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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加快推进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试点实施方案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省开展“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等交通强国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交规划函(2020)*号)精神,根据*省加快推进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试点实施方案要求,为完成好我市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试点任务,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最新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交通强国建设纲要为基本遵循,坚持城市公交为人民的发展思想和新发展理念,坚持方便群众、综合衔接、绿色发展、因地制宜的发展原则,突出城市公共交通的公益属性。结合我市“公交都市”创建和全域客运公
2、交一体化改造工作,通过进一步建立健全法规政策和标准规范、优化完善配套机制、全面落实优先发展措施和积极开展示范创建,实现百姓安全、便捷、智慧、绿色、舒适出行,加快推动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二)主要目标以建设人民满意、保障有力的城市公交为目标,通过5年时间示范创建,建立健全发展政策规划和标准规范体系,进一步完善城市公交优先发展体制机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成果,实现全市城市公交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力争进入全国城市公交发展先进行列,更好地服务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美好出行。通过12年时间,完成“十四五”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
3、隔离设施安装率实现100%,城市公交一卡通互联互通及非现金支付方式和扫码乘车得到推广普及,公交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公交车驾驶员安全培训持证上岗率达到100%,星级公交驾驶员参评面达到100%,树立共产党员、青年文明号、星级线路等标准化示范线路*条,智能调度系统、公众服务信息系统、车辆和场站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全覆盖,市区公交基础设施综合用地平均达到每标台*平方米、公交车平均进场率达到100%,中心城区公交线网专用道设置率平均达到15%、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100%、公共交通机动化分担率力争平均达到60%,公共汽电车线路网比率达到*%、万人公共交通车辆保有量达到14标台/万人、公共交通正点率达到*%
4、、早晚高峰时段公共汽电车平均运营时速达到20公里/小时、早晚高峰时段公共交通平均拥挤度低于85%、公共交通乘客满意度达到85%、公共汽电车进场率实现100%、绿色公共交通车辆比率达到100取公共汽电车责任事故死亡率低于0.04人/百万车公里、城乡客运线路公交化运营比率达到100%、公共交通运营补贴制度及到位率达到100%,公共交通乘车一卡通使用率达到*%、实现公共交通一卡通跨省市互联互通、完善公共交通智能化系统建设、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不含步行)达到30%、公共交通人均日出行次数达到0.40次、公共汽电车线路网密度达到3.2公里/平方公里、公共汽电车平均车龄低于4年、公共交通投诉处理完结率达到
5、100%、公共汽电车车均场站面积达到180平方米/标台、公共汽电车港湾式停靠站设置率达到10%、公交优先通行交叉口比率达到10%、城市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20%、城市交通绿色出行分担率达到80%,新能源公交车比例达到40%,城市公共交通来车信息预报服务实现100%。通过35年时间,公交企业经营管理、安全监管、公交线网优化辅助决策系统全面建成应用,树立共产党员、青年文明号、星级线路等标准化示范线路13条,市区公交基础设施综合用地平均达到每标台180平方米、中心城区公交线网专用道设置率平均达到*96、在站点500米覆盖率达到IO0%基础上推进300米覆盖、公共交通机动化分担率平均达到60%以上。
6、二、重点任务(一)建立完善政策体系1.编制专项发展规划。按照科学合理、优先发展、适度超前的原则,编制“十四五”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并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强化规划统筹引领作用。(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客运公交集团)2 .健全政策制度体系。结合国家即将颁布的城市公共交通条例,加强推进地方城市公共交通立法;编制城市公交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服务投诉受理制度,指导运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服务设施设备和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提升法治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司法局、市客运公交集团)3 .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建立健全线网布局、服
7、务规范、车辆技术条件、安全生产等系列标准,运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范、操作规程系列制度,努力实现城市公交精细化监管、标准化经营、规范化服务的新格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客运公交集团)4 .制定公交线路开行标准。综合考虑供求状况、公交设施建设状况、普遍服务性质和方便群众的原则,制定城市公交线路开行和调整标准。对客流量较小又确需开行的公交线路,采取优化线路班次、多方共同负担等方式,确保线路开得通、留得住。鼓励采取市场化方式开行定制公交、通勤公交等特色化公交线路。(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辽东湾新区管委会,市交通运输局、市客运公交集团)(二)健全完善运行机制5 .建立票价形成机制。依据成本票
