O.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SH/
3、T3134采用橇装式加油装置的汽车加油站技术规范AQ3OO2阻隔防爆橇装式加油(气)装置技术要求GB5O316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TSGDOOOl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3术语和定义3.1 甲醇燃料指符合车用燃料甲醇(GB23510-2009)、车用甲醇汽油(M85)(GB/T23799-2009)标准的车用甲醇燃料。3.2 甲醇汽车符合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GB/T3730.1-2001中的汽车定义,装用专门设计开发的适用车用甲醇(M85或MlOO)燃料或甲醇-柴油双燃料发动机。3.3 甲醇燃料加注站具有甲醇燃料储存设施、使用甲醇加注机为甲醇汽车加注甲醇燃料的专门场所。3.4
4、甲醇储罐用于储存甲醇燃料的钢制卧式常压容器。3.5 甲醇加注机用于向甲醇汽车燃料箱加注甲醇燃料并带有计量、计价装置的专用设备。3.6 卸料气相回收系统槽罐车内甲醇燃料卸入甲醇储罐时,将储罐排出的甲醇燃料蒸汽密闭回收至槽罐车的系统。3.7 加注气相回收系统甲醇汽车加注甲醇燃料时,将甲醇汽车燃料箱内排出的甲醇燃料蒸汽密闭回收至甲醇储罐的系统。3.8 橇装式加注装置将地面防火防爆储罐、加注机、自动灭火系统等整体装配于一个橇体的地面加注设施。4.1 凡本规范引用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中有关条文时,甲醇燃料按汽油执行该规范的要求。4.2 向甲醇燃料加注站供甲
5、醇燃料的方式,按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规定执行。4.3 除甲醇燃料橇装式加注装置外,甲醇燃料加注站可与汽车加油站、液化石油气(LPG)加气站、压缩天然气(CNG)加气站和液化天然气(LNG)加气站联合建站,并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规定。4.4 甲醇燃料加注站单独建站时,加注站的等级划分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第3.0.9条规定。4.5 甲醇燃料加注站与汽车加油站、液化石油气(LPG)、压缩天然气(CNG)、液化天然气(LNG)合建站的等级划分,以及站
6、内甲醇燃料、油品、液化石油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的总容积和单罐容积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第3.0.13、第3.0.14条、第3.0.15条规定。站内甲醇燃料容积计入汽油总容积。4.6 合建甲醇燃料加注站内涉及甲醇燃料的设备,包括甲醇加注机、卸料口、阀门、管道等,都应具有明显的标识。4.7 甲醇燃料加注站应设卸料气相回收系统和加注气相回收系统,气相回收系统设计应当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第6.3条规定要求。4.8 甲醇燃料加注站的设备、设施(包括储罐、加注机、管道、密封材料等)应选用适用甲醇燃
7、料的材质。金属材料宜选用碳钢、不锈钢,不宜使用铝及铝合金、镀锌材料等;非金属材料宜选用氢化丁晴橡胶、氯丁橡胶、氟橡胶、缩醛树脂、尼龙、聚丙烯、聚四氟乙烯等材料,不宜使用聚氨酯、聚苯乙烯泡沫等接触甲醇燃料溶胀严重的材料。4.9 甲醇燃料加注站应设置洗眼器,配备护目镜、耐腐蚀手套等安全应急防护装具。4.10 甲醇燃料加注站管道系统设计及施工应执行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GB50316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TSGDOOOl的规定。4.11 采用甲醇燃料橇装式加注装置时应单独建站,甲醇燃料橇装式加注装置的技术要求和加注站的设计及施工均按采用橇装式加油装置的汽车加油站技术规范(SH/T3134-
8、2002)中关于汽油的规定执行,接触甲醇燃料的部分应选择适用甲醇燃料的材质。5.1 甲醇燃料加注站站址选择,应符合城乡规划、环境保护和防火安全的要求,并应选在交通便利、通风良好的地方。5.2 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应建设一级甲醇燃料加注站。5.3 城市建成区甲醇燃料加注站的选址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第4章规定。5.4 甲醇燃料加注站的甲醇储罐、甲醇加注机、通气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不应小于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第4.0.4条规定。6总平面布置6.1 甲醇燃料加注站区应设置围墙,站内爆炸危险区域不
