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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成县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专项规划(2023-2035)(规划文本、规划图纸)报批成果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上海园林工程设计有限公司2023年11月文成县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专项规划(2023-2035)(规划文本、规划图纸)报批成果编制单位:上海园林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单位资质:规划乙级、景观甲级、建筑乙级、市政乙级协助单位: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上海园林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人员:文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参编人员:林胜斌吴旋调*mWMjUli不WtHM尸MfXK”黑描翳热解联瑞黜5三5E5E5E5E三5EK三5E5三5E5三5E5Effiffi5E三5B5E5三5E5E5e5E55E5E5S5E5E5BBK虏曾
2、KK曾BKK同蚪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证书编号沪)城规修第142109)单位名称上海园林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证书等级乙级承担业务泡围在全国承担卜列业务,(一)M.20万现状人口以下域市总体施划的Ieal(二).。记注册所在地城南和100万Sl状人口以下,三弗S黏器常明发证机关以市规悔K理局(四)乡、村庄熄知的M1(五)设工程项H蝶划选址的明行性研究.2022UR”日(有效期限:自2022年11月2日至2023年12月30日)和和和和和(三111111115211111152525三三ffiffi三K2S211S2SraS252115252ra2ra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制第一部分规划文本第
3、1章规划总则1第2章户外广告设施空间布局规划2第3章户外广告设施分类设置规划7第4章特殊广告设施设置规划9第5章户外招牌设施空间布局规划10第6章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负面清单及设置要求13第7章规划实施建议23第8章附则23附件1:不同类型用地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分类一览表24附件2: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分类表24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4月23日第二次修正)3)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17年3月1日第二次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年第三次修订)5)城市容貌标准(GB50449-2008)6)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4、)7)市容环卫工程项目规范(GB55013-2021)8)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技术标准(CJJ/T149-202D9)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10浙江省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DB33/T700-2020)11)浙江省城市街容标准(DBJ33/T127-2022)12)温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规范(DB3303/T0452022)13)温州市城市容貌管理规范(DB3303/T0462022)14)文成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评审成果稿)15)文成县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16)已批复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图则17)其他与文成县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及管理
