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印发《2022浙江省足球超级联赛规程》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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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体育局关于印发2022浙江省足球超级联赛规程的通知(浙体竞(2022) 196号)各市、县(市、区)体育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精神,进一步推动我省足球运动 的繁荣发展,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结合浙江实际,2022年继续举办浙江省 足球超级联赛。现将2022浙江省足球超级联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在组织机构、经 费保障、安全保卫、训练比赛场地、媒体宣传、办赛协调等方面给予浙超联赛政 策倾斜和充分支持,同时注重发挥各级足球协会作用,确保浙超联赛安全有序良 好运行。浙江省体育局2022年7月18日2022浙江省足球超级联赛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浙江省足球超级联赛本着贯彻落实全
2、民健身计划,以推广普及足球 运动,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增加浙江省足球人口数量。联赛的举 办同样也致力于培育足球土壤,培养足球文化,规范浙江省业余足球竞赛体系, 衔接中国足球协会会员协会冠军联赛和乙级联赛,促进我省足球竞技水平的提 lo第二条浙江省足球超级联赛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由浙江省体育局主 办,各设区市体育局承办,浙江省足协(以下使用简称“省足协”)是执行单 位。第三条 浙江省足球超级联赛是浙江省男子业余足球最高水平比赛,官方简 称浙超联赛(以下使用简称)。该赛英文全称为:ZHEJIANG FOOTBALL SUPER LEAGUE,英文简称为ZSL。第四条浙超联赛是浙江省体
3、育局的官方赛事,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 为浙超联赛各设区市预赛阶段,第二阶段为浙超联赛资格赛阶段,第三阶段为浙 超联赛决赛阶段,决赛阶段分为A/B组。第二章参赛资格、报名、资格审查第五条参赛资格一、各设区市参赛资格(一)各设区市体育部门和足球协会下属业余足球俱乐部,皆可报名参加浙 超联赛资格赛。(二)各设区市体育部门和足球协会在辖区内必须实行业余俱乐部和业余运 动员注册制,在省足协注册期内,将本地区本年度所有参加业余赛事俱乐部和业 余运动员进行注册,上报省足协、,完成中国足协业余注册备案工作。(三)各设区市体育部门下属足球协会在辖区内必须实行业余俱乐部管理制 度,各业余球队在当地工商或民政部
4、门进行注册。(四)各设区市体育部门下属足球协会,2022年必须在省足协进行注册,且 完成在中国足协进行备案。二、俱乐部参赛资格(一)实行业余俱乐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务院社 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省足协相关规定,参赛俱乐部必须依法在当地工商部门 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报名资格赛和决赛时必须提交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二)2022年必须在省足协进行注册,且在中国足协完成备案。(三)2022年在中国足球协会注册的中超、中甲、中乙的俱乐部及职业俱乐 部预备队,不得报名参加2022浙超联赛。(四)参加2022-2023赛季的中国室内五人制足球超级联赛(以下简称“五 超联赛”)的俱乐部不得报名参
5、赛。(五)2022浙超联赛参赛俱乐部上报主教练须持有中国足协D级以上(含D 级)教练员证书,且在省足协进行注册。(六)参加2022浙超联赛决赛阶段的参赛俱乐部必须按照浙超联赛俱乐部 准入条例提交所有材料。(七)参加2022浙超联赛决赛阶段的俱乐部必须严格执行业余俱乐部制度, 2021赛季浙超联赛(A/B组)参赛俱乐部可根据前一年的成绩可获得参加2022浙 超联赛资格。(八)2021浙超联赛A组前七名俱乐部、B组第一名俱乐部、AB组升降级附 加赛获胜俱乐部以及浙江U-17队,获得2022浙超联赛A组报名参赛资格。(九)2021浙超联赛B组第三名至第八名俱乐部,2021浙超联赛A/B组升降 级附加
