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系统内部控制指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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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京财会20232225号附件1北京市教育系统内部控制指引2023目录1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内部控制实施指引4第三章预算业务控制12第四章收支业务控制21第五章政府采购业务控制29第六章资产业务控制34第七章合同业务控制43第八章工程项目控制50第九章对外投资业务控制59第十章科研项目业务控制64第十一章收费业务控制69第十二章内部控制信息化与信息系统内部控制75第十三章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8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进北京市教育系统各预算单位(以下统称“单位”)内部控制建设,规范单位经济活动,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提升总体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
2、制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指引。第二条本指引中单位内部控制是指单位为实现控制目标,通过制定制度、实施措施和执行程序,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第三条单位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一)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有效规范各类经济活动,完善经济活动运行机制,加强经济活动全过程管理。(二)合理保证单位资产的安全和有效利用,坚持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相结合,建立科学资产管理和配置机制,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三)合理保证单位财务报告和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客观反映单位运行管理和经济活动运行实际情况,为外部监管和内部管理提供信息支撑。(四)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加强内部权力制衡,
3、强化内部监督,建立预防舞弊与腐败长效机制。(五)提高单位公共教育服务效率和效果,不断提升教育服务能力和质量。第四条单位内部控制的原则主要包括:(一)全面性原则。单位内部控制覆盖单位所有经济活动,贯穿单位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嵌入经济活动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和各个岗位。(二)重要性原则。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单位应当关注重要经济活动和经济活动的重大风险,针对重要业务、重要事项、高风险领域和环节,采取更为严格、全面的控制措施。(三)制衡性原则。单位应当在岗位设置、职责分工、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完善权力配置,健全监督体系。(四)适应性原则。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应当符
4、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并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第二章内部控制实施指引第一节内部控制组织架构第一条单位党委应切实发挥对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的领导作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是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单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抓好各自分管领域的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单位内部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内部控制建设承担具体责任。第二条单位应成立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一般由负责相关工作的单位分管领导担任,主要成员一般包括但不限于纪检监察、办公室、财务、审计、人事、采购、基建、资产、科研、后
5、勤、信息等部门负责人。单位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小组和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小组。第三条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一)规划和制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基本思路、工作重点、建设计划等。(二)建立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组织体系,推动内部控制建设常态化。(三)组织单位开展内部控制建设,检查并督促内部控制建设进度,加强经济活动源头治理和过程控制,提升单位治理能力和风险防控能力。(四)听取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小组和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小组工作汇报,协调解决内部控制建设、评价与监督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研究决定其他有关内部控制建设的重要事宜。第四条单位应当定期召开内部控制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应
6、做好会议记录并跟踪决议执行情况。第五条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应当成立专门负责内部控制建设的职能部门,或者明确内部控制建设牵头部门,并组成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小组,组长由负责相关工作的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内部控制建设职能部门或牵头部门负责人担任,主要成员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财务、审计、人事、采购、基建、资产、科研、后勤、信息等部门相关人员。第六条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一)落实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具体工作,推进单位内部控制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建设,解决内部控制建设过程中的相关问题,保证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有效实施。利用科学技术手段,加强内部控制。(二)根据单位工作实际,研究起草
7、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编制单位年度内部控制建设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组织编制单位年度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报告。(三)全面梳理单位各类经济活动的业务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系统分析经济活动风险,确定风险点,选择风险应对策略,在此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单位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并督促相关人员认真执行。(四)其他与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相关的工作。第七条单位应当成立与内部控制建设部门独立的部门或内部审计部门牵头组成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小组,组长由负责单位内部审计部门的单位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单位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担任,主要成员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财务、审计、人事、采购、基建、资产、科研、后勤、信息等部门负责人。第