5、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划1.7概念及类型(1)户外广告设施:指利用建(构)筑物、场地、设施、交通工具等设置的灯箱、竟虹灯、电子显示装置、展示牌、实物造型、投影或以其他形式向户外发布广告信息的设施。(2)户外招牌设施: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在其办公、生产经营场所建(构)筑物外立面或用地范围内设置的,表明其名称、字号、标识等内容的牌匾等设施。包括店招招牌设施、单位名称标识及建筑物名称标识。1)店招招牌设施:个体工商户在其生产经营场所建(构)筑物外立面或用地范围内设置的,表明其名称、字号、标识等内容的户外招牌设施。2)单位名称标识: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在其办公(服务)或生产
6、经营场所建(构)筑物外立面或用地范围内设置的,表明其名称、标识的户外招牌设施。3)建筑物名称标识:指用于表明各类建筑物名称(含楼、大原、公寓等)的户外招牌设施。第1章规划总则1.1 规划目的为加强县域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管理,规范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科学合理的利用城乡空间资源,塑造城乡环境形象,提升设施品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结合本县实际编制文成县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专项规划(2023-2035)(以下简称本规划)。1.2 法律效力本规划为专项规划,规划范围内相关设施的设置、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划的相关规定。任何更改本规划中规定的约束性内容,需依照相关程序的规定进行。本规划未包括的内容
7、应符合国家、浙江省及温州市的有关法律、规范、政策等相关条款的规定。1.3 规划范围与期限1)规划范围:本规划范围为文成县域范围,涉及县辖12个镇(其中1个民族镇)、5个乡(其中1个民族乡总面积约1296.44平方公里。2)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其中近期为20232025年。1.4 规划目标以“品质优异、特色突显、精致创新”为导向,遵从“活力、精致、文化、创新”的总体形象定位,实现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规范、管理有序,环境协调、品质优异的总体目标。1.5 规划原则规划应遵循“注重品质,突出文化特色:注重协调,融入城乡空间:注重美观,体现精致艺术:注重创新,激发城市魅力;注重安
8、全,消除可能隐患”的规划原则。1.6 规划依据D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正)续表1:规划分区及范围一览表娥吩区分区范围限制区二类限制区大通镇规划站前商贸区(规划站前路、站西路、站北路及互通连接线围合区域)微创园(伯温路、凤溪南路、建设东路围合区域)文化商业区(公园路、文化馆用地东边界、体育场路、寨山公园东边界)客运站商业中心(体育场路、大南线、新56省道围合区域)巨屿镇中心商业区(云江大道、镇东路、屿安路、镇西路国合区域)珊溪镇中心商业区(市场路、新建东路、休闲广场、公园路围合区域)黄坦镇规划商业中心(云湖路、经二路、兴华路、
9、一支河围合区域)百丈潦镇主要商业地段(一百丈中路为核心的两侧商业区)其他限制区大济镇大由镇中一、二类限制区外的苔湖街、建设路、环城西路、县前街伯温路、龙川路西段、城东大道北段商业集聚带重点镇巨屿镇、珊溪镇、黄坦镇、百丈潦镇中二类限制区外的其他片区级商业集聚地段一般镇西坑畲族镇、铜铃山镇、南田镇、二源镇、玉壶镇、周壤镇、帝口镇等镇级商业集聚地段建制乡周山畲族乡、双桂乡、平和乡、公阳乡、桂山乡的乡级上级集聚点其他未列入类和二类限制区的社区级商业集中地段、市场集聚点严控区限制区与禁止区以外的区域,包括城乡居住区,行政区,医疗、文化体育区,工业物流区等区域禁止区包括城乡生态控制区、风景名胜区、公园、水
10、域及特殊用地等保护城乡特色景观、生态环境和城乡山水形象的区域注:规划范围内局部地区正处于发展建设中,未来这部分地区应根据建设实际和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内容,在户外广告设施控制性详细规划中准确划定各分区范围。第2章户外广告设施空间布局规划2.1 规划分区依据城乡空间格局、交通组织、文化特色及用地功能布局等因数,本规划将县域空间划分为“限制区、严控区、禁止区”三类规划分区,制定相应管控要求,并划定“特殊管控区”,明确附加控制要求。2.2 分区定义(1)限制区:为服务城乡商业、促进经济发展、提升商区活力,允许适打柒中、多样化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区域。包括一类限制区(县级商业商务中心区)、二类限制区(县级专
