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蒙古华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废旧铅酸蓄电池、锂电池贮存及销售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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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内蒙古华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废旧铅酸蓄电池、锂电池贮存及销售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内蒙古华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内蒙.占华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废旧铅酸蓄电池、锂电池贮存及销售项目项目代码2309-150124-04-01-888326建设单位联系人刘银红联系方式13354888808建设地点内蒙古省(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区)Z乡(街道)JfcK河县工业园区(喇嘛湾镇工业片区)地理坐标(Ill度25分35.186秒,40度9分44.809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G
2、5949其他危险品仓储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五十三、装卸搬运和仓储业149危险品仓储594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清水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145.52环保投资(万元)32.5环保投资占比(%)22.33施工工期2023年12月-2024年6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清水河县工业园区原名为清水河县经济技术开发区,2013年,山西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编
3、制完成了清水河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3-2025年)o由于近几年招商引资项目增多,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人民政府拟对该园区范围进行调整,并于2020年委托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编制了清水河县工业园区(喇嘛湾镇工业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2030年)。2019年12月25日取得清水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清水河县工业园区(喇嘛湾镇工业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清政字【2019】184号文件)。园区范围东至营盘梁村、阴背村一带,南至兴巴高速,西至后比卜村一带,北至麻黄滩和沙沟子村一带,总规划面积在原规划的基础上,增加r26.26km2,即目前总规划用地面积为41.76kA
4、产业发展定位是煤化工、精细化工、新型建材、冶金、资源性终端产品深加工、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及物料等产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2020年8月,清水河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委托内蒙古环科园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了清水河县工业园区(喇嘛湾镇工业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9月28日出具了清水河县工业园区(喇嘛湾镇工业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0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呼环函20203l5号)。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工业园区(喇嘛湾镇工业片区)内,园区产业定位是
5、:重点发展煤化工、精细化工、新型建材、冶金、资源性终端产品深加工、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及其物流等产业,坚持“一区多园”的思路,努力推进化工产业园、高岭土产业园、新材料产业园、特种合金产业园、物流园等分园分区建设,辅之以发展金融、商贸、公共服务等第三产业,将清水河县工业园区建成首府呼和浩特市承接区内外产业转移的集中区和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内蒙古华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主要对废旧铅酸蓄电池、锂电池进行贮存,属于再生资源行业,符合园区产业发展定位。木项目利用内蒙古华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空地建设,无新增占地,木项目主要回收废旧铅酸蓄电池、锂电池进行暂存及外售,不涉及危废的处置及利用,属于再生资源综合
6、利用配套类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本项目在园区中的位置见附图1。本次评价就本项目建设内容与规划环评结论符合性进行分析。表项目与园区规划环评结论的符合性分析序号规划环评结论本项目建设情况符合性判定1结合规划协调性分析,园区目标与发展定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内蒙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呼和浩特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清水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五”规划纲要的发展方向相符。与环境保护规划、相关行业规划等各单项规划具本项目主要回收废旧铅酸蓄电池、锂电池进行暂存及外售,不涉及危废的处置及利用,属于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配套类项目,符合园区产业
7、定位要求。符合有较好的关联度,产业定位符合要求。产业定位建议修改为:重点发展非金属矿物、新型建材、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及其物流产业,适度发展冶金产业,限制发展化工产业,精细化工可在远期另行规划。2规划布局合理性及调整建议:规划区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园区中部和南部现存在大量林地和部分居民,但尚未规划建设项目。园区西侧临近黄河,最近距离约2.1km,地表水环境相对敏感,园区现有及近期拟建化工企业布置在规划区的西侧,事故废水可能会通过地表冲沟流入黄河,污染黄河水体;园区西北侧距离托电5km,北侧现有煤化工项目(旭阳中燃)一旦发生火灾爆炸风险事故,可能对托电产生影响;根据园区产业布局规划
8、图,园区各产业分布较为散乱,冶金、建材、煤化工均分割布局,不符合分园分区的产业定位;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未设置发展区域;高新产业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调整建议:(1)根据拟入驻企业粉煤灰提取氢氧化铝、废旧轮胎处理、废牛皮生产工业明胶行业类别,将园区东北侧调整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区(2)园区建成区中部现状均为高岭土企业,因此调整为非金属矿物区;紧邻南部现有企业废油脂利用、非金属加工行业类别,将区域调整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区;紧邻东侧现有企业为高岭土企业,因此调整为非金属矿物区(3)根据园区产业定位,应限制化工行业发展,因此园区南部冶金区北侧调整为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区,东侧调整为非金属矿物区(4)园区中部现有
