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云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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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云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文本)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1年3月域代码已更改前言域代码已更改二、现状及存在问题域代码已更改域代码已更改(一)发展基础(二)面临形势错误!未定义书签。H(四)全面治理旧垃圾填埋场建设冬斗,域代码已更改(五)加强等级评定及监管能力建设即/域代码已更改(六)其他相关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尹,域代码已更改(二)资金筹措3/域代码已更改五、保障措施.酰/域代码已更改(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四/域代码已更改(二)强化资金支持,加快建设进度巴/域代码已更改(三)完善收费机制,加大征收力度32_/域代码已更改(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参与度。邑/(
2、五)健全体制机制,强化监督监菅错误!未定义书签。R域代码已更改六、附表.4/域代码已更改附表1.截至2020年底十三五垃圾规划完成情况表j、目”域代码已更改附表2.“十四五云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主要规划指标韵芬/域代码已更改附表3.“十四五云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采用技术情况卫连/域代码已更改附表4.十四五”云南省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设施规模J、域代码已更改附表5.十四五”云南省新增生活垃圾绝氧热解耦合处理设施规模/小域代码已更改附表6.“十四五云南省新增餐厨垃圾处理设施规模Jr”域代码已更改附表7.“十四五云南省新增家庭厨余垃圾处理设施规模图4G/域代码已更改附表8.十四五云南省新增
3、分类收转运规模统计表424域代码已更改附表9.十四五”云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投资善发/-Z-I刖S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加快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9号)指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精神,积极推进云南省环卫基础设施的规划、选址、建设f口管理工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和环卫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改善云南省
4、城乡人居环境,提高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启动编制云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是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现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基础保障,对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保障人民安全健康意义重大。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物质消费水平不断提高,我省生活垃圾产生量持续迅速增长,环境污染事故频发、环境隐患突出,成为制约我省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的重要因素。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建设,推动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全社会生活垃圾分类普及蔚口处理水平,是“十四五”时期生
5、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升、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的基本要求和重要举措。规划范围:包括全省129个县(市、区)及所辖建制镇,设施能力可覆盖乡村。规划期限:2021-2025年,展望到2035年规划基准年:2020年。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为统领,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政府主导与全民参与、依法治理与规划引领、突出重点与全面实施、科学分类与因地制宜、城乡统筹与系统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的实际行动和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绿色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
6、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落实城市人民政府主体责任,逐年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和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按照属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教育部商务部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
7、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云南省先后组织召开了分类办公会议,制定了云南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云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能力和水平,全面做好生活垃圾末端分类处理设施建设的区域统筹和集约建设。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以加快补齐设施短板为抓手,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加快形成“绿色生态、系统协调、安全高效”的城镇污水收集处理及资源化利用格局,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为全省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征程奠定坚实基础。(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在区域化管理理念指导下,打破行政区划和地域的限制,跨市县建设具有规模效益的大型
8、垃圾焚烧处理和有机垃圾处理基地。按照区域协同、共享共建的理念,充分发挥规划引领和指导作用,加强城镇生活垃圾设施的系统谋划和优化布局,统筹完善城市、县城、建制镇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体系,避免无序建设、低效建谢口重复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重点布局在设市城市和县城,设施处理能力要覆盖到建制镇并向乡村延伸。坚持分类方向。科学有序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完善体制机制,逐步建立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完善分类投放、回收、运输、处理相衔接的全过程管理体系,不断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实现源头减量和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坚持因地制宜。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经济社会水平、地域