11、业市场、文化商业区、客运站商业中心、镇街级商业集聚区)、其他限制区(乡镇、社区级商业集中地段)。(2)严控区:为保护多元城乡风貌与建筑空间特色,满足城乡形象展示及般地段商业宣传需求,允许少量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区域。(3)维止区:为保护城乡生态环境、山水形象及特色景观风貌,禁止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的区域。2.3 分区规划本规划划定“限制区、严控区、禁止区”的范围,并将限制区范围细分为“2个一类限制区、8个二类限制区、若干个其他限制区”.具体分区及范围详见表1。表1:规划分区及范围览表规划分区分区范围限制区一类限大帝镇规划城南商贸区(规划樟山路、县前街、环城西路、教育用地东边界、西山路围合区域)制区侨
12、汇城传统商圈(红枫路、伯温路、如意路、大济西街、苔湖街、建设路围合区域)A、积极引导地标性户外广告的设置。可结合区域内的标志性建筑(群)设置新技术、新媒体类型的地标性户外广告。地标性户外广告可围绕单栋建筑以单个户外广告设施呈现,也可结合一组建筑群通过群组的方式设置。B、可结合建筑物外墙面设置不改变建(构)筑物立面形象的投影广告、柔性L印网格屏等户外广告设施,提升街区活力。除城镇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商业广场内的多层建筑物的玻璃幕墙和高层建筑裙楼的玻璃幕墙外,其他区域不应设置粘贴类户外广告设施。C、可设置平行于墙面的户外广告设施;可结合玻璃幕墙设置投影广告、柔性LED网格屏和LED透明屏、LED玻
13、璃屏等户外广告设施:除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商业广场外,其他区域不应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设施和轻钢边框(框内无支架)的喷绘布户外广告设施。D、户外广告画面可进行静音动态展示,如播放静音动画、视频等媒体:在不影响居民生活的前提下,可在商业街、商业广场定时段进行有声动态展示。位置.选择附加要求A、平行于墙面的户外广告设施宜设置在多层建筑物外域面和高层建筑的裙楼外墙面;在高层建筑主楼36米以下外墙面设置的应严格执行本规划的规定,在3655米之间外墙面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应采用镂空文字、图案或灯箱广告形式;超高层建筑主楼外墙面、高层建筑主楼55米以上外墙面不应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投影类广告等不改变建(构
14、)筑物立面结构与形象的户外广告设施除外)。B、垂直于墙面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包括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应超过24米。C、在满足安全通行的前提下,可结合城市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商业广场、文化中心、体育中心场地设置互动式、底座式、造型式或大型落地式户外广告设施。D、合理设置附属于公共设施上的户外广告设施。尺寸控制附加要求平行于墙面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在建(构)筑物同一朝向外墙面上的总面枳不应大于该外墙面面积的40%(投影类广告等不改变建(构)筑物立面结构与形象的户外广告设施除外)3)二类限制区附加要求类型设置附加要求A、积极引导地标性户外广告的设置。引导结合区域内的标志性建筑设置新技术、新媒体类型的
15、地标性户外广告,打造街区亮点,提升街区品位。B、可结合建筑物外墙面设置不改变建筑物立面形象的投影广告、VR广告、LED屏等户外广告设施。除城市商业综合体、商业广场、专业市场内多层建筑物的玻璃幕墙和高层建筑裙楼的玻璃幕墙外,其他区域不应设置粘贴类户外广告设施。2.4 总体管理要求1)限制区属地相关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片区级的“户外广告设施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片区内各类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总星、点位及相关技术要求“”一、二类限制区属地相关主管部门宜组织编制“户外广告设施修建性详细规划”,落实专项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相关要求,并对户外广告设施的具体形式、尺寸、材质、色彩、照明等要素进行深化引导,为户
