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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法票点名词解释1 .行政Pl行政是组织的一种职能,任何组织要生存和发展,都必须有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行使执行、管理职能。2 .行政法P18调整行政关系、规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3 .行政法的主体P83行政法的主体指行政法调整的各种行政关系的参加人组织和个人。4 .行政机关P90行政机关是依据宪法和有关行政组织法的规定而设立的行使国家行政职能的国家机关。5 .公务员P123公务员指依法履行公务(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6 .行政相对人P135行政相对人是指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行政主体行政行为影响其权益的个人、组织。7 .
2、行政立法P160行政立法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定权限并按法定程序制定和发布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8 .行政许可P219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9 .行政处罚P265行政处罚是指享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的程序和权限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给予行政制裁的行政行为。10 .行政强制P279行政强制是指行政过程出现违反义务或义务不履行情况下,为了确保行政实效性,维护和实现公共利益,行政主体或行政主体申请法院,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财产及人身自由予以强制而采取的措施。11 .行政复议P366行政复议是指行政相
3、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适当性审查,并做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12 .行政诉讼P399行政诉讼是指行政相对人与行政主体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发生争议后,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定程序审查行政行为合法性,并判断相对人主张是否有法律和事实依据,以作出裁判的一种活动。13 .行政诉讼管辖P433行政诉讼管辖是指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行政案件的职权分工。14 .简易程序P491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审理简单的行政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独立的第一审程序。简答1 .行政法的基本原
4、则P662 .)行政法的实体性基本原则A.依法行政原则。即政府的一切行政行为应依法而为,受法之拘束。B.越权无效原则。越权无效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必须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行为,一切超越法定权限的行为无效,不具有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C.信赖保护原则。信赖保护原则是指政府对自己作出的行为或承诺应守信用,不得随意变更,不得反复无常。D.比例原则。比例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如为实现行政目标可能对相对人权益造成某种不利影响时,应将这种不利影响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内,保持二者处于适度的比例。3 .)行政法的程序性基本原则A.正当法律程序原则。正当法律
5、程序原则是指行政机关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益的行政行为,必须遵循正当法律程序,包括事先告知相对人,向相对人说明行政行为根据、理由,听取相对人陈述、申辩,事后为相对人提供相应的救济途径。B.行政公开、公正、公平原则。4 .行政机关的性质和特征P90性质:双重性执行机关、行政主体特征:1)、行使国家行政职权,管理国家行政事务2)、新政机关在组织体系上实行领导一从属制3)、行政机关在决策体制上一般实行首长负责制4)、行政机关行使职能通常是主动地、经常的和不间断的5)、行政机关最经常、最直接、最广泛地与个人、住址打交道5 .行政行为的分类P151(一)单方行政行为、双方行政行为(意志)单方行政行为:指行
6、政主体为实现行政规制,单方面运用行政权所作的行政法行为。双方行政行为:指行政主体与对方当事人平等、协商一致所形成的协议或合同。包括行政合同和行政协议。(二)抽象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是否特定)抽象行政行为:行政主体运用行政权、针对不特定相对人制定规制规则的行为,包括行政立法和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行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主体运用行政权,针对特定相对人设定权利义务,实现行政规制目的的行为。6 .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P1851)、行政权能的存在O2)、行政权的实际运用。3)、法律效果的存在。4)、表示行为的存在。5.依职权行政行为和依申请行政行为P1921.)依职权行政行为:行政主体根据其职