6、赛负队,获得2022浙超联赛报名参赛资格。(十)获得2022浙超联赛参赛资格俱乐部,若因自身原因退赛,需正式行文 提交退赛说明,盖俱乐部公章。三、运动员参赛资格(-)在省足协注册且符合报名资格的所有业余运动员均有资格报名参加(-)参赛运动员需年满16岁(2006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且与所属俱 乐部签订劳动合同的运动员符合报名参赛条件。(三)2022年在中国足球协会注册的中超、中甲、中乙的俱乐部及职业俱乐 部预备队的运动员不符合参赛资格。五超联赛俱乐部的运动员可报名参赛,但在 浙超联赛同一俱乐部中的报名人数不得超过5人。(四)参加2022浙超联赛A/B组运动员,参赛资格分为两类,需满足以下
7、条 件:1、浙江籍业余足球运动员,需提交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在浙江工作、生活、 学习的外省籍业余足球运动员可参加浙超联赛,但需提交浙江省内居住证或提交 连续三个月以上(自2022年3月起计算)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校学生提供浙 江省内学生基本信息表(盖学校公章有效);2、未满足第一项条件的足球运动员属于联赛外援,报名备注为L.F (League Foreign);3、所有报名浙超联赛的业余足球运动员,必须在省足协进行注册。(五)2022浙超联赛A组每场比赛联赛外援同一时间至多可上场5人,上场 名单中至多填报8人,报名备注为L. F (League Foreign) ; 2022浙超联赛B组 每场
8、比赛联赛外援同一时间至多可上场3人,上场名单中至多填报5人,报名备 注为L.F (League Foreign) o 2022浙超联赛资格赛和2022浙超联赛A/B组升降 级附加赛,联赛外援上场人数参照B组规则。(六)参加浙超联赛的运动员、教练员,在赛季中途若与中国足协其他会员 协会发生转会者,则失去2022浙超联赛参赛资格,终止其参加本赛季剩余的所有 比赛。(七)注册资格离开过浙江省的运动员,再次转入浙江省参加浙超联赛则将 算作联赛外援。四、各设区市级联赛所有参赛资格须参照本规程要求。第六条报名一、2022浙超联赛开赛前(报名通知由浙江省足球协会另行下发),各会员 协会和参赛俱乐部需按要求完
9、成所有报名工作。二、2022浙超联赛所有报名俱乐部及其运动员必须在省足协进行注册,2022 浙超联赛组委会将根据2022浙江省足球超级联赛规程和浙超联赛俱乐部准 入条例对各俱乐部逐一进行资格审查。三、2022浙超联赛(A组)参赛俱乐部所在地体育主管部门,必须成立属地 赛区组委会,并上报赛区组委会名单与组织架构。确定属地俱乐部主体育场,省 足协将会对各赛区主场体育场进行实地考察。赛区组委会组织架构要统一规格, 由省足协初审后,报省体育局审定。四、有意承办2022浙超联赛(B组)参赛俱乐部所在地体育主管部门,可申 办赛区,省足协将会对赛区主场体育场等进行实地考察,申办成功后必须上报本 地赛区组委会
10、名单。赛区组委会组织架构要统一规格,由省足协初审后,报省体 育局审定。五、2022浙超联赛参赛俱乐部每队最多报名运动员35名,领队1名、主教练 员1名、助理教练员3名、队医1至2名及队务1至2名。每场比赛只有报名官 员中7名俱乐部官员与首发和替补的18名运动员,可在替补席入座。所有报名运 动员必须制作省足协运动员参赛证。六、2022浙超联赛参赛俱乐部规范全称以在工商或民政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 正式名称为准。简称为:地域名+俱乐部名十冠名,简称长度不应超过7个字;由浙超联赛组委会根据俱乐部章程,对各参赛俱乐部进行审核评估,最终确定18七、以博彩等可能影响公平竞赛的行业为营业范围或资金来源的投资方,
11、不 得成为俱乐部股东;同一投资方不得同时成为两家及两家以上俱乐部的股东。任 何自然人或法人不得以任何手段和方法控制一家以上俱乐部或对决策产生重大影 响。八、2022浙超联赛(A/B组)所有参赛俱乐部报名时需要上交50000元人民 币作为浙超联赛纪律保证金。若本赛季没有违规违纪现象,2022浙超联赛(A/B 组)结束后原数退还。若开赛后,因弃赛(含弃权)、退赛造成赛事中断、未参 赛或未完成本赛季所有比赛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扣除全部纪律保证金。 报名参赛后,若发现保证金未按时到账,或出现缴纳凭证造假的现象,省足协可 以取消该球队已赛的成绩和参赛资格。九、所有参加2022浙超联赛的俱乐部,在报
