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城市消防专项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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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时代城市消防规划(2020-2035)成果稿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一条总则1第二条规划依据1第三条规划原则1第四条规划年限2第五条规划范围2第六条规划目标2第二章消防安全布局规划2第七条城市消防重点区段划分2第八条城市火灾风险评估3第九条工业、仓储及易燃易爆化学品场所消防安全规划3第十条商业及公共服务设施消防安全规划3第十一条旧城改造区消防安全规划3第十二条高层建筑布置消防安全规划3第十三条居住用地消防安全规划4第十四条重要古建与历史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规划4第十五条市政就点基础设施消防安全规划4第三章消防站布局规划4第十六条消防站布局原则4第十七条市域消防站5第十八条主城专职消防队5第十九
2、条港城专职消防队6第二十条各乡镇区域专职消防队6第二十一条企业消防队7第二十二条微型消防站7第二十三条卫星站7第四章智慈消防建设8第二十四条设计原则8第二十五条设计目标8第二十六条建设方案9第二十七条推进策略9第五章近期消防建设及投资估算10第二十八条城市消防安全布局10第二十九条消防站建设10第三十条消防供水11第三十一条消防通道11第三十二条近期建设投资估算12第六章规划实施13第三十三条实施措施1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总则为响应国家综合防灾减灾“十四五”规划的要求,适应市近年来的城市现代化发展和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进程,增强预防和抵御火灾、综合应急抢险救援的能力,建立市消防安全体系,指导城市消
3、防建设协调有序发展,特编制市城市消防专项规划(2020-2035)(以下简称本规划)。第二条规划依据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21年修正)(4)省消防条例(2023年修订)(5)市消防条例(2012年修订)2、政策文件(1)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2)“十四五”国家消防工作规划安委(2022)2号(3)省城市消防规划编制要点3、技术规范、标准(1)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2)城市消防站设计规范(GB51054-2014)(3)建
4、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4)城市消防规划规范(GB51080-2015)(5)其他国家和省有关消防站的技术装备、车辆装备以及业务装备的各类标准4、相关规划(1)“十四五”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国减发(2022)第1号(2)“十四五”国家应急体系规划国发(2021)36号(3)省“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规划苏政办发(2021)68号(4)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在编)(5)在编各镇的国土空间规划,消防专项规划等第三条规划原则1、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把火灾预防放在首位,科学合理地规划和完善城市消防安全体系,积极制定各
5、项防火措施,大力加强消防设施建设,提高消防救援队伍快速反应能力和预防、处置突发事故能力,以适应现代化城市防火救灾的需要,将城市火灾等灾害损失减少到最低。2、统一规划、同步实施坚持消防事业建设与城乡规划同步实施的原则。消防专项规划要与城市其他市政基础设施相结合,实行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以最新的城乡规划为依据,在全面解读上位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建设情况,对消防指挥中心、消防站、消防训练中心等消防设施进行合理布局,以指导市的消防建设。3、远近结合、分期建设根据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时序,统筹规划消防站和消防设施,合理配备消防器材,针对市的特点,通过现状的调查与分析,正确处理好全面