16、外广告设施的工程方案设计提供依据。经严控区属地相关主管部门宜组织编制“户外广告设施控制性详细规划”,加强对该区域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理管理。4) “户外广告设施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时应符合本规划及上位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规范的相关要求。2.5 分区设置要求2.5.1 限制区设置要求D总体设置要求总体形象:对标国内知名商业街区,引导户外广告设施适量集中、多样化设置,以打造特征鲜明、活力繁荣的商业街区形象。规划设计:应从街区整体空间环境出发,加强形象设计,突出创新创意。类型引导:积极引导实物造型、投影及柔性LED网格屏等新技术、新媒体户外广告类型的应用,鼓励运用景观化、艺术化、场景化的广告展示方式。
17、一、二类限制区内不应设置布幅广告。内容控制:户外广告内容应提倡多样化。积极引导互动式户外广告设施或互动性户外广告内容的使用,以丰富市民体验,提升街区活力,营造街区商业氛围。位置选择:可利用区域内的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商业广场、专业市场等商业集中地段进行适量集中设置。照明设计:户外广告设施应进行日间和夜间的形象专项设计,合理引导多形式照明的设置。色彩控制:在与区域环境相协调的基础上,在城市商业集中地段,为营造商业氛围可适当放宽对户外广告色彩幅度的控制。2.5.2 一类限制区附加要求类型设置附加要求尺寸控制附加要求平行于墙面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在建(构)筑物同一朝向外墙面上的总面积不应大于该外墙面
18、面积的30%(投影类广告等不改变建(构)筑物立面结构与形象的户外广告设施除外)。2.5.3 严控区设置要求1)总体形象:户外广告设施应遵循各功能区环境整体有序,局部适度丰富、活力的原则,突出“少而精”的设置理念,注重品质提升。2)规划设计:在商业集中地段,可结合区段功能和空间特征统一布局户外广告设施,注重设施整体品质打造和创新创意。3)照明设计:户外广告设施照明应优先选用节能、环保的新光源、新灯具,不应影响居民生活和出行安全。4)色彩控制:应采用与所依附载体的主色调相呼应或接近的颜色,并与周边环境相协调。5)类型设置耍求可结合建筑物外墙面、玻璃幕墙适量设置数字投影、全息投影广告;可设置轻钢边框
19、(框内无支架)喷绘布户外广告设施,不应设置布幅广告。除商业、市场集中地段内多层建筑物的玻璃幕墙和高层建筑裙楼的玻璃幕墙外,其他区域不应设置粘贴类户外广告设施。可结合玻璃幕墙设置柔性LED网格屏广告,除商业集中地段外,其他区域不应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设施。户外广告应进行静态画面展示,若采用切屏展示的,应缓慢切换血面。6)位置选择要求平行于墙面的户外广告设施宜设置在多层建筑物外墙面和高层建筑的裙楼外墙面:在科层建筑主楼36米以下外墙面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应严格执行本规划的规定:超高层建筑土楼外增面、高层建筑土楼36米以上外墙而不应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投影类广告等不改变建(构)筑物立面结构与形象的户
20、外广告设施除外)。垂直于墙面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包括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应超过18米。7)尺寸控制要求平行于墙面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在建(构)筑物同一朝向外墙面上的总面积不应大于该外墙面面积的30%(投影类广告等不改变建(构)筑物立面结构与形象的户外广告设施除外)。C、可设置平行于墙面的户外广告设施,可结合玻璃幕墙设置投影广告、柔性LED网格屏和LED透明屏等户外广告设施;除城市商业综合体、商业广场、专业市场、微创原外,其他区域不应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设施和轻钢边框(框内无支架)的喷绘布户外广告设施.D、户外广告画面可进行静音动态展示,如播放静音动画、视频等媒体。位置选择附加要求A、平行于