9、污水处理厂,近期可依托,因此调整为配套设施区本项目位于园区东北侧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区。符合综上,本项目符合规划环评结论要求。本次评价就本项目建设内容与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清水河县工业园区(喇嘛湾镇工业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202115号)相关要求进行符合性分析,具体见表1-2。表12与园区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序号审查意见要求本项目建设情况符合性判定1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相关指导意见及“托一清经济开发区布局要求,以发展燥化工、精细化工、新型建材深加工、再生冶金循环产业链(煤电灰铝)及物流等产业的发展方向,规范园区各类开发建设活动,
10、强化污染防治措施,推动实现园区高质量发展。本项目主要回收废铅酸蓄电池、锂电池进行暂存及外售,不涉及危废的处置及利用,属于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配套类项目,符合园区发展战略。符合2合理调整产业布局,充分考虑区域环境敏感特征,优化各分区产业布局,有效控制、降低项目实施可能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集中区域发展,集约用地,避免无序引进。本项目属于再生资源行业,符合园区产业布局。本项目利用内蒙古华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空地建设,无新增占地,与园区签订了入园协议,符合园区用地规划。符合3做好水资源保护,严格按照“以水定产”的原则,取水指标要符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区域总量控制指标和黄河取水指标。本项目主要对废
11、旧铅酸蓄电池、锂电池进行贮存,不涉及工艺用水,生活用水量较小,按照“以水定产”的原则,实现节约用水。符合4优化固废处置方式,固体废物实施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对于暂时无法利用的,应实现分区分类资源化科学储存。本项目对于可回用的固废全部回用,不可回用的固废厂家回收或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符合5按照“适地适树、灌草乔相结合”的原则加强绿化建设,园区内未开发的林地、草地要保留原始地貌,避免大规模开荒引起的生态破坏及水土流失,入园企业应及时办理林地征占手续。本项目已取得用地文件,并在厂区内设计加强绿化。符合6入园项目要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高标准、严要求推进项目的污染治
12、理措施,大力推进减排工程,持续改善区域大气环境质量。本项目采用严格标准和要求实现污染物减排。符合由表12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清水河县工业园区(喇嘛湾镇工业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内环审202115号)的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项目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主要新建一座贮存库对废旧铅酸蓄电池、锂电池进行贮存及销1,不涉及危废的处置及利用。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19年10月30日修正)中的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因此,属于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2023年9月,内蒙古
13、华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回收废旧铅酸蓄电池、锂电池贮存及销售项目在清水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了备案(项目代码:2309-150124-04-01-888326),详见附件1。2、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2021年9月30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呼和浩特市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呼政发(2021)15号)。(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清水河县工业园区(喇嘛湾镇工业片区),属于重点管控单元,以守住环境质量底线为重点,围绕六大产业集群发展,坚持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突出“三个治污”,聚焦重点区域的重点环境问题,进一步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加强大黑河、小黑河流
14、域污染物排放管控,提升城镇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率。加强黄河流域“几”字弯上下游、左右岸统筹治理。强化环境风险防控。提高工业、企业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推动重点行业减污降碳。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等敏感区范围内,附近无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不在地下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本项目对废电池贮存过程中产生的各项环境污染采取了有针对性可行的防治措施,经环境影响预测及评价,项目建设对评价区环境质量影响较轻,环境影响可接受,环境风险可接受。所以本项目满足重点管控单元要求,不存在跨越生态红线的问题。本项目与呼和浩特市生态保护红线的位置关系见附图2。(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环境现状评价结果,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为了解区域环境
15、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情况,本项目采用2022年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中呼和浩特市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作为评价区域达标判定的依据,项目所在区域PM10、PM2.5、SO2、NO2年平均质量浓度、Co百分位数日平均浓度和Ch8h平均质量浓度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修改单限值要求,因此,本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本次委托北京华成星科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特征因子硫酸进行了补充监测,监测时间为2023年10月190o由评价结果可知,硫酸现状监测浓度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I8)附录D浓度参考限值。本项目对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经
16、治理之后能做到达标排放,固废可做到无害化处置。因此,本项目实施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在华银公司厂区内现有空地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本项目废电池贮存过程无需用水。因此,本项目水资源、土地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工业园区(喇嘛湾镇工业片区),根据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管控要求,本项目建设符合性分析详见表1-3。本项目与呼和浩特市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图位置关系见附图3。表1.3项目与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境控元码环管单编境控元称环管名控元别管单类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ZH15012420