7、权而无需行政相对人申请就能主动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规划、行政命令、行政征收、行政处罚、行政强制2.)依申请的行政行为:行政主体只有在行政相对人提出申请后才能实施而不能主动采取的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裁决6.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内容、时间P1991 .)效力的内容A.公定力:具体行政行为一经行政主体作出,无论是否合法或存在瑕疵,即被推定为合法有效,并要求所有国家机关、社会组织或个人尊重的一种法律效力。B.确定力:指已经生效具体行政行为对作出该行为的行政主体和相对人具有的不受任意改变的法律效力。C.拘束力:已经生效具体行政行为所具有的约束和限制行政主体和相
8、对人行为的法律效力。D.执行力: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要求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对其内容予以实现的法律效力。2 .)效力的时间A.生效时间告知之时。相对人(或委托人)知悉、知道之时;没有告知,以相对人真正知道时起生效。告知之时生效,意味着具体行政行为只有在告知相对人后才能发生法律效力。附款规定之时。特定时间或法律事实发生。B.执行力追溯。原则上不具有追溯力C.效力延迟。实效告知错误;附款规定;不可抗力。D.效力中止。E.失效时间。内容已实现;期限届满;无效;撤销;废纸;其他失效情形7 .行政许可的种类P221(1.)一般(普通)许可。一般许可,本属于社会、私人自由,只是出于行政上的目的受到一定约
9、束和限制,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即发证、照。特许。特别许可,除满足一般条件外,还有特别限制。认可。核准。登记。8 .行政处罚的种类、原则、实施程序P266(1)行政处罚的种类大类型自由罚行为罚财产罚声誉罚其它处罚子类型行政拘留;限制出境、责令停产停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警告可由法律、行政法规创设驱逐出境暂扣或吊销许可、执照财物(2)行政处罚的原则A.行政处罚法定原则。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得与法律规定相抵触。B.行政处罚公正原则。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C.行政处罚公开原则。行政处罚遵循公开
10、的原则。对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D.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E.权利保障原则。(3)行政处罚程序A.一般程序1)立案2)调查取证3)决定4)制作处罚决定书。5)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B.简易程序1)、出示证件2)、制作现场笔录3)、现场制作处罚书,由执法人员签名盖章4)、送达处罚决定书5)、备案:执法人员现场执法后,回到行政机关应当就案件进行备案。9 .行政强制的种类、原则、实施程序P281行政强制的种类含义主体适用目的主要类型基本特征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机关在行政
11、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机关;被授权组织;法律和行政法规授权)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行使集中处罚权的行政机关;不得委托为制止而强制为预防而强制为保障而修制限制人身自由:盘问、传唤、扣留、检查、隔离、带离现场驱散、紧闭;财产:查封场所、设施或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临时性;单向性;非惩罚性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行政机关人民法院为实现前提性具体行政行为确
12、定的义务而强制间接强制如代履行、执行罚;直接强制如划拨、拍卖、排除妨碍、恢复原状替代性;从属性;有时带惩罚性行政强制的原则1)、法定原则(合法行政一法律优先法律保留)2)、适当原则(合理原则)3)、教育强制相结合原则4)、禁止谋利原则5)、权利救济原则行政强制的实施程序1)、一般程序:实施前报告并经批准T确定实施人员(2人以上)T现场时、出示执法身份证件T通知当事人并告知权力T听取陈述申辩T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执法人员签名盖章2)、简易程序(情况紧急):当场实施,24小时内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10 .行政复议参与人的确定P38711 .行政复议的程序和条件P391四、行政
13、复议的程序1、当场作出的.具体彳J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计与:2、法作文Ihf接送达的.门受送达人您收之11起“中:3、邮寄送达的.门受送达人住部竹签收单上卷收之11起计打:没/邮件卷收单的,门受送达人在送达Hl执上卷幺之Il起计K:4、JL体行政行为依法通过公告形式皆知受送达人的.白公告规定的期限描涓之11起“9;5、作出八休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小就补充告知的,门收到行政机关补充3知的通知之Il起“并;6、被申请人能够证明中用人知道八体行政行为的,门证据材料证明儿知道”体行政行为之11起计嫌.7、规定履行期限的.口履力期精酒之Il起ilW8、未规定瓶彳J期的.门行政机关收到申请满6011起计打9、案
14、急情况卜的不作为“即可以中请行政复议12 .行政诉讼特点与功能P401行政诉讼特点1)、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诉讼活动。2)、行政诉讼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3)、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地位具有特殊性两造恒定。4)、行政诉讼是法院通过审判方式进行的一种司法活动。行政诉讼功能1)平衡功能2)人权保障功能3)提供社会公正功能13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P414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15、(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