9、特点、人口分布、气候条件、居民生活习惯、垃圾成分等因素,科学合理选择处理技术路线、处置方式和实施路径,强化项目实施前的咨询论证和决策评估,不搞一刀切,遵循技术适用、经济可承受、效果达标原则,探索形成符合各地条件和特点的垃圾处理模式。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大政策引导和支持力度,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规范市场环境,健全市场机制,破除不合理壁垒,规范垃圾处理第三方服务市场行为,强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着力促进行业自律,强化政府市场监管,优化政府监管方式,规范行业市场化发展。坚持多方共治。明晰政府、企业、公众等各类主体权责,更好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企业
10、的治理主体责任,有效发挥各类社会组织行业引导和组织作用,积极发挥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和舆论监督作用,畅通各方参与渠道,完善体制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的良好格局。坚持创新驱动。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技术、理念和模式创新,强化关键技术研发和推广,重视技术进步对行业发展和变革的推动作用。引导促进人工智能、5G新信息技术与环卫行业不同领域间的整合发展,形成基于新信息技术的系统管理平台,推广技术先进可行的智能设备与设施,整体上提升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的智能化水平。(三)规划目标1 .到2025年底,省会城市昆明市率先全面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处理系统,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
11、收集处理系统。2 .到2025年底,全省县城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8%以上其中,省会城市率达到100%以上;设市城市达到99.9%以上;县城达到99.6%以上。4 .到2025年底,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60%以上较2020年提升14.55个百分点。其中,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70%以上,较2020年提升5.28个百分点;县城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的20%以上,较2020年提升5.36个百分点。5 .到2025年底,全省建成厨余垃圾处理能力6035吨/日,基本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后厨余垃圾处理需求。6 .到2025年
12、底,全面完成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无害化等级评定。7 .到2025年底,全省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19000吨旧,新增绝氧热解耦合处理能力1860吨/日,新增厨余垃圾处理能力6035吨/日,完成旧垃圾卫生填埋场整治项目106个,新增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能力12293万吨/日。8 .到2035年底,全省县城及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体系,实现定时投放、撤桶并点,居民具备垃圾分类意识,养成绿色生活习惯,实现高质量生活环境。全民共享系统协调、绿色生态的人居生态环境,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生态保护、环境质量、资源利用等走在全国前列,全面建成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表
13、11“十四五”主要目标及建设任务序号主要指标2020年2025年“十四五”新增1生活垃圾无害化省会城市1001000处理率(%)设市城市99.7899.900.12县城99.5099.600.103无害化处理能力(吨/日)无害化处理能力26112318005688其中:焚烧处理能力119232985017927其中:填埋处理能力133390-13339其中:其他能力85019501100焚烧处理所占比例(%)45.496014.554分类收转运体系新增收转运能力(吨/日)2093133224122935新增家庭厨余垃圾处理能力(吨/日)0276027606新增餐厨垃圾处理能力(吨/日)2503
14、5253275二、现状及存在问题(一)发展基础“十三五”时期,我省生;舌垃圾分类和处理行业快速发展,各地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加大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力度,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积极开展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焚烧处理方式,进一步健全收转运体系,生活垃圾处理能力显著提高,处理结构明显优化,为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1.基本实现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2020年全省城镇生活垃圾清运量约733.67万吨,无害化处理量约731.18万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9.66%,比2015年提高了14.66个百分点。全省设市城市、县城垃圾无害化处理
15、率分别达到99.78%、99.50%,比2015年分别提高了9.78、22.50个百分点,昆明市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顺利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目标。2 .收转运体系及设施处理能力明显增强。“十三五期间,全省新增环卫运输车辆3018台,新建处理设施25座,生活垃圾收转运能力达到20931吨/日,部分县城如砚山县、澄江市等实现生活垃圾全域全收集。设施处理能力达到26112吨/日,处理能力比2015年增加9834吨/日,完成了“十三五”规划目标。3 .垃圾处理设施结构进一步优化。“十三五”期间,全省共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厂9座,累计在运行生活垃圾焚烧厂20座,焚烧设施处理能力达11923吨/
16、日。2020年全省设市城市、县城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分别达到64.72%、14.64%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33.76%,省会城市昆明市全面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初步形成了新增处理能力以焚烧为主、焚烧与填埋处理并重的垃圾处理发展格局。4 .垃圾分类工作初见成效。自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作出“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重要指示要求以来,各部门认真贯彻和积极落实。昆明市先行先试、示范引导,累计投入资金XX亿元,生活垃圾分类平均覆盖率达到75%,基本建成了与生活垃圾清运量相匹配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探索并初步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和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和经验。截至目