8、价,按照鼓励社会公众优选城市公共交通出行的原则,统筹考虑社会公众承受能力、政府财政状况和出行距离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票制票价。鼓励发展定制公交、旅游公交、社区公交、夜间公交等多样化、高品质服务。(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客运公交集团)6 .完善补贴补偿机制。各县区要建立运营成本核算制度和补偿、补贴常态化制度,避免一事一议;对执行低于成本票价、政府乘车优惠政策等造成的政策性亏损,按成本规制原则在下一年度予以补偿、补贴。(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客运公交集团)7 .健全工资增长机制。加快建立与岗位劳动强度、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相适应的公交职工工资增长
9、机制,以科学合理的薪酬待遇保证驾驶员队伍稳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客运公交集团)8 .加强交通需求管理。(1)合理引导交通需求。广泛征求社会意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因地制宜制定并实施交通需求引导措施,合理发挥停车收费等经济杠杆调节作用,促进小汽车、电动车等其他出行方式向公共交通出行方式的转变。(2)严格交通管理。完善中心城区道路路网结构,优化组织单向交通。开展违法行驶车辆、机动车乱停乱放等专项整治,加强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等规范管理,强化交通秩序治理,有效遏制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的违法违规现象。合理制定过境货运车辆绕城措施,实现高峰时段客货分离。(3)加强
10、高峰时段交通管控。根据城区交通流量流向,早晚高峰时段对主要道路实行合理分流和限行,在保证公交优先通行的情况下,限制进入主干道交通流量,减少平交路口交通冲突点,减轻主干道交通压力。(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公安局、市客运公交集团)9 .推行交通综合管理。(1)交通运输、公安、自然资源、发改等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城市公共交通重大事项决策和信息公开程序,建立公众意见征集和反馈机制。推行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线网优化方案、线路调整公示制度,实行运营价格听证制度。建立规范的公交企业成本评价制度和政策性亏损评估制度。(2)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公安、财政等部门要加快城市交通智能系统建设,按照智能化、综合化、人性化的
11、要求,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城市公共交通领域应用,重点建设车辆运营智能调度管理系统、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公交服务与安全监管系统、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和应急处置系统等。加强城市公共交通与其他交通方式,以及与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系统的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加快推广普及公共交通“市民卡”。(3)落实城市公共交通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由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公安、发改、住建、交通运输等部门共同参与的交通影响评价审查论证机制。严格落实城市公共交通配套设施建设标准,并与城市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对须进行交通影响评价但未进行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4)人社、交通运输、财政等部门要指导
12、公交企业创新经营模式,提高公共交通服务专业化水平,探索推进辅助业务向社会化管理转变,加强成本控制,减少冗员,提高效率。做好养老保险衔接工作,按规定为职工缴纳各种保险,严格依法规范用工。严格控制临时用工人数,除保安、清洁工以外的岗位,原则上不得使用临时工。(5)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国资、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城市交通设施及其收益的监管,鼓励公交企业利用现有设施创新运营业务,扩大收入来源,增强自身造血功能。同时,对政府投入的公交设施,包括车辆、站亭、路牌、停车场等设施广告、服务等收入,纳入规制范围内,切实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照必要收益率取得国有资产收益。(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
13、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客运公交集团)(三)落实优先发展政策10 .做到资金投入优先。按照“政府投入为主、票款收入弥补”的原则,将城市公交资金投入纳入公共交通财政预算体系,建立和完善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确定市、县(区)公交分级承担补贴体制。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重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弥补政策性亏损、补贴新能源车辆购置、发展智慧公交等。加大城市公交用地综合开发力度,所获收益用于城市公交发展。市交通运输局要会同市财政局在交通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额度的资金,用于城市公交基础设施、智慧公交、绿色公交、平安公交建设等。(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财政局、市交通
14、运输局、市客运公交集团)IL做到土地保障优先。坚持以有效满足首末站、停靠站、保养场、停车场、换乘枢纽站需求为标准,按规定优先保障城市公交发展所需用地,将其纳入城市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规划同步实施。(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客运公交集团)12 .做到财税扶持优先。及时足额拨付公交补助等相关专项资金,落实运营企业依法享受的减征或免征有关税费政策和电价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客运公交集团)13 .做到路权保障优先。把公交专用道建设作为深入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政策、有效治理城市交通拥堵的首要措施,坚持“公交不堵”和“越堵越设”的原则,凡公交线路途经的严重拥堵路段,原则上都要设置专用道