16、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决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14 .行政诉讼管辖的种类P433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划分这类管辖的标准在于:确定管辖法院是在上下级之间的权限分工还是同级而不同区域法院之间的权限分工。(1)级别管辖。它所要解决的问题,是不同审级法院之间管辖权的划分。级别管辖在规定方式上采用了“列举式”与“概括式”两种。对中级法院管辖的其中一部分用了“列举式”,如海关案件、专利权案件
17、等。(2)地域管辖。它要确定的是,一个行政案件应当由哪一个地区的法院受理的问题。其标准是诉讼当事人或诉讼标的物与法院辖区的关系。15 .行政诉讼原告和被告的确定P447行政诉讼原告的确定序情形原告号R与撤销或者变更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信超利#人的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19一般情形被诉行政行为系对合伙企业作出的舂徒强鲍标准登记的字号21款学唐致将为系魅奔企业合伙组织作死亡公民的近亲属所有会缺人先生同雄华3麻翦原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41翥猫擅辱寡患献/作企业孟比iH,相筮格岛各方LV4Jr挈*卜芬比什ffltfr井化所R亨W人126囊寿林瞥萦律政复议行为的弯
18、恭霰堂接累幺有利害关系或者复议Ttf面.小益:4IuKr值-L取厅T秋迎RR帝=K*鞋堆梨属关系的蔓畲要或其法定代表人14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股份制该企业,由股东(代表)大会或董事会企业经营自主权的提出8不服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衿效麻株检告的确定对外发生法律效力文书的著名机关序号9精障机关组建并赋予行政管理职能但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行政被告组建该机构的行政机关1赛寺岛接起诉的原机关210意福雄关舞雅糜脚斓辘件下行政机关的内设机原、复机关共同被告该行的也3里议娥殿原峪麟虢义作出行政行为的复机关4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起诉原行政行为,原机关;起诉复议不
19、作为,复机关。5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被告6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所作的行政行为委托的行政机关7行政机关被撤销或者职权变更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无继行机关,决定撤销机关。11法律、法规、规章授权条件下行政机关内设机构、派出机构或其他组织,超出法定授权范围实施行政行为的(幅度越权)(种类越权)实施该行为的机构或组织16.法院对起诉的受理条件P485(1)是否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2)是否遵循了法律关于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关系的规定。(3)是否符合法律对起诉期限的规定。(4)是否是重复起诉。17.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P491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二条人
20、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论述试述行政法的法源一、行政法的法源即行政法的渊源,是指行政法的外部表现形式。二、根据制定主体、效力等级以及制定程序的差别,行政法的法源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形式:1 .宪法。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一切立法的依据。其中有关国家行政管理的部分,对行政法的各种具体
21、规范起统率作用。因而宪法中关于国家行政机关的设置、组成及基本职权、职责、活动原则,公民在有关行政法律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等的规定即是行政法的法源之一。2 .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作为行政法渊源的法律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某一项法律的全部法律规范均属于行政法规范;二是某一项法律的一部分或某一条款属于行政法规范,其他部分或条款属于其他性质的法律规5巳3 .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部门规章则是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是行政法的最主要的渊源。4 .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行政规章、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地方人大和地方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地方行政规章,民族自治地方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中关于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活动方式等行政管理的行政法规范是行政法的重要渊源。5 .与行政法有关的法律解释。国务院及其组成部门以及有权进行解释的地方人大和地方人民政府对有关行政法规范所作的解释,也是行政法的渊源。6 .行政法的其他渊源。包括我国政府签订、加入或承认的国际条约中有关行政管理的内容、中共中央与国务院联合发布的有关法律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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