9、应超出站区围墙和可用地界线。围墙设置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第5.0.12条规定。6.2 车辆入口和出口应分开设置。站内停车场和道路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I2(2014年版)第5.0.2条规定。6.3 甲醇燃料加注站内设施之间的安全和防火间距起讫点、站外民用建筑物保护类别划分、站内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和范围划分,应分别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第5.0.13条和附录A、B、C规定。6.4 加注作业区内不得有“明火地点”或“散发火花地点”。6.5 甲醇燃料加注站的变配电间
10、、室外变压器、站房等建筑物和设施的布置按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规定执行。7甲醇燃料加注工艺及设施7.1 甲醇储罐7.1.1 甲醇储罐如果采用双层设计,内罐应为钢制储罐,其他部分的设计、制作与现场安装应按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第6.1条规定执行。7.1.2 除甲醇燃料橇装式加注装置所配置的防火防爆甲醇储罐外,甲醇燃料加注站的甲醇储罐应埋地设置,严禁设在室内或地下室内。7.1.3 甲醇储罐的人孔、量油孔、卸油快速接头等应采用防水结构,密封良好。7.1.4 埋地甲醇储罐操作进口应有防雨盖板。7.1.5 甲醇储
11、罐专罐专用,不可混装。7.1.6 甲醇储罐进料前应保持罐内清洁和干燥。7.1.7 甲醇燃料储罐的防渗处理按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规定执行。7.2 甲醇加注机7.2.1 甲醇加注机的选用和现场安装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第6.2条规定。7.2.2 甲醇加注机应有加注气相回收系统。7.2.3 甲醇加注机零部件应避免使用铝合金和锌合金等金属材质,密封件应选用适合甲醇燃料的材质,加注软管应采用耐甲醇燃料材质制作。7.2.4 甲醇加注机加注软管前应设甲醇燃料过滤器,过滤孔径不大于40微米(400目),应选用耐
12、甲醇燃料的材质制作并定期更换滤材。7.3 甲醇燃料工艺管道7.3.1 甲醇燃料工艺管道的设计和施工应符合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2014年版)第6.3条规定。7.3.2 工艺管道材质不宜使用非金属材料,非金属管件应选用耐甲醇燃料的材料。7.3.3 甲醇储罐的通气总管接口与呼吸阀之间,以及加注气相回收系统返回储罐接口前宜增设干燥器,加装不少于10公斤变色硅胶或其他干燥剂。7.4 甲醇燃料橇装式加注装置7.4.1 甲醇燃料橇装式加注装置应作为整体产品,由供货商整体供应。生产商应具备安监部门核发的相关资质,该设备要经过国家消防、质检、环保、安监等部门认证。7.4.2 甲
13、醇燃料橇装式加注装置甲醇储罐内应安装防爆装置。防爆装置采用阻隔防爆装置时,阻隔防爆装置的选用和安装,应按阻隔防爆橇装式汽车加油(气)装置技术要求AQ3OO2的有关规定执行。7.4.3 甲醇燃料橇装式加注装置应采用双层钢制油罐。7.4.4 双层甲醇储罐应采用检测仪器或其他设施对内罐与外罐之间的空间进行渗漏监测,并应保证内罐与外罐任何部位出现渗漏时均能被发现。7.4.5 甲醇燃料橇装式加注装置应设置卸料和加注气相回收系统。7.4.6 甲醇燃料橇装式加注装置四周应设防护围堰或漏液收集池,防护围堰内或漏油收集池的有效容量不应小于储罐总容量的50%o防护围堰或漏油收集池应采用不燃烧实体材料建造,且不得渗
14、漏。7.4.7 甲醇燃料橇装式加注装置宜设防晒罩棚或采取隔热措施。7.4.8 安装于甲醇燃料橇装式加注装置的甲醇储罐内的阻隔防爆材料应选用耐甲醇燃料腐蚀的材质。7.5 汽车加油加气站改建增加甲醇燃料加注功能时,如果利用原汽柴油设施的,应将改建的甲醇燃料系统独立分开,更换适用于甲醇燃料的密封材料,并清洗系统。7.6 甲醇燃料加注站防渗措施按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GB50156-2012(2014版)第6.5条规定执行。7.7 甲醇燃料加注站不应设自助加注功能。8消防设施及给排水8.1 消防器材配置8.1.1 甲醇燃料加注站每2台甲醇加注机应配置不少于2具4公斤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或1具4公斤手提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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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用甲醇燃料加注站建设规范 车用甲醇燃料作业安全规范 工信厅节 2015 129 关于 印发 甲醇 燃料 加注 建设 规范 作业 安全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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