8、八条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一)根据单位工作实际,研究起草单位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检查和风险评估制度,负责对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开展内部监督检查。(二)编制单位年度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定期组织开展单位内部控制建设内部评价工作,对单位内部控制的完善性、有效性等做出客观评价,编制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三)编制经济活动风险评估实施方案,定期组织开展单位经济活动风险评估,编制单位风险评估报告,完成单位风险的日常监控。(四)负责对接上级单位有关内部控制建设外部评价与风险评估工作,落实相关工作要求。(五)其他与单位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风险评估相关
9、的工作。第九条单位应当统筹安排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和内部评价制度。负责评价与监督工作的部门同内部控制建设部门应当分离,确保评价与监督的独立性。单位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工作应由与内部控制建设部门独立的部门或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第十条单位受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等条件限制,无法按要求组建内部控制建设工作小组和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小组,可根据单位实际情况,依据内部控制制衡性原则,由不相容岗位人员组建上述小组,确保单位内部控制相关工作有效开展。第十一条单位应当明确办公室、财务、审计、人事、采购、基建、资产、科研、后勤、信息等部门或岗位在内部控制建设、评价与监督检查中的职责权
10、限,以及内部控制建设、评价与监督的程序和要求,并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在内部控制建设、评价与监督检查中的作用。第二节内部控制运行机制第十二条单位重大经济决策、重大经济事项、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等,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行集体决策,并应记录集体决策过程。对于重大事项,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重大经济决策、重大经济事项、大额资金支付业务的具体内容或标准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第十三条单位应当根据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的原则,构建经济活动内部权力制衡机制,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经济活动内部权力运行。(一)分事行权。对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必须明确分工、
11、相互分离、分别行权,防止职责混淆、权限交叉。(二)分岗设权。对涉及经济活动的相关岗位,必须依职定岗、分岗定权、权责明确,防止岗位职责不清、设权界限混乱。(三)分级授权。对单位各管理层级和工作岗位,必须依法依规分别授权,明确授权范围、授权对象、授权期限、授权与行权责任、一般授权与特殊授权界限,防止授权不当、越权办事。(四)定期轮岗。对重点领域的关键岗位,在健全岗位设置、规范岗位管理、加强岗位胜任能力评估的基础上,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应当根据工作实际,通过明确轮岗范围、轮岗条件、轮岗周期、交接流程、责任追溯等要求,建立干部交流和定期轮岗制度,不具备轮岗条件的单位应当采用专项审计等控制措施。第十四条单位
12、应当切实加强经济活动制度建设。单位应当根据上级部门管理要求和工作实际,定期梳理制度文件,确保相关制度合法性、规范性、实效性与可操作性,切实规范经济活动,约束不当行为。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定期全面梳理各项经济活动业务流程,查找流程缺陷和控制盲区,优化完善业务流程,明确各项经济活动目标、范围和具体内容,科学规范绘制流程图并严格执行。第十六条单位应当按照经济活动各项业务实现的流程,明确业务环节,细化各环节中部门和岗位设置,明确其职责范围和分工。有效识别各业务环节风险点,明确防范措施和应对方案。第十七条单位应当在明确经济活动业务范围和业务环节基础上,通过风险评估机制,全方位开展风险信息收集,做好风险识别,
13、对重大风险进行定性分析、定量分析和风险排序,制定相应应对措施和整体策略。第十八条单位应当全面系统分析、梳理单位组织层级和经济活动中涉及的不相容岗位和职责,科学设置机构,划分机构职能与分工,合理设置内部控制关键岗位,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相互监督。第十九条单位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对关键性岗位,明确其岗位职责权限和人员配备,按照岗位既定目标实施考核评价,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第二十条单位应当加强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升其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确保内部控制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具备与其工作岗位相适应的资格和能力。第二十一条单位应在实行不相容职位分离操作的前
14、提下,保持单位内设部门和下级单位之间,业务流程之间以及流程各环节之间的衔接和联系,切实发挥内部控制各级组织机构职能保障作用,明确权责和职能分工,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切实发挥各相关机构内部控制作用,保证内部控制在分权设计上高效运行。第二十二条单位应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职能作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评价与监督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严格落实,采用科学、适当的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方法,对单位内部控制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客观公正评价。第二十三条单位应当有效利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内部控制监督意见、建议,对发现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予以及时改进,不断完善单位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的
15、有效性。第二十四条单位应当积极推进内部控制信息公开,按照合法性、基础性、重要性、谨慎性信息公开原则,逐步建立规范有序、及时可靠的内部控制信息公开机制,切实发挥信息公开对内部控制建设的促进和监督作用。第二十五条单位应当建立内部控制培训制度,提高单位全员内部控制和风险意识,提升内部控制建设、评价、监督相关工作人员专业素质,营造良好内部控制环境。第三节风险评估与控制方法第二十六条单位应当建立经济活动风险定期评估机制,对经济活动存在的风险进行全面、系统和客观评估。第二十七条本指引中经济活动风险评估,是指量化测评经济活动风险发生的可能程度及其造成的后果。经济活动风险表现为经济活动的实际结果与内部控制目标