21、墙面的户外广告设施宜设置在多层建筑物外墙面和高层建筑的裙楼外墙面;在高层建筑一主楼36米以下外墙面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应严格执行本规划的规定;超高层建筑主楼外墙面、高层建筑主楼36米以上外墙面不应设匿户外广告设施(投影类广告等不改变建(构)筑物立面结构与形象的户外广告设施除外)。B、垂直于墙面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包括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应超过18米。C、在满足安全通行的前提下,可结合城市商业综合体、商业广场、专业市场适量设置互动式、底座式、造型式和大型落地式户外广告设施。D、适量设置附属于公共设施上的户外广告设施。尺寸控制附加要求平行于墙面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在建平J)筑物同一朝向外墙面上的总面
22、积不应大于该外墙面面积的35%(投影类广告等不改变建(构)筑物立面结构与形象的户外广告设施除外)。1)其他限制区附加要求类型设置附加要求A、可结合建筑物外墙面适量设置数字投影、全息投影广告;可设置轻钢边框(框内无支架)喷绘布户外广告设施:除商业广场多层建筑物的玻璃幕墙和高层建筑裙楼的玻璃幕墙外,其他区域不应设置粘贴类户外广告设施。B、可适量设置平行于墙面的户外广告设施,可结合玻璃幕墙设置柔性LED网格屏广告,除商业广场外,其他区域不应设置垂直于墙面的户外广告设施。C、户外广告应进行静态画面展示,若采用切屏展示的,应缓慢切换画面。位置选择附加要求A、平行于墙面的户外广告设施宜设置在多层建筑物外墙
23、面和高层建筑的裙楼外墙面:在高层建筑主楼36米以下外墙面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应严格执行本规划的规定;超高层建筑主楼外墙面、高层建筑主楼36米以上外墙面不应设置户外广告设施(投影类广告等不改变建(构)筑物立面结构与形象的户外广告设施除外)。B、垂直于墙面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包括结构)上沿距离地面不应超过18米。C、在满足安全通行的前提下,可结合商业广场适量设置底座式、造型式户外广告设施.表3:中心城区特殊管控区分类及范围览表分区范围中心城区特殊管控区一溪两岸泗溪及两岸景观环境空间三片大苗镇站前商贸片站前路、站西路、站北路、互通连接线围合区域城南商贸片樟山路、县前街、环城西路、教育用地东边界、西山路
24、围合区域侨汇城传统商片红枫路、伯温路、如意路、大帝西街、苔湖街、建设路围合区域二界面城镇迎宾形象界面G322国道、凤溪路、县前街、S220城区段界面商业集聚带界面建设路、县前街、伯温路商业界面生态山体界面山体公园、生态林山体界面注:多界面管理范围包括道路范围及两侧临街用地和建筑界面。一溪两管理范围包括河道、绿地管理他国及两岸临河用地和建筑界面。2.6.2特殊管控要求(1)县域三区特殊管控要求1)城镇特色发展片城镇特色发展片区包括城南商贸区、站前商务区、侨汇城传统商圈,其管控要求详见2.6.2第(5)点相关内容。2)特色文化承载片南阳镇历史文化名镇A形象定位: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应融入历史环境,体
25、现“刘伯温文化”特色,宣传刘伯温文化精髓。B类型引导:可结合传统建筑及传统文化元素,设置投影、灯箱等广告类型,鼓励将历史文化要素与新技术、新媒体户外广告类型相结合,追求精致、体现古朴,展示伯温文化。C色彩引导:应融入历史环境,可适量点缀暖色,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增添活力。禁止区设置要求1.l不应设置户外广告设施。2)确需设置公益户外广告设施的,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后,可结合各类公园绿地及风景名胜区的主要出入口、开放性场所进行设置,应注重:整体布局,精心设计,并符合本规划及上位技术规范的相关要求。2.6 特殊管控区附加管控要求2.6.1特殊管控区划定本规划划定了“三片三面多节点”的县域层面特殊管控
26、区,“一溪两岸、三片三界面”的中心城区特殊管控区。特殊管控区应遵守“规划三区”设置要求的基础上,附加满足特殊管控区的特殊管控要求。表2:县域特殊管控区分类及范围一览表分区范围县域特殊管控K三区片城镇特色发展片大济镇站前商贸区、城南商贸区、侨汇城传统商圈特色文化承载片南田镇历史文化名镇玉壶侨乡文化镇风景名胜区片百丈襟-飞云湖风景名胜区三面城乡迎宾形象界面龙丽温高速、青文高速、滦宁高速、G322国道界面通景旅游形象界面S219、S220、玉壶-百丈源省道连接线界面滨水生态形象界面飞云江、泗溪、龙溪沿岸界面多节点特殊节点动车站、汽车站、高速出入口门户节点;行政中心节点:文化体育中心节点注:多界面管理
