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园绿地改造技术标准.docx
《公园绿地改造技术标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园绿地改造技术标准.docx(29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公园绿地改造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错误!未定义书签。3基本规定2术语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4改造设计错误!未定义书签。4.1 前期调查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4.2 功能分区与布局1.1 3地形和水体错误!未定义书签。4. 4园路及铺装场地错误!未定义书签。4.5 种植错误!未定义书签。4.6 建(构)筑物错误!未定义书签。4.7配套服务设施错误!未定义书签。4.8 给排水错误!未定义书签。4.9 电气错误!未定义书签。4.10 防灾避险设计错误!未定义书签。本标准用词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引用标准名录错误!未定义书签。条文说明错误!未定义书签。1总则.o.为解决部分
2、现状公园绿地存在问题,提升公园绿地品质,指导安徽省公园绿地改造建设,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公园绿地的改造、扩建。1.0.3公园绿地改造除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以及安徽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0.1公园绿地parkgreenspace向公众开放,以游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景观、文教和应急避险等功能,有一定游憩和服务设施的绿地。2.0.2公园绿地改造reconstructionofparkgreenspace采取全部或局部改建、扩建等方式对现有公园绿地的地形、水体、园路及铺装场地、植物、建(构)筑物、给排水、电气等方面进行优化提升。2.0.3区域绿地regional
3、greenspace位于城市建设用地之外,具有生态系统及自然文化资源保护、游憩健身、安全防护隔离、物种保护、园林苗木生产等功能的各类绿地。2.0.4骨干树种Backbonetreespecies城镇各类园林绿地中重点使用、数量较大、能形成绿化特色的树种。3基本规定3.0.1公园绿地改造应对现状进行调研与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完成公园绿地改造设计总体方案。3.0.2公园绿地改造应遵循保护优先、生态发展、绿色低碳、因地制宜、资源节约的原则。3.0.3公园绿地改造应明确用地范围、用地性质和总体定位。3.0.4公园绿地改造应保护公园绿地现有林木、水体、建(构)筑物、文化遗迹等自然和人文要素。3.0.5公
4、园主要出入口、园林建筑和园路应按照建筑与市政工程无障碍通用规范GB55019-2021相关规定增设无障碍设施。3.0.6公园绿地改造时应设置与游人容量和游人量规模相适应的园路和活动场地。综合公园、社区公园、游园应设置健身活动场地。3.0.7公园绿地改造不应设计与公园绿地无关、以盈利为目的建(构)筑物。各项服务设施应保证服务的公益性,不应开展与游人服务宗旨相违背的经营行为。3.0.8改造后公园绿地各类用地比例应符合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的规定。4改造设计4.1 前期调查4.1.1 应查阅城市总体规划、绿地系统规划以及与公园建设相关的上位规划;应调研公园类型、区位、周边地区人口密度等;应对公园
5、绿地周边交通、用地性质、服务人群等要素进行调查。4.1.2 应对公园绿地现状进行勘察测绘,并查阅公园绿地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相关文件和图纸资料。4.1.3 应对公园绿地地形、水体、植物、园路及铺装场地、建(构)筑物、给排水、电气以及公园设计规范GB5U92表5.1.1规定的公园设施的现状进行调查。4.1.4 应调研公园绿地使用者的心理需求及行为规律,使设施设备等更符合使用者的需求。4.2 功能分区与布局4.2.1 根据前期调查结果,结合现状资源条件和使用者需求,核定游人容量,优化功能分区。422综合公园应具有休闲游憩、运动康体、文化科普和儿童游戏等功能,并应设置相应的功能分区。综合公园布局应符合下
6、列规定:1应至少设置两个及以上出入口,其中至少应有一个主要出入口与城市干道连通;2应充分利用城市的自然山水地貌、历史文化资源以及城市生态修复区域。改建、扩建的综合公园面积应大于5公顷。4.2.3 社区公园和游园应具有基本的游憩功能,并应设置满足儿童和老人活动需要的活动场地。社区公园的面积应大于4000nf;游园用地面积应大于400户,最小宽度应大于12m。社区公园和游园应设置10%15%的体育活动场地。4.3 地形和水体4.3.1 地形改造应以公园绿地内现有的控制点高程、拟保留现状物的高程、周边环境的高程为依据。4.3.2 地形改造宜整体连续,地形塑造应保持水土稳定,高程设置应利于雨水就地消纳
