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2024年修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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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2024年修订)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第1项第75项,共75项)2二、生态环境管理(第76项-第95项,共20项)40三、市场监督管理(第96项,共1项)52四、城市绿化管理(第97项-第109项,共13项)52五、市政管理(第110项第131项,共22项)59六、燃气管理(第132项-第172项,共41项)69七、城乡规划管理(第173项-第178项,共6项)91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序号违法行为违反条款处罚依据裁量档次违法情节和后果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其他措施备注一、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第1项-第75项,共75项)1在公共场
2、所随地吐痰、便溺的L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公民应当爱护公共卫生环境,不随地吐痰、便溺,不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2.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二十二条:“禁止在公共场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烟蒂、口香糖、废电池以及各种食品包装物等废弃物;禁止乱倒垃圾、粪便和污水。”L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除责令其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并处警告、罚款:(一)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果皮、纸屑和烟头等废弃物的;”2.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六十六条:“个人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3、的,由县级以上负责城市巾.容环境卫生工作的主管部门或者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从轻随地吐痰、便溺1处的可以警告,处100元以上220元以下的罚款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一般随地吐痰、便溺2处的可以警告,处220元以上380元以下的罚款从重KS地吐痰、便溺多于3处的可以警告,处38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2违法饲养家禽家畜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除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外,城市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饲养家
4、禽家畜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县级以上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单位,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从轻违法饲养家禽家畜少于5只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处50元以上95元以下罚款责令其限期处理一般违法饲养家禽家畜多于5只少于10只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处95元以上155元以下罚款从重违法饲养家禽家畜多于10只责令其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处155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3未即时清理动物粪便等排泄物,污染市容环境卫生的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在城市市区范围内携带犬、猫等动物外出的,应当由成年人用牵引带牵领或者装入笼内,主动避
5、让行人,即时清理动物粪便等排泄物,携带依法需要进行疫病强制免疫的动物外出的,应当携带已免疫证明或者为动物佩戴相应标牌。犬只应当佩戴II嗡或者嘴套,并禁止进入人口密集区域。”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未即时清理动物的粪便等排泄物,污染市容环境卫生的,由县级以上负贡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主管部门或者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清除污物,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从轻未即时清理动物的粪便等排泄物少于3处,污染市容环境卫生的处50元以上95元以下罚款责令改正,清除污物一般未即时清理动物的粪便等排泄物多于3处少于5处,污染市容环境卫生的处95元以上15
6、5元以下罚款从重未即时清理动物的粪便等排泄物多于5处,污染市容环境卫生的处155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4施工单位未妥善处理垃圾、粪便和污水;施工工地的宿舍、围房、厕所不符合卫生要求,逾期不改的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妥善处理垃圾、粪便和污水。施工工地的宿舍、的房、厕所应当符合卫生要求。施工单位应当做好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六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其停工整顿。”从轻未妥善处理垃圾、粪便和污水少于3
7、立方米:宿舍、厨房、厕所其中1项不符合卫生要求处IooO元以上2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其停工整顿责令限期改正一般未妥善处理垃圾、粪便和污水多于3立方米少于10立方米:宿舍、厨房、厕所其中2项不符合卫生要求处2200元以上38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其停工整顿从重未妥善处理垃圾、粪便和污水多于10立方米:宿舍、厨房、厕所均不符合卫生要求处38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其停工整顿5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未建立卫生管理制度、确定责任人或者配备卫生设施,室内外环境卫生未达到规定标准,逾期不改的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
8、第十条第一款:“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应当建立卫生管理制度,确定责任人,配备卫生设施,保证室内外环境卫生达到规定标准;组织本单位职工参加爱国卫生活动,保护和促进职工健康。”第十三条:”公共场所卫生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室内外的空气、通风、采光、照明、噪音、水质、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和要求;(二)有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制度;(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健全的卫生责任制度。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应当接受卫生知识培训,持有健康合格证明,保持个人卫生;患有传染性疾病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疾病的,治愈前不得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
9、六十四条:”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条规定,未建立卫生管理制度、确定责任人或者配备卫生设施,室内外环境卫生未达到规定标准的,由县级以上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工作的主管部门或者政府指定的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从轻有未建立卫生管理制度、未确定责任人、未配备卫生设施或者室内外环境卫生未达到规定标准中的1项处100o元以上2200元以下罚款责令限期改正一般有未建立卫生管理制度、未确定责任人、未配备卫生设施或者室内外环境卫生未达到规定标准中的2项处2200元以上3800元以下罚款从重有未建立卫生管理制度、未确定责任人、未配备卫生设施或者室内外环境卫生未达到规定标准中的多
10、于3项处38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6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不履行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逾期不改正的东莞市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环境卫生责任区的责任人应当在责任区范围内履行下列责任:-)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无暴露垃圾、粪便、污水,无污迹,无渣土,无蚊蝇孳生地:(二)保持水域卫生整洁,不得将废弃物排入水体,采取措施防止漂浮物流出责任区,及时清理水生植物;(三)按照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并保持其整洁、完好:(四)配合环境卫生作业单位作业;(五)发现责任区内有影响环境卫生和损坏环境卫生设施行为的,应当予以制止,要求行为人自行清理、补救,并向属地园区、镇(街)环境卫生管理机构报告;(六)实行生活
11、垃圾分类投放区域的责任人应当按照规定履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责任人可以自行履行责任区责任,也可以委托他人或东莞市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违反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环境卫生责任人不履行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对单位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的罚款。”从轻卫生责任区面积少于5平方米;不按照要求履行责任少于3项nJ以对单位处50()元以上1850元以卜罚款,对个人处5()元以上65元以F的罚款责令限期改正