27、范围为两侧临街用地和建筑界面,建成区内的相关沿线界面不应设置大型高立柱户外广告设施。风景区管理范围内只准许结合凫区入口区域设置公益户外广告设施,展示风景区形象。位置引导:可结合该类节点的公共空间及配套商业建筑进行设置。形式引导:可结合公共场所设置落地式户外广告设施,结合配套商业建筑设置LED、投影等户外广告设施。(4)中心域区“一溪两岸特色带特殊管控要求形象引导:户外广告设施应追求精致、自然,打造“一溪两岸”生态景观及休闲氛围,展示滨水休闲形象。类型要求:可结合沿线建筑设置LED、投账、灯箱等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应融入环境、体现亲近自然,注重设施的景观性、互动性和视觉性。照明要求:
28、照明设计应结合两岸夜景进行整体考虑,营造滨江夜游乐围。(5)中心城区“三片”特色带特殊管控要求D城南商贸片形象定位:文成未来的核心商贸区和繁荣中心,应打造多元包容,品质优越的高品质户外广告设施示范区,体现“开放创新城、商贸活力地”的城市形象。位置引导:鼓励利用商业、商务建筑低层商业空间,设置高档次的商业广告和多样化的橱窗、店招招牌设施,打造高品质的活力场所。类型引导:对标国内先进城市商务中心区,鼓励地标性广告、楼体整体幕墙广告、数字投影、全息投影广告的设置,突出户外广告设施与商务、商业建筑形象的融合。2)站前商贸片形象定位:设施应秉持“简洁大气”理念,强调创新创意,突出城市窗口形象。位理引导:
29、结合场站周边公共场地、商务及商业物流建筑空间进行设置,加强区域统筹布局,精准落位户外广告设施。类型要求:借鉴相关城市站前形象,体现文成发展水平和文化形象,积极引导新技术、新媒体广告类型的应用,积极引导地标性户外广告的设置。3)侨汇城传统商片形象要求:设施应秉持“精品精致”路线,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应融入传统商业街区环境,体现街区活力和传统特色。类型要求:可结合商业空间设置投影、LED透明屏、灯箱等户外广告类型,鼓励将传统要素与新技术、新媒体相结合,追求精致、体现文化,展示特色,加强橱窗设计管理。色彩要求:应融入传统商贸环境,可适量点缀暖色,为传统商业街区增添活力。玉壶侨乡文化镇A形象定位:设置的
30、户外广告设施应融入玉壶侨乡环境氛围,体现“侨+”文化特殊。B类型引导:可结合侨乡特色建筑,融入传统文化元素和侨文化元素,设置投影、灯箱等广告类型,鼓励多元融合,中西合璧,为体现侨+文旅、产业、贸易发展提供媒介支撑。C色彩引导:应融入侨乡环境,根据侨乡文化要求色彩可适当丰富,为打造侨乡环境氛围添彩。立_风景名胜区为保护风景名胜区的特色景观和生态环境,禁止设置户外广告设施;经批准设置的公益户外广告设施应融入景区景观环境。(2)县域“三界面”特殊管控要求D城乡迎宾形象界面形象引导:户外广告设施应追求高品质,塑造高端、大气的城市迎宾形象。位置引导:可结合高速出入口、互通口设置景观化、雕塑式的大型落地式
31、公益户外广告设施,塑造城市门户形象。在符合本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可结合国道沿线建筑及公共空间进行设置。鼓励创新、创意,打造城乡迎宾形象。色彩要求:色彩应大气沉稳,体现迎宾形象。2)通景旅游形象界面形象引导: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应融入“伯温故里,天然文成”发展定位,展示文成旅游休闲形象,为塑造国际化康养休闲旅游口的地添加氛围。位置引导:在符合本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可结合沿线建筑、公共空间设置广告类型,鼓励将旅游形象元素与新技术、新媒体户外广告类型相结合,突显旅游文化展示。色彩要求:应融入生态环境,可适量点缀暖色,为通景旅游路径增添活力。3)滨水生态形象界面A形象要求:户外广告设施应追求精致、自然,打造
32、滨水休闲氛围,注重景观性、互动性和视觉性,展示滨水文化长廊形象。B形式引导:可结合沿线建筑设置LED、投影等户外广告设施,应融入滨水建筑风貌,突出滨水休闲生活和景观特色。C色彩引导:融入滨水乡自然风光和沿线建筑风貌。(3)县域“多接点”特殊管控要求形象引导:动车站、汽车站、高速出入口门户节点处应体现门户形象,行政中心节点应简洁大气;文化体育中心应突出特色文化形象。(6)中心城区三界面特色带特殊管控要求在县域城乡迎宾形象界面、通景旅游形象界面、滨水生态形象界面划定的基础上,结合中心城区空间特征,进一步拓展城镇迎宾形象界面、增加对商业集聚带界面、生态山体界面的导控要求。D城镇迎宾形象界面形象引导:
33、打造户外广告设施的高品质示范带,塑造高端、大气的城市形象。规划耍求:结合城镇道路迎宾形象界面、城镇重点道路界面的总体翻围营造耍求,统筹布局户外广告设施,注重总体氛围营造,鼓励创新、创意设计。类型要求:积极引导地标性户外广告设置,引导结合建筑物外墙面、玻璃幕墙设置不影响交通安全的静态、低亮度的投影广告、VR广告、LED机械动态屏等新技术、新媒体户外广告设施,打造城市形象界面亮点。2)商业集聚带界面形象要求: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应融入商业街区整体环境,体现街区传统特色。类型要求:可结合商业空间设置投影、L印透明屏、灯箱等户外广告类型,鼓励将传统要素与新技术、新媒体户外广告类型相结合,追求精致、体现古