7、,并应与相邻用地标高相协调;各类地表排水坡度应符合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的规定。4.3.3 现状植物种植密度大且长势良好的区域不应改变原有地形;对于现状植物较为稀疏的区域,可根据需要进行地形改造,但应尽量减少树木移植。4.3.4 地形改造过程中原则上不得大量开挖原有水体。4.3.5 当公园用地外围有较大汇水汇入或穿越公园用地时,宜设计调蓄设施、超标径流排放通道,组织用地外围的地面雨水的调蓄和排除。4.3.6 截水沟及雨水疏导设施的设置及规模,应根据汇水面积、土壤质地、山体坡度,经过水文计算进行设计。4.4 园路及铺装场地I出入口4.4.1 出入口的改造应与人流量、周边交通环境、园路及其他设
8、施相协调。4.4.2 新建出入口位置不宜设置在交通压力大的城市主干道。需要设置出入口集散广场、停车场、自行车存车处时,应确定其规模要求;4.4.3 应根据现有大门的受损程度和风貌协调情况,对大门进行改造、维修或新建,并充分尊重其历史记忆。11园路4.4.4 园路改造应根据场地现状,明确园路等级,全园形成完整的道路系统。4.4.5 宜保留现有园路,新增园路可结合游人行为规律的路线设置,减少对现有植物的影响,并衔接周边环境。4.4.6 路面层宜采用防滑、环保、透水材料。基层宜采用透水结构层,并满足相应的承载要求。m铺装场地4.4.7 公园铺装场地的用地比例应符合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的规定。4
9、.4.8 新建或改建的铺装场地布置应结合公园景观布局及游人行为规律,并充分考虑老人、儿童等不同人群的活动需求。林下因游人活动频繁而呈现黄土裸露的绿地,宜将其改造为林下空间铺装。4.4.9 新建或改建的铺装场地应充分利用现状乔木的遮荫,夏季遮荫面积宜大于铺装场地面积的50%o4.4.10 铺装场地应加强植物根系保护;铺装场地内树木成年期根系伸展范围内的地面,应采用透水、透气性铺装;林下空间铺装可使用架空的铺装形式。IV儿童活动场地4.4.11 儿童活动场地的改造,应考虑儿童活动的安全性、舒适性,铺装材料应绿色环保、色彩鲜艳。4.4.12 儿童活动场地应结合现状独立设置,场地宜选在公园出入口的附近
10、,并与园内主要游线有便捷的连通,场地边缘可用植物或自然地形进行隔离。4.4.13 儿童活动场地周围不应种植有刺及有毒的植物。4.4.14 儿童活动场地应保持较好的通视性。4.4.15 儿童活动场地附近宜提供饮水器和厕所等服务设施。4.4.16 儿童活动场地铺装应符合下列要求:场地内路面应平整,路缘石不得采用锐利的边石;2地表高差应采用缓坡过渡,不宜采用山石和挡土墙;3游戏器械下的场地地面应采用耐磨、有柔性、绿色环保的材料铺装。4.4.17 儿童活动场地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应符合游乐设施安全规范(GB8408)、无动力类游乐设施技术条件(GB/T20051)和水上游乐设施通用技术条件(GB/
11、T18168)要求。V老年活动场地4.4.18 应分为动态活动区、静态活动区。4.4.19 老年活动场地宜种植高大的落叶乔木。4.4.20 老年活动场地不宜设置台阶,坡度应小于8%。4.4.21 老年活动场地铺装面层应平整且防滑。Vn停车场4.4.24 根据改造后公园绿地游人容量,合理测算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数量。宜采用地上、地下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园内部设置停车位。4.4.25 新设的停车场,宜结合现状乔木合理布置,形成林荫式停车场。4.4.26 宜按照不低于停车位总数的20%设置机动车充电桩。VB园桥4.4.27 园桥应满足改造后公园绿地的通行、通航和排洪要求。修葺外观破损园桥;对承载量不足
12、的园桥应进行加固或改建。通行车辆的园桥设计应符合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11的有关规定。4.4.28 非通行车辆的园桥应设置车辆禁止通过设施。4.5 种植I绿地整理4.5.1 结合公园绿地前期调查结果,确定保留、移植、新植的植物种类与位置。4.5.2 移植、新植的植物应与保留植物相协调,且不得影响保留植物的生长。11林木的保护4.5.3 公园绿地植物景观的改造应注重对古树名木、大树、纪念林和原有植物群落的保护利用,具有科普意义的大树宜设置标识二维码。4.5.4 古树名木保护应符合公园设计规范GB5U92和安徽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的规定。In植物配置4.5.5 应遵循公园绿地原有的植物景观分区、植物
13、群落类型、植物围合空间,确定各功能区的骨干树种和特色树种。4.5.6 应结合安徽地域特色,因地制宜选择本地植物,控制使用人工拼栽丛生大树、人工嫁接造型树。4.5.7 林下应栽植耐荫的地被植物,树堰内可用覆盖物。4.5.8 宜引种管理粗放、成本较低、适应性强的观赏草、宿根花卉和地被。4.5.9 下凹绿地、渗透浅沟宜配植耐水湿植物。4.6 建(构)筑物I建筑物4.6.1 根据公园绿地现状和需求,对现有建筑物采取保护、修缮、拆除等措施。4.6.2 有文化价值的建筑物修缮应遵循修旧如旧的原则。4.6.3 对于选址不当、利用率低的建筑物应予以拆除;景观性差的建筑物应予以装饰或重建。4.6.4 新建建筑物
