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章程(2024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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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区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实施教育现代化工程,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速民主与法制建设的进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属国办中等职业学校,学制三年。第三条,学校以“X”为校训,以“X”为校风,以“X”为教风,以“X行”为学风。第四条,学校办学目标:坚持“升学与就业并举”的办学思路,以质量求生存、以特色求发展,走内涵发展之路,创一流职业学校。第五条,办学宗旨:“一切为了学生成才与就业”。第二章行政管理第六条,学校由XX区教体局主管,下设学校办公室、政研室、教务处、政教处、教研
2、室、培训处、总务处、实训处、团委、招生就业办、保卫科、考核办、资助办、计生办等。各处室按照“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在校长的领导下,履行规定职责。第七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岗位责任制、考核评估制等改革制度。校长有下列权力:(一)重大事务决策权。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重大行政事务有最后决定权。(二)人事任免决定权。有权按规定程序任免学校中层干部;有权决定对教职工的聘用。(三)财务基建审批权。学校财务在校长的领导下,实行一支笔批核。除重大基建项目须报请上级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外,有权决定一般建设项目的立项与实施。(四)自主招生管理权。按上级招生规定,面向全国、全市
3、、全区招生,并按上级规定收费。第八条,校长履行下列义务(一)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遵循宪法和教育法职教法确定的基本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依法保护师生合法权益。(二)接受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三)按照教育规律办学,严格按规定的课程设置计划,开齐、上好各门学科。(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一班人”的集体智慧和力量,并接受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实行校务公开。(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稳定提高。(六)加快校园、校舍、教学设施、设备等硬件建设。(七)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八)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廉洁从政,以身作则,
4、为人师表,团结协作,全校一盘棋。第九条,学校党总支积极发挥其在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和组织、教学过程中的核心、监督和保证作用,除完成上级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在学校的任务主要包括:(一)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的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二)加强对学校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三)对学校发展规划、重大的改革方案和工作安排涉及方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认真讨论,参与决策。第十条,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的职权:(一)听取校长述职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算等重大问题,提出建议。(二)评议监督学校的领导干部。有权建议校长或上级主
5、管部门,对教职工予以记功、晋升或处分、免职。(三)审议学校奖罚条例及各项规章制度。第十一条,学校建立校内师生申诉制度,建立群众性民调组织。第十二条,学校接受物价、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自觉接受社会有关方面的监督。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第十三条,依据有关政策法规,从事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第十四条,学校坚持以德育为首,以教学为中心,服务育人、管理育人。认真贯彻有关法规文件,进一步建设好德育机构及工作网络,使学校的德育工作有计划、有目的、有措施、有实效。(一)各学科课程有机渗透德育教育,加强班集体和班主任队伍建设,做好团委、学生会工作。(二)贯彻执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培养学生良好的日常行为规范,做到对己讲仪
6、表,对人讲礼貌,学习讲勤奋,校内讲纪律,社会讲公道,树立健康向上的整体形象。(三)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积极配合,建立以家庭、社会学校三位一体的立体教育模式。第十五条,学校贯彻实施国旗法,每周一早晨全体师生集中,举行规范化升旗仪式,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第十六条,学校全面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第十七条,坚持教学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利用现代化教育手段,提高教学质量。第十八条,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维护课程表操作的严肃性,任何班级不得擅自停课。停课半天需经校长批准,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停课一天或一天以上需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第十九条,教材,学习资料的征订统一管理。
7、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学习资料,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第二十条,认真搞好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认真执行集体备课制度。组织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每位教师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每学期不少于一篇。第二十一条,依照有关条例,正常开展学校的体育和卫生工作,组织学生定期召开校运动会,开展劳动教育、社会实践和课外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第二十二条,学校班主任、任课教师不得歧视后进生,而要经常做好后进生思想工作,建立后进生档案。第二十三条,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休学等严格手续程序。严肃招生、毕业证书颁发,学生档案管理等项纪律制度。第二十四条,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