34、朴,展示传统文化。色彩要求:应融入传统商贸环境,可适量点缀暖色,为传统商业街区增添活力。3)生态山体界面为保护城镇自然环境界面及景观品质和生态环境,禁止遮挡生态山体、城镇公园界面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分类对歇(按设置位置)瞬严控类附属式建(构)筑物上的平行于墙面设置的广告一类限制区内不应超过55米,其他控制区内不应超过36米垂直于墙面设置的广告一类限制区内不应超过24米,其他控制区内不应超过18米围墙上设置的广告只准许发布该地块项目的形象广告或公益广告公共设施上的过街通道墙面广告只准许附属于通道墙面平行设置公交候车亭广告其他城市家具广告设施包括电话亭、报刊亭、宣传栏、充电桩等独立式立杆式广告宽度小
35、于3m的人行道不应设置底座式广告宽度小于3m的人行道或面枳小于50m,的广场(空地)不应设置.宽度小于5In的人行道不应垂直于人行道设置大型落地式广告移动式车载广告公共交通车身广告须满足上位温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施设置规范相关要求货运车辆车身广告限制类独立式造型式户外广告设施鼓励结合街道雕塑、景观小品设置表5: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形式分类管制览表:分类对象(按设置形式)说明禁止类布幅广告临时广告除外招贴栏广告空中移动广告气球、飞艇广告指示牌严控类展示牌(背板式)广告单体字式广告灯箱广告单透贴膜广告彩绘广告第3章户外广告设施分类设置规划3.1 类型管制参考相关技术规范及其他城市相关经验,结合行业发展
36、方向及文成县实际情况,本规划将户外广告设施划分为“禁止类、严控类和限制类”二类。3.2 类型定义(1)禁止类:指不符合发展定位和容貌建设新需求的,对城乡安全、景观环境有负面影响的户外广告设施类型。包括屋顶广告、窗户广告、桥体广告、大型高立柱广告、船舶广告等户外广告设施,以及布幅、空中移动广告(临时广告除外)等户外广告形式。具体类型详见下表4、表5。(2)严控类:指通过有效规范设置,可实现良好视觉品质,有利于烘托商业氛围的户外广告设施类型。包括平行于墙面设置的广告、垂直于墙面设置的广告、围墙上设置的广告、过街通道墙面广告、公交候车亭广告、立杆式广告、底座式广告、大型落地式广告等户外广告设施,以及
37、灯箱广告、单透贴膜广告、彩绘广告、LED电子显示屏广告等户外广告形式。具体类型详见下表4、表5。(3)限制类:指有利于进行艺术化表现及创新、创意展示的户外广告设施类型。包括造型式户外广告设施,以及利用现代化技术展示的各种户外广告形式。具体类型详见下表4、表5。表4:户外广告设施设置位置分类管制览表:分类对象(按设置位置)说明禁止类附属式建(构)筑物上的屋顶广告窗户广告附属其他构筑物广告公共设施上的桥体广告灯杆、电杆广告灯杆临时公益广告除外独立式大型高立柱广告城镇建设用地边界外的国省道、乡道沿线除外移动式其他车辆车身广告公共交通车身广告和货运车辆车身广告除外船舶广告空中移动广告临时广告除外分类对
38、象(按设置形式)说明严控类电子显示装置广告LED电子显示屏广告-_LCD显示屏广告墙面立体广告楼体整体幕墙广告投影广告数字投影广告控制移动式广告限制类电子显示装置广告LED透明屏广告可结合区域内的标志性建筑(群)采用新技术、新媒体类型设置地标性户外广告,打造城市亮点,提升城市品位LED玻璃屏广告柔性LED网格屏广告LED机械动态屏广告裸眼3D广告增强现实(AR)广告虚拟现实(VR)广告混合现实(MR)广告投影广告激光投影广告全息投影广告4.2临时户外广告设置规划(1) 一般要求1)临时户外广告设施应在批准的临时活动举办场地内设置;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大型活动,具体设置范围结合活动方案确定。
39、2)政府部门组织的大型活动,设国期限应与活动期限一致,最长不应超过30日。3)商家开业组织商品促销等活动设置的临时户外广告设施,期限不应超过3天:国家重大节假日期间设置的临时户外广告设施期限可与节假日时间一致。4)设置人应于设置期限届满之日起2日内自行拆除并恢且场地原状。(2)规划布局经批准可利用公路、迎宾形象界面、城市主干道、主要次干道、商业街的灯杆设置临时户外广告设施;可在城市公园、广场及大型商业广场设置小品式、互动式和实物造型的临时户外广告设施。(3)设置要求1)旗帜广告:旗帜广告不应采用硬质形式,不应影响交通、消防、市政安全,不应超出道路路缘石边线进行设置:依附于路灯杆的旗帜广告不应连
40、杆设置(公路沿线除外)。设置在同一道路上的旅帜广告,样式和规格应统一,并与相邻道路上的旗帜广告相协调。2)布幅广告:布幅广告设置不应影响周边区域容貌及环境景观,不应使用白底黑字:利用建(构)筑物同侧外墙面并列设置多条的,其设置规格应统一,间距应均匀。3)充气装置广告:充气装置广告应固定于地面,有关固定装置应安全、牢靠,并隐蔽处理。4)桁架广告:设置的桁架广告不应影响行人通行,有关固定装置应安全、牢靠。4.1 公益户外广告设置规划(1)规划原则遵循“发布方式多元化、融合环境一体化、造型设计品质化、媒体形式个性化”的规划原则,促进公益广告设施的健康Ief序发展。(2)规划布局1)道路沿线空间规划:
41、结合城镇迎宾形象界面(丽温高速、青文高速、G322国道界面、凤溪路、县前街)、通景旅游形象界面(219、S220、玉壶-百丈襟省道连接线界面)等道路界面设置公益户外广告设施,结合绿化带空间设置落地式公益户外广告设施,宣传城市特色文化及城市形歙:经批准允许结合城市主干道、主要次干道、商业街设置宣传城市文化、主题赛事及节庆活动等的临时公益户外广告设施。2)节点空间规划:可结合城市交通枢纽、高速出入口等城市门户型节点,景区、公园、公共文化体育中心等公共场所,设置发布宣传城市核心价值及城市形象的公益户外广告设施。(3)设置要求1)公益广告设施应遵循“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合理规划布局,落实设置点
42、位,保证公益广告设施基本设置阵地的固定性与独立性。2)公益广告设置总量不应低于城市总户外广告总量的20%。其中城乡迎宾形象界面的,城市窗口、各类文化广场宜适当提高比例。3)当公益广告与商业广告在同一牌体上设置时,户外广告内容中公益宣传内容所占的面积或时间比例,般不应低于20%。闲置户外广告设施应及时以公益广告内容补充画面。4)城镇市门户口地带、交通枢纽站、城市进出口道路及城市广场可设置长期公益户外广告设施。本规划规定底层以上应集中设置的区域,应结合所依附建筑物外墙面造型合理选择位黄,并确保建筑物外墙面美观协调。集中设置数显不应超过设置侧大楼出入门数战,口.设置总址不应超过2个.3)设置样式依附
43、于1层门楣采用背板形式设置的店招招牌设施,其背板色彩应与所依附建筑物外墙面色彩相协调,不应大面积使用高光合金材料;依附于2层及以上的建筑物外墙面设置的店招招牌设施应采用无底板的镂空单体字形式(集中式店招招牌设施除外),且镂空单字体尺寸应符合相关要求。垂直T墙面设置的小型侧招招牌设施宜采用实物造型或图案形式。除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商业街等商业集中地段外,其他区域不应设置垂直于墙面的店招招牌设施.(3)单位名称标识设置要求1)设置位置单位名称标识不宜在6层以上建筑物外墙面设置,优先考虑在3层以下建筑物外墙面设置:在3层及以上建筑物外墙面设置的,应集中设置:不应设国垂直于培面的单位名称标识。若6层
44、以下建筑物外墙面确无条件设置,确需在6层以上设置的(仅允许6层以上为单业主的建筑),应按实体墙面、玻璃幕墙、屋顶的先后顺序依次选择设置,且每幡建筑物可最多设置1个,并不应与建筑物名称标识同设于建(构筑物顶部(含裙楼)或墙面上。独立式单位名称标识应在有开敞空间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务写字楼、专业市场区域集中设置,宜设置在距离建筑物12m范围之内,不应超出其建设用地的红线范围,距离城市道路不应小于3m,并满足相关倒伏安全距离。独立式单位名称标识不应在场地宽度小于5m的区域设置,设置后单侧人行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ID。2)设置数量在遵循“一单位一标识”的原则上,应在其自身经营范围的建筑物外墙面设置(集
45、中设置的除外),若底层有单独出入口的,可结合建筑出入口墙面或出入口雨篷增设1个。建筑物屋顶原则上不应设置单位名称标识,确需设置的,每幢建筑物可展多设置1个,且不应在建筑物主楼与裙楼屋顶电复设置,不应与建筑物名称标识设于同一建筑物屋顶。对应户外广告设施“三区管控”范围,制定相对应分区的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要求。5.1 限制区内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要求(1)总体设置要求1)总体设计:应遵守“总体协调、局部活跃、特色彰显”的设置原则,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创新创意,引导高品质户外招牌设施的设置。2)总体形象:商业商务中心区户外招牌设施应高端时尚,注重区域总体品牌形象和繁华商业翻围营造;专业市场户外招牌设施宜规整大气,增强可识别性,营造市场氛围:文化商务区域应注重特色文化体现。3)总体管控:户外招牌设施的设置数垃应符合“一店一招、一单位一标识,一楼一标识”的要求,不应桎加、重曳设置:应选用高端、安全节能的材料,形式、规格、色彩应与所依附载体及周边环境相协调。(2)店招招牌设施设置要求1)设置位置店招招牌设施应依附于商业建筑、工业建筑、混合功能建筑的商业部分设置,或采用落地式店招招牌设施,不应以电子显示屏形式设置店招招牌。附属式店招招牌设施应优先考虑在3层以下建筑物外墙面设置,不应在6层以上建筑物外墙面设置:在城镇商业街、商业综合体、专业市场等商业集中区域3层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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