16、之间的差异程度。第二十八条单位经济活动风险评估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机制。单位应当在评价与监督小组下成立风险评估工作小组。第二十九条单位经济活动风险评估工作可由单位内部审计部门或相关部门在风险评估工作小组的领导下,按照风险评估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单位经济活动风险评估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当外部环境、经济活动或管理要求等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对经济活动风险进行重估。第三十条经济活动风险评估结果应当形成书面报告,经单位风险评估工作小组讨论通过后及时提交单位内部控制评价与监督小组及单位领导班子,为推进和完善单位内部控制提供重要依据。第三十一条单位内部控制的方法主要包括:(一)不相容岗
17、位相互分离。单位应全面分析、梳理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不相容岗位,合理设置内部控制关键岗位,明确划分职责权限,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二)授权审批。单位应当全面梳理各项经济活动的审批权限,明确各岗位办理经济活动事项的审批权限、审批程序和相关责任,建立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相关工作人员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办理业务。(三)归口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采取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并确定牵头部门或牵头人员等方式,对有关经济活动实行统一管理。(四)预算控制。单位应强化对经济活动的预算约束,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充分发挥预算在经济活动事前计划、事中控制、
18、事后反馈的约束作用,确保预算管理贯穿单位经济活动全过程。(五)财产保护控制。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机制,采取资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和使用有效。(六)会计控制。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单位财会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机构建设,提高会计人员业务水平,强化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处理程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完整。(七)单据控制。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经济活动业务流程,在内部管理制度中明确界定各项经济活动所涉及的表单和票据,并严格要求相关工作人员按照规
19、定填制、审核、归档、保管单据。(八)信息内部公开。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经济活动相关信息内部公开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信息内部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程序,提高信息公开的主动性、自觉性和规范性。(九)绩效评价控制。单位应当建立和实施预算绩效评价制度,科学设置评价指标体系,明确评价流程,强化评价结果应用,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完善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第三章预算业务控制第一节概述第一条本指引所称预算,是指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预算由预算收入和预算支出组成,反映预算年度内单位的资金收支规模和资金使用方向,是财务工作的基本依据。第二条单位预算业务应重点规
20、范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预算绩效管理、监督及归档管理等内部控制流程。第三条单位预算业务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包括:(一)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全面反映各项收支情况。(二)确保预算编制真实、准确、完整、合规、合理、可行,保障重点支出和单位收支平衡,妥善安排各项需求。(三)加强预算审批和调整程序规范性,强化预算执行控制,提高资金执行安全性、规范性。(四)加强决算管理,提高决算信息质量。(五)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预算收支质量和效益,确保单位年度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实现。(六)加强对预算的监督,建立健全监督体系,提高监督效能。(七)规范整理预算业务档案,做好归档管理工作。第四条单位预
21、算业务内部控制应当重点关注下列风险:(一)预算管理意识薄弱,预算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流程不完备,可能导致预算控制失效。(二)预算业务管理机构和岗位设置不合理,职责分工不明确,可能导致管理职责不清晰。(三)预算编制缺乏依据,不科学、不合理,单位内部各部门间沟通协调不充分,可能导致经济活动与财力支持相脱节。(四)未按照批复的预算执行,出现无预算、超预算开支,或者预算执行力度不足,可能导致资金浪费或闲置。(五)预算调整依据不充分、调整方案不合理、随意调整预算,可能导致预算控制失效或产生相关舞弊行为。(六)未按照规定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预算绩效管理机制不完善,管理过程缺失,或绩效管理资料准备不完整、
22、不真实,可能导致绩效管理结果未得到有效利用。(七)未按照规定编报年度部门决算和政府部门财务报告,编制决算资金范围不全面、收支不真实、金额不准确、内容不完整、报送不及时,预算与决算管理相脱节,可能导致决算分析结果未得到有效利用。(八)预决算公开信息不完整、不及时,数据不准确,公开方式不规范,可能导致不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第五条单位应完善预算管理内部控制体制机制建设,明确各相关机构职责权限、业务归口管理和授权审批等控制要求。梳理预算业务流程和关键环节,识别并系统分析各个层面风险,确定风险点,并采取充分有效的风险应对措施,完善预算管理规章制度,督促相关机构认真执行。第二节岗位设置和职责第六条单位应
23、当完善预算业务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预算管理运行机制,明确预算决策、执行、监督职能权限,落实责任分工。(一)预算业务决策的主要职责一般包括: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审议预算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审议年度预算及具体分解方案,监督预算执行情况;研究和审议财务运行状况,提出改进财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审批预算调整事项;研究和审议预算绩效考核和预决算结果分析评价等。(二)预算业务执行的主要职责一般包括:负责年度预算方案设计与实施,督促各部门预算执行进度,负责开展预算绩效管理等归口管理工作;提出部门预算需求,严格执行本部门预算经费,负责本部门日常经费使用的审批和监控,对预算执行进度和预算的绩效负责
24、,主动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等。(三)预算业务监督的主要职责一般包括:监督预算编制、执行、调整等过程的规范性;对预决算进行审计,督促整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等。第七条单位应当合理设置预算业务相关岗位,明确其职责权限、任职条件和工作要求。单位应当确保预算编制与预算审批、预算审批与预算执行、预算执行与预算监督、决算编制与审核、决算审核与审批等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预算业务内部控制关键岗位一般包括预算编制、审批、绩效管理、监督等。第三节预算编制第八条单位应结合单位职能、发展规划、财政政策等情况,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编报年度预算,合理安排预算资金,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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