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徐州市生态环境现场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及《徐州市生态环境现场执法检查事项清单》(2022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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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徐州市生态环境现场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及徐州市生态环境现场执法检查事项清单(2022版)的通知(徐环办(2022)58号)派驻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分局、港务区分局,市执法局:为全面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体系,打造良好营商环境,惠企纾困,创新执法理念,转化执法方式,实现精准执法,提升执法效能。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徐州市生态环境现场执法检查工作规范徐州市生态环境现场执法检查事项清单(2022版),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落实,认真组织实施。2022年9月9日徐州市生态环境现场执法检查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现场执法检查流程第三
2、章现场执法后续工作第四章保障措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关于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全面推进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执法监管体系,创新执法理念,加大执法力度,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规范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执法行为,制定本规范。第二条生态环境现场执法是指生态环境执法机构依法对排污单位和个人履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政策、标准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第三条根据条例规定,排污许可证是对排污单位进行生态环境监管的主要依据。本规范适用于对应当申领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的生态环境执法,对应当进行排污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的
3、生态环境执法可参照执行。第四条将排污许可执法工作全面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综合运用现场执法检查、非现场核查、区域交叉检查等方式开展清单式执法检查,并及时反馈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排污许可证核发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实施差异化执法监管,列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的排污单位,原则上只开展非现场执法,非现场执法发现的问题可作为问题线索进行现场核查,最大限度保障排污单位合法权益,不影响排污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第二章现场执法检查流程第五条现场执法检查前充分准备执法人员根据需要,可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提前收集排污单位的基本信息、主要生产工艺、污染防治设施、自行监测、执行报告、信息
4、公开、管理台账等;通过“江苏省生态环境信访举报系统”调取排污单位的历史信访舆情及调处情况;通过“江苏省污染源末端监控系统”等平台调取依证应联网排污单位的在线监控情况;通过“江苏省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核实排污单位危险废物申报、转移情况;通过“环保用电监管系统”核实排污单位生产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等。全面归集线索,确保执法科学、精准、高效。第六条现场执法规范1 .现场执法不得少于两名执法人员,并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被检查单位表明身份,告知执法对象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核实被检查单位的名称、地址等基本信息,并要求予以配合。2.执法人员在履行行政执法职能时应当穿着制式服装、佩
5、戴标志。3.执法人员应准备必要的执法文书和执法装备,检查移动执法终端和执法证件,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4.严格按照生态环境执法“八步法”开展检查。5.对执法对象的基本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存在问题、违法事实及情节、危害后果等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及时、公正的调查,并做到全过程记录,及时上传移动执法系统。第七条开展现场执法检查(一)检查排污许可基本情况检查排污单位基本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内容:L确认登记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基础信息;2.了解企业周边状况、厂区功能区划分、环境敏感点分布情况;3.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原辅材料、产品、主要生产设备、采用的生产工艺、污染物防治措施、污
6、染物治理设施情况;4.是否持有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管理基本信息等。(二)污染物排放及防治设施运行情况2 .废水排放情况:(1)排污口设置;(2)自动监控设施或自动采样器;(3)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等。3 .废气排放情况:(1)排放口设置;(2)自动监控设施;(3)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4)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5)特殊时段;(6)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等。4 .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管理情况:(1)一般工业固废管理;(2)危险废物管理情况。5 .土壤和地下水管理以及噪声管理情况。(三)排污许可其他环境管理要求落实情况1.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图及厂区分布图与现场是否一致;2.资料核查(自行监
7、测、环境管理台账、执行报告等);3.信息公开情况;4.规定整改完成情况是否完成整改;5.现场检查发现的其他环境问题。第八条检查建设项目情况重点检查建设项目审批情况,是否存在未批先建、边批边建、未验先投以及建设项目已投产未(重新)申请排污许可证情况等。第九条环境应急管理及应急管控检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及应急管控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内容:1.是否需制定环境应急预案;2.建设事故应急池;3.是否建设危险化学品储罐;4.是否设置污水排放口,排口是否设置监视及关闭闸(阀);5.是否设置雨水(清下水)排放口,排口是否设置监视及关闭闸(阀);6.是否配备环境应急物资,环境应急物资配备是否与应急预案等相关文件
