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注册安全工程师《生产安全法律法规》考点精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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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考点串讲第一章安全生产相关国家政策1.关于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2.国家领导人有关安全生产的讲话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实行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一票否决工要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把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安全生产整体工作的“牛鼻子”来抓。第二章安全生产法律基础法(概
2、念、特征、分类、适用)一社会主义法(十八届四中全会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每年十二月四日定为国家宪法日: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提出依法治国新“十六字方针”: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安全生产法律体系(地位、层级)。重点:我国安全生产法律的框架体系、不同层级的法律文件的地位、效力、制订机构。一、关于法的分类(单选、多选)1 .国内法和国际法(根据法的创制和适用主体不同为标准)2 .根本法和普通法(根据法的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不同为标准【根本法即宪法,普通法即宪法以外的其他法律】)3 .般法与特别法(根据法的适用范围的不同为标准)4 .实体法和程
3、序法(根据法律规定的内容的不同为标准)5 .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根据法律的创制和表达形式不同为标准)6 .社会主义法和资本主义法(根据国家的意识形态不同为标准)7 .根据法的不同层级和效力位阶,可以分为上位法与下位法8 .根据法的内容、适用范围和具体规范,川分为综合性法与单行法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1 .宪法2 .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3 .安全生产行政法规4 .地方性安全法规(地方人大制定)(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法规和民族自治地方安全生产法规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与地方性安全生产法规相同。)5 .部门(委)安全生产规章、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规章(统称行政规章)6 .安全生产标准7 .已批准的国际劳工安全公
4、约三、关于法律规范的层级关系(特殊点)1 .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的效力问题: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2 .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的规章效力问题:教材P32表述“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与立法法第82条“二者地位效力相等”的法条相符。立法法第86条规定: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思考题:下列关于安全生产法律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A.安全生产法在安全生产领
5、域具有普遍适用的法律效力B.消防法的法律效力高于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7号)C.应急管理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效力高于地方政府规章D.同一层次的安全生产立法对同一问题规定不一致时,特别法优于一般法E.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f正确答案ABD答案解析请大家注意2019版教材新增加的一条:“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详见2019版新教材第32页中的具体表述。因此,这道题的C选项是错误选项。E选项是错误选项,地方政府规章的效力小于行政法规的效力。法的形式地位和效力制定部门宪法最高全国人大法律仅次于宪法基本法律,由全国人大制定一般法律,由全国人大常
6、委会制定行政法规仅次于宪法和法律国务院地方性法规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法律效力,效力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部门规章次于行政法规由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制定地方政府规章低于行政法规,低于同级或上级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市的人民政府制定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特别行政区的法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特别行政区国际条约是我国法的种形式具有法律效力国际组织第三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本章重点内容:一、基本规
7、定(方针、工作机制、适用范围)1.修订了适用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2 .新机制: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3 .新体制: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重中之重)1.生
8、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负的7个职责新增“组织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4 .新增安全费用提取规定: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5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范围(修订):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6 .新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注意与单位主要负责人
9、的职责区别)(1)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3)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4)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5)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6)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7)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7 .新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地位:1)生产经营单位作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听取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意见。
10、2)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3)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8 .修订: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的规定:1)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2)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
11、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新增)9 .修订: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规定1)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2)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10 修订: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和安全设施审查、施工、竣工验收的规定:1)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
12、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2)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3)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11 新增:隐患排查治理规定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13、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12 .重大危险源管理的规定登记建档定期检验、评估、监控建立应急预案告知备案IL生产设施、场所安全距离和紧急疏散的规定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12 .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对于爆破、吊装以及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必须:1)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进行作业。13 .交叉作业的安全管理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
14、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14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的安全管理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三、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1 .权利(5项)
15、:获得安全保隙、工伤保险和民事赔偿的权利;得知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紧急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的权利。2 .义务(4项):.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接受安全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的义务。工新增:劳务派遣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权利,并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义务。四、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1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制(完善):1)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应
16、设立安全监管部门。2)综合监督管理与专项监督管理相结合。3)监察机关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监督管理行为依法实施监察(对监督者的监督)。4)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新完善)。2 .修订: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职权1)现场检查权2)当场处理权3)紧急处置权4)查封扣押权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
17、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3 .新增:制作执法文书的规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4 .新增:行政执法的强制履行1)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2)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负有安全生
18、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3)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采取停止供电措施,除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形外,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履行行政决定、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及时解除前款规定的措施。5 .新增: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公告(“黑名单”)制度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
19、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有关金融机构。五、应急救援与事故调直处理1.新增:加强应急能力建设1)国家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在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鼓励生产经营单位和其他社会力量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提高应急救援的专业化水平。2)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相关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系统。2 .修订: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与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制定的生产
20、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2)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3 .修订: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规定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六、法律责任责任形式、责任主体、主要违法行为(与有关法律规定的对应)、安全生产刑事责任罪名(与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共同记忆)。1 .新法罚款幅度提高2-5倍,解决“打非治违”、“重典治乱”问题。2 .修订: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共32项,(见教材P119-120)3.
21、修订:对安全生产专业机构违法行为的处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在10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0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生产经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4 .民事责任的形式1)连带赔偿(1)安全生产专业机构出具虚假证明;(2)生产经营单位在发包、转包、出租等经营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导致事故。2)事故损害赔偿专指因生产经营单位的过错所
22、承担的赔偿责任。(即只有1个责任主体,不涉及连带赔偿)。如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时,受害人或者其家属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赔付外,还有要求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民事赔偿的权利。七、思考题1.依据安全生产法,以下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设立及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符合规定的是()OA.某105人的食品生产企业配备了5名兼职安全员B.某建筑公司有从业人员80人,配备了5名兼职安全管理员C.某30人的汽车运输企业配备了2名兼职安全员D.某使用危化品的医院配备了1名专职安全员E.某氧化铝厂配备了3名专职安全员、5名兼职安全员正确答案DE答案解析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
23、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非高危生产经营单位需要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 .依据安全生产法,以下()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A.某烟花爆竹生产企业B.某危险化学品储存单位C.某铜矿开采公司D.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E.某炼铁厂正确答案ABCE答案解析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3 .依据安全生产法,以下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的做法,正确的是()。,生产经营单位工会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B.生产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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