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国中铁所属单位团委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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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共帼中铁嬲有限公司娄员会文件中铁股份党干(2012)4号关于印发中国中铁所属单位团委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股份公司各子、分公司党委(党工委)并团委(团工委),各直属项目部、指挥部党工委并团工委:现将中国中铁所属单位团委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中铁所属单位团委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中铁所属单位团委负责人队伍建设,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团干部管理机制,努力打造一支理想信念坚定、善于围绕企业中心任务开展工作、结构和梯次合理的团干部队伍,进一步增强全公司共青团工作活力,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关于进一步
2、加强和改进全公司共青团工作的意见(中铁程党办(2007)24号)和关于开展“党建带团建达标活动”的实施意见(中铁程党组(2007)47v)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国中铁所属单位团委负责人,是指中国中铁所属单位的团委(团工委)书记、副书记。第三条中国中铁所属单位团委负责人管理,主要包括选拔、任用、教育、培养、考核、奖惩、转岗等内容。第四条中国中铁所属单位团委负责人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四)注重实绩、注重潜力原则;(五)培养与使用相结合、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原则。第五条中国中铁所属单位团委负责人由
3、同级党委与股份公司团委双重管理,以同级党委管理为主。第二章资格条件第六条中国中铁所属单位团委负责人应当具备以下任职资格:(一)中共党员;(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三)熟悉企业情况,不少于2年企业工作经历;(四)应具有下一职级的任职经历;(五)新任团委书记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副书记一般不超过28周岁。第七条中国中铁所属单位团委负责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团的工作,具有做好企业共青团工作的强烈事业心和责任感。(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勤于思考,
4、善于学习,勇于创新,具有较强的战略思维、组织领导、沟通协调、理论研究及文字写作、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努力做出实绩。(三)朝气蓬勃,实事求是,发扬民主,敢想敢干,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热心为团员青年服务,公道正派,清正廉洁,自觉接受监督。第三章选拔任用第八条适应企业发展和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各单位党委要把团的工作岗位作为培养锻炼企业后备人才的重要渠道,拓宽团委负责人的选拔范围,尤其要有计划、有针对性地把生产、经营、管理、技术等岗位上的优秀青年选拔到团的岗位上经受锻炼。选拔确定团委负责人,要关注有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岗位工作经历的优秀青年人才,要注意从基层和
5、生产一线选拔优秀青年人才担任。第九条团委负责人一般应由选举产生。在团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所在单位党委和股份公司团委认为有必要时,经过共同研究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可以直接任命团委负责人。第十条团委负责人选举产生的基本程序是:(一)所在党委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并与股份公司团委协商一致。(二)组织考察,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三)组织召开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四)选举结果报股份公司团委审批。(五)所在党委办理任命、备案手续。第十一条直接任命团委负责人的基本程序是:(一)所在党委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名单,并与股份公司团委协商一致。(二)组织考察,确定拟任命人选。(三)所在党委办理任
6、命、备案手续。第十二条积极推进竞争性选拔方式产生团委负责人人选。股份公司团委一般应参与选拔、竞聘过程。第十三条各单位党委在任免、调动本单位团委负责人时,应事先与股份公司团委协商。协商要正式以党委函的形式行文,并附干部任免审批表,属于提拔任用的应附考察材料。股份公司团委应在接到协商函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第十四条各单位团委成立、换届时,所在单位党委应提前1个月就团委负责人人选问题发函征求股份公司团委意见。协商函须附有团委负责人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简历,属于提拔任用的应附考察材料。选举结果由所在单位团委报股份公司团委进行审批。第十五条团的委员会每届任期3-5年,团委书记原则上任期一届,最多不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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