14、的位置、规模、风格、造型、材质以及空间组合应与周边建筑相协调,并符合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的相关规定。11构筑物4.6.6 围墙、围栏4.6.7 围墙,宜改造成通透围墙;原有围墙/围栏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应拆除。2围墙、围栏宜做垂直绿化。4.6.8 驳岸、护坡1应根据公园的地形、水体与周边环境的关系等因素,采用不同类型的驳岸;2宜结合植物、山石等要素进行软化处理,形成多样的生态型驳岸;对不牢固的原有驳岸,应采取加固措施,并符合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的要求;3驳岸及护坡改造宜采用新型的生态材料。4.6.9 挡土墙1挡土墙的造型、材质、色彩应与公园总体设计风格和周边环境协调统一。2挡土墙宜做
15、垂直绿化进行遮挡或进行景观化处理。4.7 配套服务设施4.7.1 其他配套服务设施1游憩设施1)游憩设施设置应与游人容量和游客游赏需求相适应;2)新建游憩设施的布局、位置、规格、造型、材质、色彩应在满足功能的基础上,与原有设计风格和周边环境协调统一;2服务设施1)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应与公园绿地性质和游人容量相匹配;2)公园应设置完善的标识系统;3)宜采用分类垃圾桶,垃圾箱的设置应符合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中的相关规定;4)休息座椅应主要设置在游人集中活动的场所,按游人容量的20%30%设置;5)应设置信息化、智能化设施。3管理设施宜设置绿色垃圾处理站、变配电所、泵房、应急避险设施、雨水控
16、制利用设施等,设施应选址在隐蔽安全处;4.8 给排水I给水4.8.1 给水管网及配套设施不能满足植物灌溉、水景、生活饮用、卫生消防等当前用水需求时,应新建给水管网及设施;充分利用公园绿地周边已有的市政给水管网和相应设施。4.8.2 给水管网和配套工程能满足当前需求,但局部破损时,应尽可能利用现有管网,并对破损处进行维修。4.8.3 非亲水性的室外景观水体用水水源不得采用市政自来水和地下井水;当自然水体、中水或雨水收集池内水体的水量和水质能满足绿化灌溉要求时,应优先选择作为灌溉水,并采用高效节水灌溉方式。4.8.4 给水系统改造中选用的工艺、设备、器具及产品应为节水型,并符合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要
17、求;改造后生活给水系统防水质污染措施应符合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要求。11排水4.8.5 公园绿地中的排水系统应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污水应通过管网排至城市污水管网或经过处理达标后排放,当现有管网不满足要求时,应新建排水管网。4.8.6 公园绿地中的雨水应考虑雨水的收集和再利用,宜采用“渗、滞、蓄、净、用、排”等多种技术措施。所收集的雨水应优先用于景观补水和绿化浇灌。4.9 电气I供配电系统4.9.1 公园绿地改造工程的设计,应在对公园绿地的原电气系统和设备现场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供配电系统的设计;并应结合公园绿地的功能和布局调整、节能需求以及电气设备的更新换代进行。4.9.2 用电负荷
18、分级应按公园绿地功能变化调整。4.9.3 鼓励采用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为电力设施提供电源。4.9.4 应复核改造后的供配电系统容量,当系统容量满足要求且无安全隐患时,应尽可能利用现有供配电系统。4.9.5 室外箱式变电站、配电箱等电力设施应选用防雨型并加锁,不宜设在低洼易积水处,箱底距地不宜小于300mm,并应设在非游览地段,同时设置安全防护措施。4.9.6 改造后的公园绿地内电气线路应采用电缆埋地敷设方式。II照明系统4.9.7 应根据公园风格、园路、铺装场地的改、扩建情况,维修、更新或新增功能照明设施。公园照明应以功能照明为主,景观及装饰性照明应考虑对植物及周边环境的影响。改造后的照明
19、设施应选用高效率节能型产品,有条件的地区宜采用太阳能灯具。498灯具的造型及安装位置应与景观相结合,并应与园林绿化环境相协调。光源应根据环境设计适宜的亮度,避免炫光和闪频。4.9.9 有条件的公园绿地照明系统宜采用智能控制方式,并具备手动控制功能。III智能化系统4.9.10 应按改造后的公园绿地的类别、规模及需求,合理配置智能化系统,并应符合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的规定。4.9.11 改造后的公园绿地主入口、主要游览道路及主要景点区域宜设置多媒体信息发布与查询系统,有条件的公园绿地宜设置移动导览系统。4.9.12 局部改造后的公园绿地,智能化各系统应接入原系统,当原公园绿地无相应智能化子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公园 绿地 改造 技术标准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9446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