12、一般卫生责任区面积多于5平方米少于10平方米;不按照要求履行责任多于3项少于5项可以对单位处1850元以上365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65元以上85元以下的罚款从重卫生责任区面积多于10平方米:不按照要求履行责任多于5项可以对单位处365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85元以上100者作业单位代为履行。第二十一条:“临街经营场所的责任人应当保持经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卫生整洁,不得向道路、公共场所排放污水、尘土或者废弃物。废品收购或者废弃物接纳场所的责任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措施防止废弃物向外散落。车辆清洗或者修理场所的责任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水外流,保持经营场所周围环境整洁。”第二十二
13、条:“农贸市场、集贸市场和其他商品交易市场的开办者应当按照以卜.规定履行责任区责任:(一)建立入场经营者环境卫生区域责任制度;(二)根据经营面积配备足量的专业保洁人员,并配备专职环境卫生监督员;(三)建立巡查管理制度,督促入场经营者做好各环境卫生责任区域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经营场所无暴露垃圾、积存污水、鼠蝇蚊蛉等病媒生物孳生地;(四)发现入场经营者有影响环境卫生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和督促改正,并向属地园区、镇(街)环境卫生管理机构报告;(五)建立公示制度,在市场入口处等显著位置设公示栏,公布入场经营者环境卫生违法记录。”第二十三条:”建设工地贡任人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履行责任区责任:(一)施工区
14、域应当设置硬质围挡,并保持其整洁、美观;(二)及时清除地面淤泥、沙石、粉尘和污染物,并对裸露的场地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污水流溢;(三)在施工区域内堆存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的,应当采取密闭遮盖等措施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污水流溢;(四)在施工区域内堆存流体、液体物料的,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流溢;(五)在施工区域出口采取地面硬化措施,并设置车辆清洗设施对出场车辆车身、车轮进行冲洗和清理,防止出场车辆带泥污染道路;元以下的罚款(六)停工场地应当及时整理并作必要的覆盖;(七)竣工后,应当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第二卜四条:”公共厕所责任人应当按照规范标准设置标志,按规定对外开放,并安
15、排专人负责管理,保持厕所清洁、设施完好。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附设的内部厕所在工作时间免费对外开放。”第二十五条:”化粪池、储粪池的责任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将粪便经消纳后分离出的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达到排入城市卜水道水质标准后排入污水处理系统;(二)定期清捞粪渣,并将粪渣转运至粪便处理设施;(三)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定期维护、疏通、清掏粪池;(四)粪池堵塞、粪便外溢时,及时疏通、清除,无法自行疏通、清除的,应当报告属地园区、镇(街)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园区、镇(街)环境卫生管理机构接到相关报告后应当先及时组织疏通、清除,再分清责任,由责任人承担疏通、清除费用。”7未按照分类规定投放生活垃圾,情节
16、严重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2 .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按照分类规定,在指定的地点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其中,可回收物还可以交售至回收服务点或者回收经营者。”3.东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二款:“本市推行定时定点投放制度,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以及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三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
17、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依法处以罚款。”2 .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未按照分类规定投放生活垃圾,或者未按规定投放体积较大的废弃物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从轻单位:垃圾体积多于1立方米少于IO立方米;个人:垃圾体积多于0.5立方米少于1立方米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8.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100元以上220元以下的罚款责令改正一般单位:垃圾体积多于10立方米少于30立方米:个人:垃圾体积多于1立方米
18、少于3立方米对单位处18.5万元以上36.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220元以上380元以下的罚款任人公告的方式、时间、地点等要求,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有相应标识的收集容器内或者指定的收集点O投放生活垃圾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可回收物应当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点)或交售至回收服务点、回收经营者;(二)有害垃圾应保持其完整性或封装包裹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三)家庭厨余垃圾应滤干液体、去除纸巾等杂物后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应当进行淡水分离或者油水分离,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或者指定投放点;(四)其他垃圾应当按照要求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五)大件生活垃圾应当预约环
19、境卫生作业单位、再生资源回收站回收,或者自行投放至指定的专门收集点。”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3.东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未按照分类规定投放生活垃圾,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卜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从重单位:垃圾体积多于30立方米;个人:垃圾体积多于3立方米对单位处36.5万元以上50万元以卜.的罚款,对个人处38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8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的L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九条
20、第二款:“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2.东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一)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的;”“单位有前款第一项、第七项行为之一,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个人有前款第一项、第五项、第七项行为之一,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2 .东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第二款
21、:“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随意倾倒、抛撤、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从轻单位: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少于10立方米的;个人: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少于1立方米的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8.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100元以上220元以F的罚款责令改正一般单位: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多于10立方米少于30立方米;个人: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多于1立方米少于3立方米的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18.5万元以
22、上36.5万元以卜.的罚款,对个人处220元以上38()元以下的罚款从重单位: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多于30立方米的:个人: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生活垃圾多于3立方米的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36.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38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9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未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产生、收集厨余垃圾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违反本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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