6、规划与分期实施、远期与近期、科学性与可操作性之间的关系,使消防规划能对今后的消防建设起到切实的指导作用,并重点规划落实近期建设的内容。4、网络覆盅、高标准规划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对消防规划的要求,严格执行有关消防规范、规定,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实现消防安全网络海陆空全面布盖,陆地、空中、水上消防相互协调。在消防规划中,对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进行全面规划。5、重点防范、均衡布局消防基础设施要在均衡布局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城镇存储、生产危险物品的工业企业区、大型物资仓库区、商业中心区、聿点机关地区、砖木结构和木质结构的易燃建筑集中区以及人口密集
7、、街道狭窄地区的火灾防范。6、全民联防、平战结合坚持消防救援与全民联防并举,平时与战时相结合的原则,动员全社会参与消防事业的建设,积极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在提高消防装备水平的同时,加强消防人员技术素质和整体作战能力的培训,使其成为一支具有快速反应能力和较强的防御和处理灾害事故能力的队伍。第四条规划年限本次消防专项规划期限与市级国土空间规划期限一致,为2020-2035年。近期:2020-2025年,远期:2025-2035年。第五条规划范围本次消防规划的范围是市域809.93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665.96平方公里,水域面积143.97平方公里。分为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面:1、市域“两城三片
8、”,包括主城片区、港城片区、沙溪片区、浏河片区和璜泾片区。2、中心城区包括主城与港城,主城包括主城中心、科教新城、娄江新城、金仓湖四个组团:港城包括“一区两园”,其中“一区”指港城中部的综合配套区,“两园”指分布在港城南北两侧的工业园。第六条规划目标1、总目标进一步提高市的综合应急救援能力,为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一个安全可靠的消防救援环境。科学合理地确定城市消防设施的总体布局,对近远期的城市综合应急救援体系提出规划方案,制定具体的控制性内容,指导城市消防安全建设,从根本上提高全市预防、抗御火灾和综合应急救援的整体能力。2、近期目标近期按照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相关规划进行消防站建设,第点改造
9、城区消防设施薄弱地段、玳点消防地区、港区及新区的消防基础设施,提高城市的综合防灾能力,消防救援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基本适应,社会化消防救援工作网络初步形成,公共消防设施及应急救援装备建设基本达到国家标准,消防车通道畅通,覆盖城乡的灭火和应急救援力量体系逐步完善,公民消防安全素质普遍增强,全社会抗御灾情的能力明显提升,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3、远期目标远期将增强全市抗御火灾,尤其是抗御重特大火灾能力,全面提高抗御高层、地下建筑、大型商场及化工火灾及特勤等综合应急救援能力;实现消防队伍和装备向多功能化发展;消防通信建成全市域范围内的报警、调度、指挥和信息处理计算机自动化管理系统,消防法规政策
10、体系进一步健全,全民消防素质普遍提高,消防法制健全,城市综合应急救援设施配套完善,装备先进。第二章消防安全布局规划第七条城市消防就点区段划分根据城市用地性质、布局结构、火灾危险性和消防重点保护的需要,将城市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A类重点消防地区:主要以工业用地、仓储用地为主,以及地下空间和对外交通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等的重点消防地区。B类重点消防地区:以公共设施用地、居住用地、文物占迹用地为主的重点消防地区。公共设施主要包括行政办公设施用地和商业金融设施用地等。C类重点消防地区:市区范围内的其他城市用地,包括疏散场地等。第八条城市火灾风险评估1、A类重点消防区段根据城市总体布局和消防安全的重要
11、性,明确以下区域为市A类重点消防区段:(1)港城港口、物流、工业及仓储区,新区工业区,以及科教新城工业区。(2)主要的对外交通设施场地,包括长途汽车站、火车站客运站。(3)电力、电讯、供水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变电站、电信局、邮政局、自来水厂)。2、B类重点消防区段根据城市总体布局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明确以下区域为市B类重点消防区段:(1)主城及港城范围内的各级商业中心,包括市级综合中心、老城商业中心、娄江新城商务服务集聚区、科教新城休闲商务中心,以及港城综合中心。(2)主城及港城内的行政中心,以及体育设施、医疗设施及教育设施。(3)主城及港城范围内的居住组团。(4)主城及港城范围内的文物古迹。第
