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学》课程教学大纲全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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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法学课程教学大纲全套一、课程名称:劳动法学LaborLaw二、课程编号:04084031三、学时与学分:34学时2学分四、考核方式:考试五、适用专业:法学本科专业六、教学目标:1.使学生了解劳动法的基本理论知识;2、使学生掌握劳动法的实体性和程序性规范;3、增强学生劳动法的实际运用能力,提高法律职业技能。七、相关说明:劳动法学是高等院校法学专业高年级的专业选修课程,着重于阐述劳动法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使学生理解劳动法的基本理念,了解、掌握和运用劳动法律规范。本大纲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力图合理安排劳动法学的结构体系,较准确、全面地概括劳动法学的基本内容,以实现以下几个特点:
2、(1)反映劳动法最基本、最必需和最重要的知识;(2)结构科学,内容新颖,尽可能反映劳动法学科领域的理论创XX立法动态;(3)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和基本运用技巧相结合。八、基本教学内容:第一章外国劳动立法的产生和发展提要本章主要介绍劳动立法产生的前提、过程和原因,以及资本主义国家和社会主义国家劳动立法的发展。通过本章学习,要求学生掌握劳动法的产生的基本知识,并初步了解劳动立法的概貌。第一节劳动法的产生一、劳动法产生的前提:劳动关系的存在是劳动法产生的前提。在前资本主义社会不具备劳动法产生的前提;在资本主义社会才开始大量出现劳动关系,具备劳动法产生的前提。二、劳动法产生的过程1.劳工法规调整阶段(原
3、始积累时期);2、民法与工厂立法综合调整阶段(自由竞争时期开始)。三、劳动法产生的原因1.劳动法的产生是发展生产力的要求;2、劳动法的产生是工人阶级长期斗争的结果。第二节资本主义国家劳动立法的发展一.自由竞争阶段的劳动立法1、工厂法不断发展;2、工会法逐步演变;3、劳动争议处理法出现;4、社会保险立法开X。二.垄断阶段的劳动立法1.劳动法遍及绝大多数国家;2、劳动法体系逐步趋向完善。三、国家垄断阶段的劳动立法1.劳动法体系进一步完整;2、劳动权的宪法化;3、劳动标准、社会保障、就业保障等立法发展突出。第三节社会主义国家劳动立法的发展一.前苏联的劳动法1.十月革命胜利后8小时工作日法令2、191
4、8年劳动法典3、1922年苏俄劳动法典二、东欧各国的劳动法二战以后,东欧建立社会主义国家政权。从40年代后期建立社会主义性质的劳动立法,经过较短的发展,很快趋向完备。复习思考题1.现代劳动法立法产生的前提是什么?2、简述资本主义国家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3、简述社会主义国家劳动法的产生和发展。第二章中国劳动立法的产生和发展提要本章主要介绍中国劳动立法产生和发展的过程。通过本章学习,要求学生对中国劳动立法的发展概貌有所了解,并掌握最新的立法动态。第一节中国劳动立法的产生和发展一.建国以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1、1949年一1966年:劳动立法的建立时期2、1966年一1978年:劳动立法处于停滞的时
5、期二.十一届三中全会至今1、改革初期(1978年一1985年):恢复行之有效的劳动法律制度;开展劳动制度改革的试点工作。2、全面改革时期(1985年一1992年)3、改革成熟时期(1992年至今):劳动立法出现最重要成果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颁布多部单行劳动法律、法规;劳动部颁布大量行政规章。第二节香港、澳门和XX地区的劳动立法一、香港地区的劳动立法1.加强对雇员的保护;2、注重劳资关系协调体制的完善;3、重视劳工规例的配套。二、澳门地区的劳动立法澳门劳动立法起步较晚,1984年才颁布首部劳工法,此后以劳工法为基础制定了一系列法规,形成劳动法体系。三、XX地区的劳工立法1949年中华
6、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民党政府在原有法律的基础上颁布了大量新法律,形成一套有别于中国内地的劳动法律制度。主要内容包括:劳动基准法、工会法、劳动安全卫生法、劳动契约法、劳资争议处理法、团体协约法等,许多制度正面临修正或正在重新制定中。复习思考题1.简述中国劳动立法的产生及发展过程。2、试比较香港、澳门和XX地区和大陆地区的劳动立法。第三章国际劳动立法的产生和发展提要本章主要介绍国际劳动立法产生和发展程。通过本章学习,要求学生了解国际劳工组织成立和发展的过程,国际劳工组织的宗旨、职能和组成,国际劳工立法的形式和内容;理解轨迹劳工立法与中国劳动立法的关系。第一节国际劳工组织一.国际劳工组织的成立与发展
