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2016-197关于印发《中铁十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优秀劳务人员转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
《附件42016-197关于印发《中铁十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优秀劳务人员转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附件42016-197关于印发《中铁十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优秀劳务人员转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x(8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三i三ffi三三中铁十三建人(2016)197号关于印发中铁十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优秀劳务人员转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公司各单位:为规范优秀劳务人员转录工作,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公司制定了中铁十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优秀劳务人员转录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铁十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优秀劳务人员转录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优秀劳务人员转录工作,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推动作业层队伍建设,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优秀劳务人员转录管理办法(试行)、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员工总量管理办法、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转录是指经集团公司批准,公司按照办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统一择优录用劳务人员为合同制员工。第三条优秀劳务人员转录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选拔,公平竞争,畅通转录渠道,接受广泛监督,确保转录工作公正有序开展。(二)严格考核的原则。严格执行业绩考核和技能考核的程序和要求,确保考核结果的真实性。(三)择优录用的原则。确保转录对象为经验丰富、业绩突出、技能水平高的优秀劳务人员,充分发挥择优导向作用。(四)充实一线的原则。坚持面向施工生产一线的关键工种,满足作业层队伍对技能人才需求。(五)总量控制的原则。严格执行集团公司下达的新进人员计划,转录的劳务人员原则上不
3、超过当年员工引进总量的10%o第四条优秀劳务人员转录工作实行集团公司集中管理。第二章转录条件第五条转录范围1 .已纳入合肥市铁三处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管理的员工(含公司所属项目部外聘员工和公司自主招聘的大中专毕业生);2 .分包企业的劳务人员(含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第六条拟转录的劳务人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一、基本条件3 年龄在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2 .具有中专、技校及以上学历或取得股份公司组织的作业层技能人才培养的培训合格证。3 .在公司连续工作满4年及以上。二、必备条件(一)专业技术人员1 .具有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2 .在项目经理部的部门负责人及以上重要岗位工作满2年,且工作表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中铁十局集团第三建设有限公司优秀劳务人员转录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42016 197 关于 印发 中铁十局 集团 第三 建设 有限公司 优秀 劳务 人员 转录 管理办法 试行 通知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9589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