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办法.docx
《沈阳市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沈阳市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办法.docx(6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91号)沈阳市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办法业经2022年9月24日市人民政府第33次 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市长:吕志成2022年10月10日沈阳市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办法(2022年10月10日沈阳市人民政府令第91号公布)第一条为了加强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服务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劳动 模范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榜样示范 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等有关法律、 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表彰、奖励以及荣获市 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人员的日常管理
2、工作。本办法所称劳动模范,是指由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的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 者。企业、其他行业和岗位的人员授予劳动模范称号;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授予 先进工作者称号。第三条劳动模范实行分级管理,市总工会负责本市劳动模范评选、表彰、 服务和管理;监督劳动模范政策执行情况;提出劳动模范政策的调整建议。区、县(市)总工会和各产业工会负责本辖区、本系统劳动模范的推荐、服 务和管理工作。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和社区工会负责劳动模范的推荐、服务和日常管理工 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农民劳动模范的推荐、服务和管理工作。公安、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商联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 好劳动模范评选工作。第四条 广
3、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做好劳动模范先进思想、突出功 绩和精神风范的宣传工作。第五条 劳动模范的评选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二)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三)公开、公平、公正;(四)依法依规、坚持标准、从严掌握;(五)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激励为主。第六条 劳动模范每五年评选一次,对符合条件的,授予劳动模范或者先进 工作者称号;对有特殊贡献的,可以单独申请及时表彰奖励。第七条 劳动模范推荐人选应当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兼顾各行各业,并应 当有一定数量的青年、妇女和少数民族。第八条劳动模范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
4、社会主义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党 的路线、方针、政策;(二)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三)工作业绩突出,为国家、社会创造出较多效益,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四)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每次评选表彰可以根据不同时期特点,制定体现时代精神、具有时代特色的 具体条件。第九条市总工会应当制定劳动模范评选方案,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评选:(一)民主推荐。推荐人选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村、居民(代表) 会议讨论通过,并经集体讨论同意后,公示五个工作日,由推荐单位将初审材料 逐级上报;(二)审查确认。区、县(市)总工会和各产业工会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查确 认,经单位集体讨论同意后,上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沈阳市 劳动模范 评选 管理办法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963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