12、九条工业、仓偌及易燃易燃化学品场所消防安全规划1、严格遵循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实施。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石油液化气储存库、站等规划在城市边缘的独立安全区并处于城市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的化学物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单位禁止设在人口稠密的市区内;设在城郊时,也应远离医院、学校及居住区。2、工业区、城区仓储区要严格限制甲、乙类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品种和数量,要加强危险品的运输管理和存储管理,严禁在居住区、公建区新建、扩建、改建化学物品仓库。3、在城区范围内销毁、处理有燃烧、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险的废弃化学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安全措施,并征得市安
13、全消防监督机构和环保部门的同意。4、城区内引导清洁程度高、防火条件较好的一类、二类工业入园,对防火条件较差、严重污染环境的三类工业采取撤并搬迁措施.5、城区内确需保留的工业用地宜以一类工业为主,并应完善其消防设施,使其内部及周围符合消防要求,保证消防安全。6、提高建筑耐火等级,严格控制建筑之间的安全距离,并进一步加强企业消防队伍建设,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第十条商业及公共服务设施消防安全规划1、市级公共服务中心按照规范要求,同步建设消防站、市政消火栓等消防设施。严格控制天然气设施及干线走廊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的位置及安全距离,严格限制危险品运输车辆线路通过或穿越大型公共设施用地。2、片区级公共服务中
14、心配套建设城市消防站及配置相应的技术装备。疏通消防通道、按标准配建消火栓和消防水池。片区级公共服务中心包括学校、体育馆等,可利用学校、体育馆操场作为避难场所,应加强静态交通设施的管理与建设。3、城市重要的商业区布置应便于消防车对火灾的扑救,以及大量人流和物资的疏散,至少有两个出入口与城市主干路相连,出入口应留有适当的集散场地和足够的停车场,商业区内大型公共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区内道路应满足各种消防车辆通行及火灾扑救作业的要求。4、城市消防重点保护的大型公共建筑,应以级、二级耐火等级为主,满足与周围建筑的防火间距,其消防设施必须与建设项目同步建设。第十一条旧城改造区消防安全规划1、结合城市道
15、路布局,加强老城区出城道路的通行能力,老城道路系统更新改造应以老城内部交通疏散为主,方便街坊内部的人车出行,鼓励自行车和步行交通,避免引入大量机动交通。同时主要巷道应考虑有足够宽度以保证紧急情况下消防车进入。2、通过改善旧城现有公用设施条件,满足居民日常生活及防灾的需要:供水管网采用环状和枝状相结合的布置方式:在较窄的街巷院落内,按消防规范要求设置消防栓等设备,提高地区防火能力;老城区居民炊事用能建议使用瓶装液化气为主。第十二条高层建筑布置消防安全规划1、高层建筑周围必须设置环形消防通道(净高、净宽均不得小于4.0米)。2、高层建筑必须设置室内、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室外消防给水管应布置成环状,其
16、进水管不宜少于两条,并宜从两条市政给水管引入,且应设置消防水池。3、各类高层建筑须按相应级别的要求供电。第十三条居住用地消防安全规划1、城市片区住宅区的建设,应严格按照消防规范的要求,按居住区人口规模,建设相应的配套设施并完善消防通道、消防工作面及回车场。2、居住区内次干路应能通消防车,与主要道路有两个出入口。3、消防给水管道应成环,管径不得小于DWOO亳米,室外消火栓按规范要求安装,设置必要的防火隔离带。4、新建筑应以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为主,控制三级耐火等级建筑。5、居住区内的服务设施,如商店、学校等公共场所与住宅之间应有明确的功能分区,根据各建筑的特点和性质,应有必要的防火间距。6、小区
17、内液化气站、变电所等应符合有关的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合理布局,满足消防间距要求,与居住区不相容的项目应严格控制或迁出。第十四条就要古建与历史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规划1、应严格按标准配备消防设施,并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消防用水困难的建筑需设置消防水池,在文物古迹周围必须保证消防通道畅通。位于建筑密集区内的文物古迹及其建筑物四周应确保足够的防火间距。2、文物古建筑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周围需设隔离带的,应开设防火隔离带,宽度在30到50米,并及时清除古建筑内及周围的枯草,以免在周围发生火灾时殃及文物古建筑。此外,在文物古建筑周围进行绿化时,应考虑树枝不宜与文物古建筑相交。3、古建筑物群内凡用电照明