15、和公交优先信号,优先在城市中心区及交通密集区域形成连续、成网的公交专用道系统。(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客运公交集团)(四)推动重大工程建设14 .建设信用公交。建立实施以乘客满意度指数为主要评判标准的信用体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聘用社会监督员作用,及时组建乘客代表和各界人士参与的城市公交社会公众监督委员会,实现综合治理。建立实施运营企业服务质量评价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并作为衡量运营企业绩效、发放政府补贴和线路运营权管理等依据。深入开展城市公交驾驶员星级评定,建立星级评定结果与薪酬绩效挂钩机制。(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6、市客运公交集团)15 .建设绿色公交。注重加强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绿色公交应用,实现绿色公交由城市中心区向郊区、县域拓展。深入推广节能驾驶技术,持续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活动,绿色公交车辆比率达到100虬(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客运公交集团)16 .建设智慧公交。协调落实公交线网规划、新能源车辆购置、公交基础建设、服务考核监督、智慧公交建设等方面工作,提升客运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及服务质量,紧紧围绕“数字中国”“交通强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等系列战略部署,抢抓新一轮“数字基建”和大数据、区块链、5G、人工智能、卫星物联等数字技术发展机遇,加快推动城市公交数字化、网络
17、化、智能化发展;进一步建立完善企业运营管理、公众出行信息服务和行业监管信息系统,发挥科技强管理、提服务、助安全的重要作用,着力强化公交各环节的智能产品技术应用和新业态建设,建立基于公众出行规律和客流特征分析的线网优化辅助决策机制,实现信息资源整合、互联互通和共享共用,强化公交运行全过程的科学组织、智能管理、便捷服务,促进供给侧与需求侧信息对称、供需平衡,有效满足乘客智慧出行。(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客运公交集团)17 .建设便捷公交。新建居民小区应按规划及相关要求配套建设城市公交场站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建设费用纳入主体工程投资。持续优化城市公交线网结
18、构,提高通达深度、线网密度和站点覆盖率,加强城市公交与其他交通方式、旅游景区景点有效衔接,完善换乘条件和优惠政策,提高换乘比例和效率。(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客运公交集团)18 .建设人文公交。关心关爱公交驾驶员,持续改善职工待遇,维护职工权益,保障驾驶员人身安全、行车安全和乘客安全。加强候车、乘车、行车秩序管理,做到运营秩序优良、服务优质、环境优美。推广空调车和无障碍公交车,改进服务措施,提升乘车舒适性,改善出行体验。加强行业文化建设,树立先进典型,打造示范线路、示范车辆,开展“最美公交人”评选。(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客运公交集团)19 .建设平安公交
19、。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等级均达到二级及以上;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提升公交车本质安全水平,与行车安全、乘客和驾驶员安全相关设施设备配套到位;实施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建立实施岗前培训考核、在岗轮训教育制度,城市公交安全生产的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全面提升。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实时监测桥梁实际运行和安全风险情况,及时对城市桥梁护栏进行维修改造,保障公交车行驶安全。(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客运公交集团、市政集团)三、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发改、交通运输、公安、财政、自
20、然资源等部门和相关企业通力合作,切实推进工作展开。交通运输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要及时协调相关部门重点推进站场等项目建设落地、路权划分、资金投入到位等工作,各县区、各部门要全力配合和支持,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为交通强国试点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加大支持力度。各县区政府要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安排专项资金,吸引社会资本,持续加大、有效保障城市公交发展资金投入。市交通运输局要会同市财政局充分利用现有相关专项资金,进一步调动各地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强力推动示范区建设。(三)加强政策研究。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和目标导向,坚持新发展理念,从制度、
21、标准规范、体制机制、供给侧等方面,深入研究破解制约城市公交可持续发展的深层次结构性问题,有效解决公交票价背离成本、企业招工难、出行分担率考核评价体系不完善、基础设施功能不齐全等难题。鼓励通过联合第三方科研机构等方式开展政策制度、标准规范、机制建设等方面的研究,充分借鉴应用国内外已有成果,增强制度突破和机制创新等能力。(四)加强考核评价。由市交通运输局对各县区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与奖补政策挂钩,相关配套实施办法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制定。各县区政府要对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公交高质量发展任务情况督查督力、,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对辖区公交企业生产绩效、服务质量和运营安全进行定期评价,结果作为发放政府补贴的重要依据。(五)加强示范引领。各县区政府统筹推进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过程中,既要从强项入手、做足文章,更要在补短板、强弱项上下功夫,实现整体水平的全面提升。各县区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参加我市城市公交高质量发展示范创建,以示范项目带动整体提升、促进全面发展,努力打造一批可学习借鉴的特色经验做法。积极争取省级示范创建相关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选题清单)的优先资金支持。市联席办要加强示范创建工作指导,编制典型案例汇编,推广先进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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