7、1919年4月,15国代表共同拟订国际劳工组织章程和包括9项原则的宣言,提交巴黎和会讨论通过,后编入凡尔赛和约第13篇,即国际劳动宪章。同年6月,国际劳工组织正式宣告成立。1、1919-1939年:作为国际联盟的一个带有自治性附设机构存在并工作;2、1940-1945年:作为独立的国际组织开展工作;3、1946年至今:作为联合国的专门机构之一存在并开展工作。二、国际劳工组织的宗旨和职能1.宗旨:国际劳工组织章程序言、费城宣言2、职能:(1)从事国际劳动立法;(2)监督国际劳工标准实施;(3)提供技术援助;(4)进行劳工问题的研究和教育。三、国际劳工组织机构1.国际劳工大会2、理事会3、国际劳工
8、局第二节国际劳工立法一.国际劳工立法的形式和特点1.形式:制定国际劳工公约和国际劳工建议书2、特点:(1)立法机构的组成具有三方性;(2)立法规范的范围具有国内性;(3)会员国接受立法的约束具有自愿性。二.国际劳工立法的依据1、国际劳动宪章2、费城宣言三、国际劳工公约的类型1、基本国际劳工公约2、优先国际劳工公约3、一般国际劳工公约四.国际劳工标准的主要内容1、产业关系2、就业3、工资4、劳动保护5、社会保障6、特殊保护五.国际劳工立法与中国中国是国际劳工组织的成员国和常任理事国。中国目前共承认和批准了23项国际劳工公约。一些尚未批准的公约和建议书不同程度地为我国近年来的劳动立法借鉴和参考。复
9、习思考题1、国际劳工组织的宗旨、目标和职能2、国际劳工立法不同于一般国际法的特点。3、国际劳工标准的内容结构。4、国际劳工标准与中国劳动立法的关系。第四章劳动法概述提要本章主要介绍劳动法的基本理论问题。通过本章学习,要求学生掌握劳动关系的一般理论,劳动法与相关法律部门的关系,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形式、体系和作用。第一节劳动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一.劳动法的概念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调整对象1.劳动关系(1)概念:为完成劳动过程,实现生产资料与劳动力的结合,而在生产资料、劳动力所有者之间所发生的社会关系。(2)特征:主体的固定性;内容以劳动力的
10、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为核心;兼具人身关系属性和财产关系属性;兼具平等性质与隶属性质。(3俄国现阶段的劳动关系特点多种所有制性质的劳动关系并存;劳动合同关系与非合同劳动关系并存;劳动力市场配置机制与行政配置机制并存。(4)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的范围:纳入调整范围的劳动关系;排除在调整范围之外的劳动关系。2、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第二节劳动法的地位和基本特征一、劳动法的地位1.关于劳动法的地位的争鸣2、劳动法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劳动法作为宪法统率下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同相邻的民法、经济法和行政法既相互联系又有区别。二、劳动法的基本特征1、公法与私法兼容。2、劳动者保护法与劳动管理法的统一
11、。3、劳动关系协调法与劳动标准法的结合。4、实体法和程序法的配套。第三节劳动法的基本原则一.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劳动法的基本原则,是指集中体现劳动法的本质和特征,主导整个劳动法体系,为劳动法调整整个劳动领域的社会关系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二、确立劳动法基本原则的依据1.法律依据2、政策依据3、现实依据三.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功能1、在劳动法体系中的凝聚和统率功能2、在劳动立法中的依据和准则功能3、在劳动执法中的指导和弥补功能四、劳动法基本原则的内容1.劳动既是公民的权力又是公民的义务。2、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原则:劳动法应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全面、平等、优先和最基本保护。3、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原则。
12、第四节劳动法的形式和体系一、劳动法的形式1、规范性文件: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经济特区法规、地方规章和国际法律文件。2、准规范性文件:包括劳动政策、劳动标准、抽象劳动行政行为、工会规章、规范性劳动法规解释和集体合同。二、劳动法的体系劳动法的体系,是指一国的全部劳动法律规范按照一定标准分类组合形成的具有一定纵向结构和横向结构的有机整体。劳动法的结构可设计为:劳动就业法、劳动合同法、集体合同法、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法、工时法、劳动保护法、工资法、职工民主管理法、职业培训法、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法、劳动争议处理法和劳动监督法。复习思考题1.劳动关系的一般特征。2、我国劳动法调