8、相符;7.是否发生过突发环境事件,是否按规定公开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第十条重点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一)是否涉及脱硫脱硝、煤改气、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RTO焚烧炉等六类环境治理设施。1.是否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风险评估;2.安全风险评估中提出的整改问题是否整改到位;3.是否开展环保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并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台账;4.是否完成对前期发现隐患的跟踪整改。(二)是否按照安全生产管理要求运行和维护环保设施,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履行消防相关审批验收手续。第十一条辐射安全管理要求1.是否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是否填报环境影响登记备案表(In类射线装置;IV、V类
9、放射源)等辐射安全要求落实情况;2.人员培训管理、各项管理制度及台账制度执行情况等。第三章现场执法后续工作第十二条现场执法检查完成后,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并及时上传移动执法系统。(一)对初次未依法填报排污许可登记表、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数据不全、未按照规定提交执行报告或未按照规定公开信息等违法行为,情节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二)违法情节较重的,现场要制止违法行为的继续发生,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立案查处,在查处过程中应依法做好调查取证和证据固定工作,制作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和调查询问笔录,并及时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行政命令,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
10、量基准规定实施处罚。(三)对于检查发现的其他部门管辖的问题线索,应按照有关要求和时限移送至相关部门处理;排污单位存在适用行政拘留、涉嫌刑事犯罪等情形的,要固定证据,按规定移送公安机关;检查发现的非执法范畴问题线索及时移交至相关业务部门,确保检查发现的问题均依法查处并整改到位。(四)现场执法检查任务完成后,执法人员应在5个工作日内制作并提交生态环境执法检查报告。第四章保障措施第十三条强化组织领导,各地生态环境部门要充分认识固定污染源清单式执法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研究,细化工作内容,全力推动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清单式执法检查工作落地。要及时将排污许可发证登记信息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名录库,
11、督促排污单位将自行监测内容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定期筛选、归集涉排污许可环境违法问题线索,开展定向执法检查。第十四条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将排污单位排污许可发证登记信息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象名录库,督促排污单位将自行监测内容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公开,定期筛选、归集涉排污许可环境违法问题线索,开展定向执法检查。对存在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环境风险高的排污单位,增加抽查频次和执法监管力度。检查计划、检查结果要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第十五条严惩违法行为,将排污许可证作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的主要依据,加大对无证排污、未按证排污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偷排偷放、
12、自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和故意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恶意违法行为,综合运用停产整治、按日连续处罚、吊销排污许可证等手段依法严惩重罚。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大典型违法案件公开曝光力度,形成强大震慑。第十六条强化部门联动,建立核发、执法、监测联动工作机制,打通排污许可监管执法的卡点。生态环境执法部门要主动向前一步,加强与排污许可、监测、监控等部门联系,掌握辖区内排污许可核发与监管现状,开展定期会商,研判排污许可发证和登记清单、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做好证后监督检查,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业务部门、行业专家参与现场执法检查。第十七条实施举报奖
13、励,将举报排污许可违法行为纳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范围,对举报排污许可违法行为,经现场核查属实的,按照举报奖励有关程序予以奖励。第十八条定期曝光案例,建立排污许可典型案例收集、解析和发布机制,各地要积极开展案件总结、分析和报送工作,市局将定期曝光,拓展典型案例应用,发挥警示教育作用。鼓励公众参与,实现全社会监督格局。第十九条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规范排污许可执法程序,健全内部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建立插手干预监督执法记录制度,明确并严格执行执法人员行为规范和纪律要求,对失职渎职、以权谋私、包庇纵容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徐州市生态环境现场执法检查事项清单(2022版)一、排污许可情况(一)、排
14、污许可基本情况单位名称注册地址生产经营场所地址经营范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行业类别法定代表人企业生产状况在产停产关闭口搬迁环保负责人(联系方式)企业环境管理类别重点排污单位一般排污单位是否土壤重点监管企业是否是否正面清单企业是否近2年内是否有行政处罚是否在工业(化工)园区内是口是否在生态管控区内是否是否涉辐射安全管理是否是否否是否持有排污许可证是否排污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排污许可证有效期限排污许可证编号排污许可管理类别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登记管理不需纳入排污许可管理无证排污是否存在伪造、变造、转让、出租、出借排污许可证是否是否被依法撤销、注销、吊销排污许可证是否排污许可证基本信息是否与营业执照一
15、致是否行业类别是否与排污许可证一致是否是否符合本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发证要求是否是否存在降级管理情况是否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是否存在排污是否登记填报信息发生变化(二)、污染物排放及防治设施运行情况项目内容检查情况(一)废水排放情况有无排放口设置水污染物(直接排放或间接排放)排放方式是否与排污许可证一致是否排放口数量(不含雨排口)是否与排污许可证一致是否排放口位置是否与许可证相符是否排放去向是否与许可证相符是否是否规范化安装排放口标志牌是否已安装(个),未安装(个)是否需要安装自动监控设施或自动采样器是否是否安装自动监测设施是否未安装原因:自动监测设施是否拆除、停用、损毁或移动是否自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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