8、文体器材、图书资料,尤其要注意发挥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同时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与归档。第四章总务后勤管理第二十五条,总务处的工作必须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观念,实行服务承诺制。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工作规范。廉洁自律,克己奉公。第二十六条,学校财务由区财务结算中心管理,坚持节俭、规范原则,收入要打足,支出要合理。学校依法向上级财政部门申请经费支持。第二十七条,学校按照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依法向学生收取费用,收费项目及时公示。第二十八条,总务处加强校舍、校产管理,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学校校产按有关规定管理,发现危房,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主管部门书面
9、汇报。第二十九条,在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下,依法开展勤工俭学和社会服务,提高经济效益,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师的福利待遇。第三十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经费开支实行民主管理,实行收支统筹,严守财经纪律,规范采购行为,并接受主管部门审查和监督。第五章教育教学环境管理第三十一条,全体教师齐心协力努力创建文明、健康、向上、和谐的育人环境。第三十二条,严格校园环境管理,要创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内容要丰富,形式要多样。教室里的张贴要规范,板报和校园内的画廊及时出刊,定期更换。第三十三条,学校从实际情况出发,对校园建设作整体规划,创设符合学校特点的净化、绿化、美化的文明校园。第三十四条,建立健
10、全卫生责任区和督查评比制度,配备必要的卫生设施,努力创建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环境,确保校内无杂草,墙壁无污迹,地面无果壳、纸屑、烟蒂、痰迹。食堂不出售变质食品,防止食物中毒。第三十五条,教室、实验室、实习车间、语音室、微机室、办公室及会议室等门窗玻璃齐全,桌椅排列整齐,窗明几净,各类物品摆放整齐。第三十六条,校内师生自行车按指定地点排放整齐,外来车辆进出校门和停放,必须执行有关规定。严禁流动商贩进入校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内摆摊设点。门卫加强管理,严禁外来闲杂人员进入校内。第三十七条,保卫科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第六章教师管理第
11、三十八条,学校教师享有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严格执行学校纪律。第三十九条,敬业爱岗,遵守教育纪律,服从校长领导,勤奋工作。第四十条,严肃工作纪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衣着整洁,举止文雅,谈吐文明,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第四十一条,严格执行岗位规范,自觉做到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布置与批改作业、认真辅导、认真考核。年初有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年终有总结或专题小结。履行教师行风建设目标责任书。第四十二条,学校保护教师的一切合法权益,保障教师享有国家政策规定的待遇。荣誉向奉献者靠拢,奖励向实干家倾斜。第四十三条,教师应具备一定的职业道德水准和良好师德。做到“立
12、师德、铸师魂”。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擅自收费,不向学生推销商品,不搞有偿家教,不参与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尊重学生家长,在与家长的交往中不收礼,不请客,不叫学生家长办私事,坚持廉洁从教。第四十四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证制度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鼓励教师在职进修或接受其它方式的培训。第四十五条,对取得教育教学成果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教师予以表彰奖励。在评职称、晋升职务,评优时向教学质量高的教师倾斜,做到优质优酬,多劳多得,责重多得的分配原则。第四十六条,对违反教师法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根据学校的奖惩考核条例予以处罚,如有不服,可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诉。第七章学生
13、管理第四十七条,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受平等教育权利。按照程序选举学生干部,使每个学生的组织能力得到锻炼提高。第四十八条,对取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贡献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四十九条,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品学兼优学生以奖学金的形式给予奖励。第五十条,学生有下列权利:(一)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教师工作。(二)接受平等教育。对教育奖惩不公正,有权在校内提出申诉。(三)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四)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等次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五)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其它权利。第五十一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
14、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二)规范行为,尊敬师长,形成良好的思想品德。(三)勤学奋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志成才。(四)文明守纪,不乱抛纸屑和杂物,不乱写乱画,不在校园内骑车,不损坏绿化和公物,不浪费粮食,不讲粗话、脏话。维护学校声誉,为校争光。第八章实习实训管理第五十二条,设备管理和维护制度(一)实验仪器,实习设备是学校的固定资产,是保证学校实践性教学环节正常进行的教学、实训、实验服务的技术物质条件,必须重视管理。(二)学校要设立设备管理机构或配备专门的设备管理人员,加强对设备的管理。(三)学校购置的实验仪器及实训设备按正常程序要进行验收、入库、出库,进行安装、调试,才