13、整劳动关系的范围。3、劳动法的基本特征。4、劳动法与民法、经济法、行政法的联系和区别。5、劳动法的基本原则的内容。6、劳动法体系结构的模式选择。第五章劳动法主体提要本章主要阐述劳动法上的劳动主体、用人主体、劳动团体、劳动服务主体、劳动行政主体等基本知识。通过本章学习,要求学生了解劳动法主体的体系和各种劳动法主体在该体系中的地位,理解劳动者、用人单位的法律界定、主体资格和权利义务,以及工会和劳动行政部门的基本职能。第一节劳动者及其团体一、劳动者1、概念:劳动者有广义、狭义之分。狭义的劳动者即职工,指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且参加到劳动关系中的公民。广义的劳动者,是指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
14、行为能力的公民。2、劳动者的资格(1)劳动权利能力。指公民依法能够享有劳动权利和承担劳动义务的资格。公民的劳动权利能力在总体上具有平等性;但我国公民的劳动权利能力处于相对平等阶段。制约公民劳动权利能力的因素主要有: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职数的限制和制裁的限制。(2)劳动行为能力。指公民依法能够以自己的行为行使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的资格。制约因素主要有:年龄、健康状况、智力状况、人身的自由状态。(3)劳动者资格与民事主体资格的区别:产生的时间和根据不同;终止的时间和原因不同;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相互关系不同;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制约因素不同。3、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1)劳动者在劳动法律关系
15、中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2)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上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二.工会1、工会的性质:(1)阶级性;(2)群众性;(3)自愿性2、工会的职能:(1)维护职能:(2)参与职能;(3)组织职能;(4)教育职能。3、我国工会的法律地位:(1)工会具有唯一性和独立性;(2)工会具有法人资格。4、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第二节用人单位及其团体一、用人单位1.概念和范围:用人单位,又称用工单位,是指具有用工权利能力和用工行为能力,使用一名以上职工并且向职工支付工资的单位。我国的用人单位主要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2、用人单位的资格(1)用人权利能力:指用人单位依法能够享有用人
16、权利和承担用人义务的资格。制约用人权利能力的主要因素有:职工编制和招工指标、职工录用条件、工资总额和最低工资标准、法定工作时间和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和社会责任。(2)用人行为能力:指用人单位依法能够以自己的行为行使用人权利和履行用人义务的资格。制约用人行为能力的因素有:财产因素、技术因素、组织因素。(3)用人单位资格与民事主体资格的关系:联系:两者内容上有一定交叉,如都以一定的财产条件为必要内容;前者往往依存于后者。区别:主体资格设定的目的不同;主体资格内容侧重点不同;受国家控制程度不同;取得主体资格的时间不同。3、用人单位的权利与义务(1)权利:录用职工方面的权利;劳动组织方面的权利;劳动报酬分
17、配方面的权利;劳动纪律方面的权利;决定劳动法律关系存续方面的权利。(2)义务:包括对职工的义务、对国家的义务和对工会的义务。二.用人单位团体1.概念:又称雇主协会,是指由用人单位依法组成的,旨在代表、维护和增进各用人单位在劳动关系中的共同利益而与工会抗衡和交涉的团体。2、外国的雇主协会3、我国的用人单位团体:我国目前不存在作为劳动法主体的用人单位团体。应尽快建立用人单位团体。第三节劳动行政部门和劳动服务主体一、劳动行政部门1、我国劳动行政部门的法律地位2、我国劳动行政部门的组织体系3、我国劳动行政部门的职责二、劳动服务主体1.劳动就业服务机构2、职业培训服务机构3、劳动保护服务机构4、社会保险
