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安监发〔2013〕6号关于规范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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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规范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通知(黑安监发(2013)6号)各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技术服务机构:近期,省安全监管局在审核受理的职业危害评价报告材料时,发现2家检测评价公司3个评价报告里的19名现场采样中,有12人无职业病危害检测人员资格证书上岗从业,无证人员上岗从业现象严重。此外,还存在个别检测评价机构雇佣外单位人员编写评价报告,有的检测评价人员同时在2家以上服务机构从业,非本服务机构人员借用本单位申请资格考试,并挂靠资格证书等现象。为规范检测评价从业行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检测评价人员从业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50号令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职业卫
2、生检测评价人员应是经培训合格的专职人员,方可上岗从业。各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服务机构不得聘任或雇佣企业、事业、机关单位在职人员在本服务机构从业,不得安排未取得培训合格资格证书人员上岗从业,不得转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项目。发现上述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50号令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撤销其资质。二、进一步加强检测评价工作(一)检测工作1、现场采样一是按照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职业病危害评价报告审核审查时需提交有关原始材料的通知(黑安监发(2012)27号)要求,6份原始记录表要科学、客观、真实填写,严格按照采样规范中的采样条件、方法、位置及运输、保存方法
3、等内容进行。检测报告中未进行个体采样(受检测样品局限的除外),尤其是巡检岗位未进行个体噪音、毒物、粉尘采样的,安监部门将一律不予受理,并组织人员严肃调查处理。二是做好采样前准备工作,要建立仪器管理制度、人员培训程序、实验室外部现场检测保证程序、仪器设备控制程序、设备检测、校核(量值溯源)程序、样品管理程序、检测仪器出入库登记等制度,完善技术作业指导书及各种仪器设备的操作规范,保证样品在运输、接收、处置、保护、存储、保留和消解处理过程中的完整性。三是现场采样人员要掌握检测仪器设备的性能及使用方法。每台仪器设备都要建立档案管理,定期送质量部门检定、校准,要有专人负责设备状态的记录、维护和保养,要建
4、立设备的出入库记录,对其购置、验收、流转进行严格控制,要建立维护程序和运行中检查程序,在使用前要校准或核查,做好相关记录。四是采样过程中要采用正确的采样方法,根据待测物在工作场所空气中存在的状态、各种采样方法的适用性以及采样点的工作状况和环境条件来选择。要选择有代表性的工作地点采样,包括车间、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劳动者接触时间最长的工作地点,采样点应设在工作地点的下风侧或劳动者活动范围,采样高度要靠近劳动者工作时的呼吸带。采样对象选择要包括不同工作岗位、接触有害物质浓度最高和接触时间最长的劳动者。采样时段要选择在正常工作状态和环境下进行,重点采样季节要控制在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最高的
5、季节,要选择在作业场所有害物质浓度最高的工作口和浓度最高的时段采样。采样时间要保证采集到的待测物的量能满足测定方法的需要,采样流量要严格按照仪器要求及操作规范操作。样品空白对照的操作除不采集空气样品外,其余各项操作包括收集器的准备、采样的操作、样品的运输和保存全部与受试样品相同。2、实验室检测一是实验室要按照省安全监管局关于职业卫生检测评价机构建立健全原始记录表的通知(黑安监函字2012)86号)要求,原始记录要完整,要做好实验室前期准备、样品交接过程等工作,检测过程要严格按照国家、行业规定的方法或标准,如采用非标方法,要进行方法比对或验证。检测结果要按照规定时间保存。二是实验室内的温度、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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