12、名时必须提交本俱乐部的队史简 历,队徽电子版(AK CDR、JPG格式),本俱乐部全家福和球员个人照,同时需 要提交教练组成员与报名队员的体检表(三类甲等以上医院)和运动伤害保险 单。十、若获得参赛资格俱乐部提出退赛申请,需要提交相关意愿表述材料(书 面形式加盖公章)或有报名俱乐部不符合浙超准入条件的情况,此空出的参赛名 额从2022浙超联赛资格赛报名参赛俱乐部中根据成绩递补。十一、一旦报名完成,俱乐部主体在本赛季不得变更,报名运动员不得增 加。第七条资格审查一、各设区市须将本年度地方赛事筹备情况(秩序册和成绩册)上 报至省足协建立档案。二、2022浙超联赛各参赛俱乐部和运动员的资格,由浙超联
13、赛组委会相关部 门,根据2022浙江省足球超级联赛规程、浙超联赛俱乐部准入条例和省足协注册信息逐一进行审查。三、获得2022浙超联赛A组/B组参赛资格俱乐部,报名必须根据浙超联赛 俱乐部准入条例中要求提交各项材料,且符合浙超联赛俱乐部准入条例的 规定。四、浙超联赛组委会将会成立运动员资格审核组,负责运动员资格审核工 作,对资格存在争议的运动员进行判别。浙超联赛组委会在报名工作完成后,将 开设运动员资格公示期窗口,在此期间接受各参赛俱乐部实名举报,若经核实参 赛资格不符合要求将对报名球员资格进行更改或删除。五、联赛开赛后接受书面形式的举报申诉,若在比赛结束后提交,投诉对象 确实存在资格问题,将取
14、消被投诉运动员下一年度在浙江省足协注册资格,但是 不取消原比赛成绩。六、2022赛季浙超联赛组委会审查各参赛俱乐部与本俱乐部官员和球员的工 作合同、劳务协议及培训协议。各参赛俱乐部在与其官员和球员的工作合同、劳 务协议及培训协议中必须明确酬金数额、发放形式、纪律处罚缴纳责任人以及相 关发放或缴纳的最终时间。第三章竞赛办法第八条比赛时间一、2022浙超联赛预赛阶段:各会员协会需在7月前完赛。二、2022浙超联赛资格赛:2022年7月。三、2022浙超联赛(A/B组)决赛阶段:2022年8月-12月。四、2022浙超联赛附加赛:A/B组赛事完赛后第九条比赛地点一、2022浙超联赛预赛阶段:由各赛区
15、自行选取比赛场地,需要在2022年7月前完赛。二、2022浙超联赛资格赛:由会员协会申办,经省足协考察后的赛区进行。三、2022浙超联赛(A组):各俱乐部所在市体育场。四、2022浙超联赛(B组):由会员协会申办,经省足协考察后的赛区。第十条竞赛办法一、2022浙超联赛预赛阶段规程与各项规定可由各设区市自行设定,但不可 与决赛阶段规程相违背。二、2022浙超联赛(A组)10支参赛俱乐部采用主客场单循环赛制。2022浙 超联赛(B组)8支参赛俱乐部采用分区双循环和淘汰赛相结合赛制。三、2022浙超联赛(A组)决定名次办法:(一)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0分;(二)浙超联赛当年度比
16、赛全部完赛后,积分多的球队名次列前;(三)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1、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2、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3、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4、积分相等队在当赛季浙超联赛(A组)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刖;5、积分相等队在当赛季浙超联赛(A组)全部比赛中进球数多者,名次列 前;6、全年比赛红黄牌扣分少者(不包括纪律处罚),名次列前;7、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四、2022浙超联赛(B组)决定名次办法:(一)B组赛事分为两个阶段:1、分区赛双循环;2、交差淘汰赛。(二)B组8支俱乐部根据地理位置进行分区
17、,每个赛区4支俱乐部为一个小 组参赛。(三)B组分区赛各赛区决定名次办法:1、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得1分,负一场得O分;2、浙超联赛当年度比赛全部完赛后,积分多的球队名次列前;3、如果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积分相等队之间相互比赛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积分相等队在当赛季浙超联赛(A组)全部比赛中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积分相等队在当赛季浙超联赛(A组)全部比赛中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全年比赛红黄牌扣分少者(不包括纪律处罚),名次列前;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五、2022浙超联赛(A组)主
