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职业教育法教师学习心得感想4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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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版职业教育法教师学习心得感想4篇新版职业教育法教师学习心得感想一4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表 决通过了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新法已于2022年5月1日 正式施行,这是职业教育法自1996年颁布以来的第一次大 修,4月27日教育部举办新闻发布会对新的职业教育法进行 了系统和全面的解读,让我有机会对新法有个更深入的学习 与研读。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篇幅由原来的3400多字增加到 IOlOO多字,从40条到68条,内容大大完善,结构更加完 整,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强。“此次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其目的是为了推进职业 教育高质量发展,也让社会各界更多关注和认可职业教育。” 很多专家如是说。
2、“不被关注与认可”是长久以来对我们职业教师冲击 最大的一个“痛点”,而这次立法让职业学校的师生们对前 景充满了更多的憧憬。于是,循着这样的思路,我在新法中寻找“被认可” 的痕迹。一、教学的内容更全面。新法强调必须在坚持中国共 产党的领导下,开展立德树人、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 合作,面向市场、促进就业,面向实践、强化能力,面向人 人、因材施教的教学。提出职业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 道德教育不可弃,要致力于培育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 精神等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素质的教育活动。由此可见,职业 教育的内容在新法中被明确指定、拓展和强调,教育变得更 系统、更全面、更“以人为本”,足见职业教育更具办学
3、魅 力和社会认可性。二、教学类型更明确。新法突出强调职业教育是与普 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 力资源开发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 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从“普职分流”到“普职协 调发展”的陈述改变,明确了职业教育的地位,界定了职业 教育与普通教育不是层次不同,而是类型不同,并非低人一 等、矮人一截。我们有理由坚信:职教和普高的招生比例将 随着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程度、本地产业发展需要、民众的教 育需求等因素变化做出更大的调整。新法强调从小到大的职 业渗透,这样的学情背景下,将有更多的学生愿意进入职业 学校,为技能型社会的确立贡献力量。三、奖励指向
4、更显化。新法规定每年5月的第二周为 职业教育活动周,通过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为技 术技能人才提供展示技能、切磋技艺的平台,持续培养更多 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能工巧匠和大国工匠。明确要提高技 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实施奖励与表彰。由此可见, 新法对职业类学校与人才的展示舞台更广,奖励指向更明确, 从而使得职业教育的从业人员和学习人员更有工作的动力, 学习的向心力。四、发展通道更多样。对职教与普高、中职与高职等 不同类型与层次的教育做了系统的界定,强调这些类型之间 的互通与统筹,推行个性化教学,升学畅通,就业有望。学 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爱好选择普通高中或是职业学校,或 就业,或升学
5、,或读研,读大学的路径也更通畅,参加职教 高考、34中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3+3中高职分段培养、 中职毕业生免试注册入学、高职学生“专转本”考试以及通 过国际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等途径,通道多样,尊重学生发展 个性差异,满足了不同禀赋和潜能学生的“适型”需要。五、校企合作更紧密。对职业培训提出就业前培训、 在职培训、再就业培训及其他职业性培训等概念,使职业学 校的办学内涵更广泛,收入更合法,职校教师的工作积极心 被无限激发;新法鼓励职业学校聘请技能大师、劳动模范、 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等高技能人才,通 过担任专职或者兼职专业课教师、设立工作室等方式,参与 人才培养、技术开发、技能
6、传承等工作,办学力量更强大; 国家也鼓励、指导、支持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依法举办职业 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加强职业教育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推 行中国特色学徒制,引导企业按照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设立 学徒岗位,对新招用职工、在岗职工和转岗职工进行学徒培 训,可以按照规定享受补贴。双向融通,使职业教育更有吸 引力和办学实力。综上所述,新法的颁布与执行是与时俱进,适应国家 发展需要的好法。在新法界定的内容范围可见,职业学校办 学将比过去更具信任度,更具吸引力。而入读职业学校,将 让更多学生在职业发展上大有可为。新版职业教育法教师学习心得感想二通过学习新职业教育法,如何做好新时代班主任, 我有以下三点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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