18、的,均应在室外安装开关箱,做到人离电断。严禁使用铜丝、铁丝、铝丝等其他金属代替保险丝。有关照明设施应远离可燃、易燃物质。4、加强生活用火、活动用火管理。在古迹内生活用火必须在定点场所,周围应用不燃材料隔绝。不得在古建筑区域内燃放烟花鞭炮。5、文物古建筑单位的重点部位和旅游热点区域,应设立明显的防火标志、消防指示牌,严禁将易燃、易爆和导火物品带入古建筑和文物单位,以最大限度减少引发火灾的可能性,确保文物古建筑的消防安全。6、不得利用古建筑开设餐饮、厂房、仓库、娱乐等设施,已开设或占用的须限期搬迁:文保单位范围内,禁止搭建易燃建筑,已搭建的予以拆除。第十五条市政点基础设施消防安全规划1、加强水厂内
19、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对灭火器材进行检查更换,加强道路消火栓的正常维护、检修,保证消火栓的正常使用。2、保障市高压变电所外围消防安全通道的通畅,对高压供电走廊要按电力设施保护规范要求进行保护。3、城市燃气建设必须在燃气规划的指导下进行,燃气储配站、调压站、液化石油气瓶库等的布点建设不得设在居住区或人流集中区域的上风向,并与其他建筑之间留出防护隔离带。第三章消防站布局规划第十六条消防站布局原则1、建立覆盖全市的消防安全网络。2、结合城市重点消防地区分布,均衡布局与重点保护相结合。3、按城市用地功能分区和用地结构,采用不同的建站标准。4、水陆联合运行,总体布局,统一指挥,协同作战。5、优化辖区范围
20、,确保规划末期消防站一般在接警后5分钟内到达辖区边缘,近期在接警后10分钟内到达辖区边缘为原则。6、站址布局因地制宜,站级及装备与辖区灭火、抢险救援的对象相适应。7、新址选择尽可能位于辖区中心,且出行方便。8、统一规划,分期实施,远近期结合。第十七条市域消防站规划构建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消防点的消防体系。至规划期末,市域范围内共规划设置34处专职消防队。其中现状保留8处,拆除现状1处(港区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近期升级1处,近期降级1处,近期新建6处。至规划末期共新建24处,远期布点可根据城市建设需求变更。于古镇核心保护区及主城城厢老城区古建、密集的沿街商业区设微型消防站,主要
21、负贲及时发现和处理一定范围内小型火灾。规划各村设置志愿消防队(新型农村社区设立卫星站),镇域内大于100户的村庄或聚居点设消防点,以覆盖市域乡村、农用地等非城镇建设用地的应急救援工作。重要企业设立消防站,保留现状玖龙纸业企业消防队。第十八条主城专职消防队规划期内,市主城范围内共设置14处专职消防队。1、朝阳东路特勤消防站(现状保留)规划保留现有朝阳东路特勤消防站,为特勤消防站,位于市朝阳东路222号,用地面积20495.7平方米,规划辖区面积9.5平方公里。规划人员编制45人,执勤车辆10辆。2、洛阳路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现状保留)规划保留现有洛阳路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为一级消防站,位于市娄东
22、街道洛阳东路56号,用地面积5686.7平方米,规划辖区面积7.9平方公里。人员编制30人,执勤车辆7辆。3、城西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现状保留)规划保留现有城西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为二级消防站,位于市城厢镇顾港路3-6号,用地面积8596.6平方米,规划辖区面积24.2平方公里。规划人员编制25人,执勤车辆4辆。4、科教新城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近期新建)规划近期新建消防站,为一级消防站,位于城厢镇南郊复游城路100号,规划用地面积2825.9平方米,规划辖区面积8.6平方公里。规划人员编制45人,执勤车辆6辆。5、城北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近期新建)规划近期新建消防站,为一级消防站,位于西路北,
23、人民北路东侧,规划用地面积9833.6平方米,规划辖区面积10.7平方公里。规划人员编制45人,执勤车辆6辆.6、娄江新城消防救援站(近期新建)规划近期新建消防站,为特勤消防站,位于西安路北,飞沪大道西侧,规划用地面积13198.6平方米,规划辖区面积12.2平方公里。规划人员编制60人,执勤车辆7辆。7、朝阳西路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远期新建)规划远期新建消防站,为一级消防站,位于朝阳西路与太平南路交叉口西南侧,规划用地面积2700-4000平方米,规划辖区面积&1平方公里。规划人员编制45人,执勤车辆7辆。8、金仓湖南政府专职消防救援队(远期新建)规划远期新建消防站,为级消防站,位于西环路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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