17、005蒙呼浩托经开区清河业团内古和特清济发一水产显重点管控单元空间布局约束1 .产业准入严格执行清水河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产能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严禁向工业园区转移。2 .科学规划建设工业园区,引导非金属材料和重点化工产业相关的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严格执行环境准入门槛,依法落实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对不符合园1.本次对照清水河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本项目不属于清单中禁止类及限制类,属于允许类。2.本项目对废旧铅酸蓄电池、锂电池进行贮存,属于再生资源行业,符合园区产业发展定符合区产业定位、规划环评等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与园区规划不符的企业
18、,应采取措施逐步退出。位。污染物排放管控1 .现有化工、焦化、建材等“两高”项目应依法制定并严格落实防治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的措施。推进水泥、电解铝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以电力、焦化、铝冶炼、钢铁等行业为重点,有序推进现有企业开展全流程智能化、清洁化、循环化、低碳化改造,促进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逐步淘汰落后产能。2 .对水泥、焦化、化工等重点行业及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的现役企业和新建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要符合相关要求Q3 .强化钢铁、建材、热力生产及供应等重点行业无组织排放管理。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粉状物料堆场必须进行全封闭,块状物料必须
19、安装抑尘设施。4 .推广余热供热,严格排放标准、强化末端治理。5 .工业园区的工业企业排放的废水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预处理(或者委托具备处理能力的第三方进行集中处理),未达到工业园1.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2.本项目不属于有色(不含氧化铝)、煤化工等重点行业,不涉及燃煤锅炉。3.本项目不属于钢铁、建材、热力生产及供应等行业。4.本项目不涉及余热。5.本项目不产生废水。6.本项目主要对废电池进行暂存。建成后有利于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防止资源流失,保护环境。7.本项目主要暂存废电池,不进行危废的处置。厂区已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进行监测,防止地卜水污染。符合区集中处理设施(不含园区企业
20、预处理一级集中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要求的,不得排入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加强污水集中治理,深化高盐废水处理。6 .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防止资源流失,保护环境。7 .危险废物处置场的运营、管理单位,应当采取防渗漏等措施,并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进行监测,防止地下水污染。环境风险防控1.45米以上高架源纳入自治区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并实现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2 .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完善园区监测预警、应急防控和污染物集中处理设施建设。3 .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应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依法依规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工作。4 .建立项目台账,依法依规预留安全防护距离,加强日常环境风险监管。1
21、.本项目不涉及45米以上高架源。2.本项目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高风险预警和应急防范水平。3.本项目企业编制环境应急预案,依法依规做好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工作。4.本项目加强日常环境风险监管符合资源利用效率加强对已建成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的监管,有节能节水减排潜力的项目要改造升级。提高工业企业用水用能效率。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耗水、高耗能项目。本项目新鲜水用量较小。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3、项目与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符合性分析2022年1月,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
22、。表卜4与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性分析规划内容本项目符合性分析第四节对已有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许可的旗县区,原则上不再审批收集、贮存经营许可,无收集许可的旗县区,根据需求可以申领收集、贮存经营许可证。清水河县工业园区(喇嘛湾镇工业片区)未批复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许可项目,本项目的建设可提高区域废铅蓄电池收集率。符合开展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工作,建立收集网点分散收集和集中转运点集中转运的收集模式。符合以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为重点,推进生活垃圾中含汞、镉、铅、银等废电池、废药品、废含汞荧光灯等有害垃圾的规范管理试点,推动建立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
23、集体系。符合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建设规划要求。4、项目与相关政策符合型分析(1)项目与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L5项目与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符合性分析标准要求本项目否合是符总体要求一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建造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或设置贮存场所,并根据需要选择贮存设施类型本项目废铅酸电池属于危废,设置危废库作为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符合贮存危险废物应根据危险废物的类别、数量、形态、物理化学性质和环境风险等因素,确定贮存设施或场所类型和规模。本项目暂存废铅酸电池属于固态危险物质,新建危废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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