17、前,丽江市、临沧市、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泸水市、香格里拉市还未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按要求该项工作需在2019年底前完成。昭通市、丽江市、临沧市、楚雄州、西双版纳州、大理州、迪庆州未达到云南省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中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的要求。德宏州、临沧市、迪庆州垃圾分类整体工作推进较为滞后。5 .初步建立城市厨余垃圾回收处理体系。“十三五”期间,全省新增餐厨垃圾处理设施2座,累计餐厨垃圾处理能力达到250吨/日,其中,昆明市1座,处理能力200吨/日;大理市1座,处理能力50吨/日。昆明市按照集中式处理为主、分散式处理为补充的思路,计划采取3+N模式(即:建设3
18、个厨余垃圾集中式末端处理设施,再布局一批分散式处理设施)布局厨余垃圾处理设施。按照分区域、分类别、分步骤原则,优先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机构和有污水管网连接的区域设置分散式处理设施,就地就近及时处理餐厨垃圾。初步建成厨余垃圾回收和处理利用体系。6 .存量治理取得积极成效。受环保督察等影响,“十三五”期间全省生活垃圾存量治理工作加速推进,各地共投入资金XX亿元,用于开展生活垃圾存量治理和设施提标改造,全省共完成存量治理项目XX座,其中消除非正规堆放点XX座,治理非正规堆放垃圾XX万吨,完成库容饱和填埋场封场整治XX座,改造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XX座,提标改造焚烧处理设施XX座,存量设施处理水平
19、显著提升。(三)面临形势“十四五”时期是我省由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向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迈进的关键时期,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也是争当全国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的重要机遇期,生态文明建设进入新的关键阶段,推动实施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对我省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当前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能力仍存在短板,现有收转运和处理体系难以满足分类要求,行业和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资源化利用水平不高,价格机制仍不够完善,实现行业高质量发展面临不小的困难和挑战。1.设施能力仍未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一是“十四五”期间我省城镇化水平仍将处于相对较快上升阶段,城镇
20、人口的持续增加和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使得城镇生活垃圾产生量仍将呈现增长态势。二是随着乡村振兴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推进,农村生活垃圾逐步纳入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系统,对设施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2 .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有待提升。虽然近年来我省垃圾焚烧设施能力发展迅速,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仍难以满足垃圾资源化利用需求,目前我省生活垃圾采取填埋方式处理的比重依然较大,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仍旧偏低,未来提升空间和潜力较大。同时,我省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企业“小、散、舌L、污”,回收利用水平低的局面仍未实现根本扭转。3 .现有收转运和处理体系难以满足分类要求。垃圾分类是生活
21、垃圾的基本发展方向,我省过去长期形成的垃圾收转运和处理体系都是按照垃圾混合处理要求进行建设的,不符合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要求。随着垃圾分类工作的持续深入推进,前端分类投放效果日渐显现,与此同时后端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体系规划建设滞后,“先分后混”现象突出。4 .区域发展不平衡状况仍旧突出。虽然我省城镇生活垃圾收转运和处理设施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地区间发展差距依然较大,制约了我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整体水平。一是部分地区无害化设施能力依旧不足,建制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尚未实现全覆盖。二是各地推进垃圾分类工作进度不一,人员及经费投入不足,除昆明市外其他地区多数处于
22、前期摸索阶段,且大多数地区垃圾分类方式千篇一律,没有做到因地制宜,厨余垃圾分类及处理推进缓慢,缺少如玻璃寄氐价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利用。三是垃圾资源化利用率相对较低,特别是人口稀疏偏远等特殊地区,已建填埋场库容所剩无几,由于经济条件、人口数量、运输条件等限制,无法做到共建共享300吨/日及以上规模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尚未探索出高效、经济、适用的资源化处理模式。5 .存量填埋设施对生态环境构成潜在威胁。受经济社会发展和技术水平限制,过去我省生活垃圾处理以填埋为主,建设了一大批原生垃圾填埋设施,部分设施环保标准较低、技术和运营管理水平不高,特别是渗滤液大量蓄积及处理不达标、日常作业不规范、防渗系
23、统薄弱、填埋气收集处理不完善等环境隐患日益突出,造成各类环境污染事件频发,对周边水环境、土壤环境和大气环境构成较大威胁。部分填埋设施库容渐满、服务年限陆续到期,但改造难度大、成本高成为封场改造的主要制约因素。随着我省环保标准和对生态环境要求的不断提高,填埋设施环保达标运行难度和处理成本越来越高。6 .项目建设及运营资金压力大。根据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要求,未纳入2020年中央补贴规模的已并网项目,结转至次年依序纳入。自2021年1月1日起,规划内已核准未开工、新核准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并确定上网电价;新纳入补贴范围的项目(包括2020年已并网但未纳入当年补贴规模
24、的项目及2021年起新并网纳入补贴规模的项目)补贴资金由中央地方共同承担,分地区合理确定分担比例,中央分担部分逐年调整并有序退出。需中央补贴的在建项目应在合理工期内建成并网。随着电价补贴政策的调整,新建项目审批主要取决于地方能否支付垃圾处理费用,再由电网确认该项目是否能纳入中央基金补贴清单并获得相应补贴,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补贴确权下放至省级或由电网企业统筹管理,极有可能导致新增项目获得补贴的比例减少,加大了垃圾处理项目的长期支付风险,影响企业投资。同时云南省地方财政薄弱,配套资金能力弱,项目建设和运用运营资金压力大。7 .体制机制仍存在不协调、不健全等问题。一是环卫市场开放程度仍有待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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