18、服务机构5、其他劳动服务机构复习思考题1.在我国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有哪些制约因素?2、公民的劳动者资格与民事主体资格有哪些区别?3、试论劳动权利能力的平等性。4、用人权利能力和用人行为能力的制约因素有哪些?5、用人单位资格与民事主体资格有哪些区别?6、工会的基本职能和法律地位。第六章劳动合同提要通过本章学习,要求学生理解劳动合同与相关合同的区别和联系,了解劳动合同的形式、内容和效力,掌握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规定及其适用。第一节概述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二、劳动合同的特点1.诺成性合同;2、双务合同;3、有偿合同;4、继续性合
19、同;5、要式合同;6、从属性合同。三、劳动合同与相近法律形式的比较1.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2、劳动合同与企业承包合同四.劳动合同的分类1、定期劳动合同:指明确规定了合同有效期限的劳动合同。2、不定期劳动合同:指未明确规定合同有效期限的劳动合同。3、以完成一定工作(工程)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二节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一.劳动合同的形式劳动合同的形式,是劳动合同内容赖以确定和存在的方式。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二、劳动合同的内容1.关于合同内容构成的一般规定:法定必备条款和约定必备条款。2、关于若干合同条款的特殊规定:试用期条款、保密条款和禁止同业竞争条款、第二职业条款、保证金条款
20、、违约金条款和赔偿金条款、限制工资权条款、歧视条款。第三节劳动合同的订立和续订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和原则1.概念:劳动合同的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相互选择XX等协商,就劳动合同条款达成协议,从而确立劳动关系和明确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2、原则:合法原则、平等自愿原则和协商一致原则。二、订立劳动合同的阶段1.确定劳动合同当事人阶段2、确定劳动合同内容阶段三、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1.劳动合同的有效劳动合同的有效要件主要包括: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格;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当事人意思表示必须真实;合同的形式必须合法。(1)无效的情形:全部无效:所有的内容均不发生法律效力;部分无效:合同中的某个或某些条
21、款无效,合同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2)无效的原因:主体不合格;意思表示不真实;内容不合法;订立程序或形式不合法。四、劳动合同的续订1.概念:劳动合同的续订,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依法达成协议,使原订的即将到期的劳动合同XX有效期限的法律行为。2、条件3、程序:当事人签订续订的书面协议;办理相关的鉴证、备案手续或其他程序。第四节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一、劳动合同的履行1、一般原则:亲自履行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2、特殊规则:(1)履行不明确条款的规则;(2)向第三人履行的规则;(3)履行约定以外的劳动给付的规则。二、劳动合同的变更1、变更的对象2、变更的原因3、变更的程序4、变更的法律后果第
22、五节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解除一.劳动合同终止的概念和事由1.概念: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即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2、终止的原因:合同期限届满;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者死亡;用人单位消灭;劳动者退休;劳动合同解除。二.劳动合同解除的概念和种类1、概念: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依法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它是劳动合同的提前终止;它是劳动合同因当事人依法作出提前终止合同的意思表示而终止。2、种类:(1)以解除方式为标准:协议解除、单方解除(2)以解除原因中有无过错为标准:有过错解除、无过错解除(3)以解除条件的依据为标准: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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