18、客场单循环赛制,共计九轮比赛,根据2021赛 季成绩,前五名俱乐部五个主场,后五名俱乐部四个主场。六、2022浙超联赛(B组)分区双循环和淘汰赛相结合赛制,分组原则上东 道主俱乐部在自己赛区参赛,其余参赛俱乐部根据上赛季成绩以及地域回避原 则,进行蛇形排列,资格赛俱乐部排序最后名次。七、2022浙超联赛(B组)淘汰赛阶段,90分钟比赛时间内未分出胜负直接 进行球点球决胜。八、2022浙超联赛(A/B组)将继续实行升降级制度,浙超联赛(A组)第十 名将直降至2023浙超联赛(B组)第二顺位,2022浙超联赛(B组)第一名将直 升至2023浙超联赛(A组)第九顺位;2022浙超联赛(A组)第九名将
19、与2022浙 超联赛(B组)第二名进行附加赛,附加赛为单场决胜制,参赛资格执行2022浙 超联赛(B组)规定,在A组第九名俱乐部队主场进行,90分钟比赛时间内未分 出胜负直接进行球点球决胜,胜者将升至2023浙超联赛(A组)第十顺位参赛, 负者将降至2023浙超联赛(B组)第一顺位。2022浙超联赛(B组)第八名降 级,参加下赛季资格赛,该空余席位由下赛季资格赛第一名俱乐部递补参赛。九、2022浙超联赛优胜队伍获得代表浙江省参加中国足协会员协会冠军联赛 大区赛的资格,名额根据排名顺延。十、2022浙超联赛资格赛执行本规程,球员参赛资格参照B组规定,各赛区 预赛队伍自由报名,赛制和赛程另行发文通
20、知。十一、新赛季开赛前,若出现上赛季参赛俱乐部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参加本 赛季联赛,需要自行提出书面申请,写明原因。其原有参赛名额,根据上赛季成 绩由其他俱乐部递补。第四章安保与保险第十一条安保一、各赛区与其参赛俱乐部应高度重视比赛安保工作,须根据全国足球赛 区安全秩序规定、加强全国足球比赛安全管理工作的规定(试行),协同 当地公安机关,制定并向浙超联赛组委会提交赛区相关安保方案和应急预案,并 提交给浙超联赛组委会。二、在2022浙超联赛每场比赛赛前,参赛俱乐部及其所在地体育部门有责任 在赛事相关地点(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赛场区域和运动队驻地等)制定并执行缜密 的安保措施,安保措施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
21、下所有相关人员:(一)所有参赛俱乐部及其运动员和官员;(二)所有竞赛官员和工作人员;(三)媒体人员;(四)所有嘉宾和赞助商及商业合作伙伴;(五)现场球迷和观众。三、为保障参赛俱乐部运动员和竞赛官员的人身安全,赛区必须进行相应的 场馆流线设计,以区分观众、媒体、俱乐部官员、参赛运动员、竞赛官员等各类 人员的专属区域和流线,体育场需为俱乐部官员、参赛运动员和竞赛官员提供安 全、独立的进出通道。四、赛区未按要求对安保做出有效计划并执行,导致比赛不能安全有序进 行,将追究赛区责任。第十二条保险一、各参赛俱乐部在参加各阶段的比赛前必须为本俱乐部所有人员办理比赛 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运动员伤害险
22、”(含往返赛区途中及比赛期 间,需购买全年),各参赛队上报名单,由省足协统一审核,费用由其所在俱乐 部支付。二、各参赛俱乐部需提供本队所有运动员的“运动员身体健康体检表”(县 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运动员健康证明)。否则,不允许参加比赛。三、建议各赛区对举办比赛的体育场相关联的风险和责任进行投保。第五章规则与规定第十三条规则一、执行国际足球理事会颁布的最新足球竞赛规则,及2022年中国足协 统一判罚尺度。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三、执行中国足球协会最新颁布的中国足协协会纪律准则、全国足球 赛区安全秩序规定。四、执行浙超联赛组委会所颁布的浙超联赛竞赛工作手册。五、执行省足协发布的所有文件
23、和规定。第十四条规定一、参加2022浙超联赛所有人员必须遵循2022浙江省足球超级联赛赛事防 疫方案。根据疫情的动态变化,相关文件会实时更新,以最新文件为准。二、每场比赛赛前,必须根据规定时间在比赛主体育场会议室召开赛前联席 会,比赛监督、裁判监督、裁判员、双方球队领队和主教练、赛区负责人、赛区 协调员、体育场负责人、安保负责人、竞赛负责人必须准时参会,若因赛事冲突 不能出席必须提前以书面的形式上报浙超联赛组委会,且安排相关人员代为出 席,无故缺席则将按相关规定对涉事单位或个人进行处罚。三、比赛时,场上队员与替补席的官员和运动员必须身着省足协指定运动服 装品牌服装。因未穿着该品牌运动服装的俱乐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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