15、能交付正常使用,并作好账册登记。(Fl)年底,学校要核对当年所购仪器设备是否帐物相符,并检查仪器设备是否完好和有无损坏。如有差错要及时纠正。(五)对于5万元以上的仪器和设备,要建立设备、仪器档案。(设备档案包括设备前期及设备使用后两个时期的资料)(六)仪器设备使用前应详细阅读说明书,熟悉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的操作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机使用。使用后必须进行登记,及时记录使用情况。(七)仪器设备有专人管理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出现故障及时与维修部门联系。并应做好保养记录。(八)努力提高仪器设备的使用率和投资效益。大型精密仪器实行专管共用或专管专用。在
16、保证学校教学、实验、实训、科研任务完成外,根据有关规定,可积极开展对外技术服务。(九)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发生较大事故的,应立即报告校领导。查明原因,写出详细的事故报告,由学校提出处理意见。(+)对于折旧报废的机床设备,绝对不能使用,应退出生产实习岗位。第五十三条,实训教师安全职责实训技能训练是职业学校教学过程中的重要部分。实训指导教师在技能训练过程中,担负着抓好实训安全的重要责任。为了使实训技能训练在实训教学中能顺利进行,特制订安全职责如下:(一)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安全生产的方针,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二)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生产实训的教育。拟订适当实习课程进度
17、、安排学生实习岗位、教导学生安全注意事项并贯彻实施。要对学生进行安全生产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并把这一教育贯穿于整个教学环节和教学过程之中,以培养学生预防事故和职业性危害身体健康的能力,提高学生安全生产实训的自觉性。(三)随时注意学生工作方法、器具使用、工作姿势、身体位置是否适当。要制订保障安全生产的措施。要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分别规定不同的实训时间,注意学生劳逸结合;要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用品,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给学生创造安全生产的有利条件。对发生的事故要进行分析解剖,找原因,查危害,找出杜绝事故的办法。还要根据学生实训时不同工种,规定穿好不同要
18、求的工作服、戴好工作帽和防护用品。(Fl)要培养学生善于运用注意力的集中、分配和转移。在生产实训时,要提醒学生高度集中注意,思想不能放松。注意并维护学生实习安全,发现异状时,随时纠正或制止。还要善于把注意力分配到几个事物现象上去,在长时间连续学习过程中,应给予学生适当休息,勿使过分疲劳。督导并检查实习学生遵守安全规则情况,纠正不安全习惯。(五)对繁杂或具危险性之工作,应特别严格监督,并适时指导。要掌握事故规律。一般来说生产实训初期和生产实训末期容易发生事故。在生产实训初期,学生由于好奇心强,什么都要看,什么都想动,就容易违反操作规程,发生事故。生产实训末期,思想放松,麻痹大意,也容易发生事故。
19、(六)协助布置实训车间、安全维护及机具保养之工作。第五十四条,对实训时的设施、设备、工量具要经常检查维护,使其处在正常的合格运转状态。指导学生保养机具设备,并保持工场环境之整洁。对在实训中,发现设施、设备、工量具有故障,应及时停止使用,以防安全事故发生。保持良好精神状态,以应付偶发事件。在实训中,一旦出现安全事故,立即停止实训,向上级报告,并写出事故经过,总结经验教训。第五十五条,学生安全实训守则(一)学生实训前应接受系统的安全教育。(二)学生实训必须在实训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学生在操作前一定要明确操作步骤和操作时应注意的安全问题。(三)参加实训的学生,必须听从实训指导老师的指导,自觉遵守纪
20、律,做好实训的安全保护工作。(四)在实训全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着装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在进入车间前,必须穿好工作服、工作鞋,不得穿短裤、背心、拖鞋、裙子、高跟鞋、戴围巾,长发应戴帽子。(五)学生操作前,应检查所用设备、用具、仪器等是否完好无损,如有损坏立即报告指导老师,操作中,如设备有故障,应立即停止操作。(六)学生应爱护实训设备、仪器,节约用水用电,节约材料,如损坏设备仪器应及时报告并按章赔偿。(七)学生实训时,严格遵守操作纪律和操作规程,严禁乱窜岗位,打闹嬉戏。未经指导教师许可,不得离开操作岗位。(八)学生实训时不能用湿手或湿物接触电插销或带电物体
21、。操作完毕,一定要切断电源。机器设备、仪器装备应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操作,严禁擅自开动机器设备及仪器设备,力避意外、不测事故发生。确保人身、设备安全。(九)实训结束,及时切断水、电、气源,清点用具,做好设备及仪器的清洁工作。(十)实训中,不服从指导老师和工作人员管理及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者,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或造成后果的要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进行处理。第九章考试管理第五十六条,考试安排责任人:教务处主任执行人:考务员要求和步骤:(一)考试前10天打印考试安排表1、确定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2、确定考试班级和考试场次3、考查科目期中考试采取随堂考试,期末考试于考试科目考前一周完成。4
22、、考试科目期中考试不停课复习,期末考试于考前一周停课复习,专业课技能考试于考前完成。5、考试时间一般安排为23天。6、考试、考查科目的任课教师于考前一周出好试卷(期末两套试卷,两卷重复率不高于40%)或教务处组织相关人员从试题库中抽取,交考务员。(二)考试前一周打印监考表1、原则上每天考34门课程,平均考试时间为110分钟。2、不同班级的相同科目原则上安排在同一时间考试。3、每场考试安排两位教师监考,考试科目教师可在开考30分钟内到考场内校对试卷。4、每位教师平均承担不少于46次监考。5、安排考试相关服务人员如备用、司号、验收人员等。第五十七条,打印、保管试卷责任人:教务主任执行人:考务员、出
23、卷教师(一)出卷教师于考前一周将经专业科主任、教研组长签字后的试卷输入软盘交考务员。(二)考务员将试卷存盘并记录、统计出卷人、使用班级、打印份数,交付打印。(三)考务员将打印好的试卷留24份教务处、专业科存档,其余组织装订,按班级、考试时间整理好,与软盘存档试卷一并保存在试卷柜中。(四)教务处、专业部、任课教师在出卷与打印期间采取严格保密措施,禁止无关人员介入。试卷柜要有两人以上保管。考务员及相关人员要及时销毁多余试卷及蜡纸;计算机硬盘上与试卷有关的内容应加密或删除。第五十八条,考试执行人:教务主任、巡考员、考务员、监考教师要求和步骤(一)监考人员于考前20分钟(或规定时间)到考务办公室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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