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地震应急预案(2024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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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区地震应急预案(2024版)市区地震应急预案(2023版)目录1总则11.1 编制目的11.2 编制依据11.3 适用范围11.4 灾害分级11.5 分级响应21.6 风险分析31.7 工作原则31.8 预案体系42组织体系及职责52.1 领导指挥机构及其职责52.2 办事机构及其职责62.3 成员单位职责62.4 现场指挥部及其职责122.5 应急工作组及其职责132.6 专家库153监测预防与灾情报告153.1 监测预报153.2 预防措施153.3 灾情报告154应急响应164.1 启动响应164.2 指挥协调和处置措施174.3 应急联动184.4 信息发布194.5 响应终止195
2、后期处置195.1 调查评估195.2 恢复重建206地震谣传事件应急处置216.1 地震谣传事件216.2 地震谣传事件应急处置流程217应急保障217.1 队伍保障227.2 资金与物资保障237.3 避难场所保障237.4 基础设施保障237.5 科技与产业保障247.6 区域合作保障258预案管理258.1 预案编制258.2 预案审刊侨口衔接258.3 预案评估与修订268.4 宣传和培训278.5 预案演练278.6 责任与奖惩289附则289.1 名词术语解释289.2 预案实施2810附件3010.1 区地震应急组织体系图3010.2 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工作组3110.3 区地震
3、应急处置通讯录33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重要论述以及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提高应对地震的能力,建立健全区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援行为,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科学、有序、高效地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区实际,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省防震减灾条例省地震应急预案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市地震应急预案和市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
4、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区,以及其他地区对区有影响的地震灾害和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1.4 灾害分级地震按照其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由低到高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四个级别:一般地震灾害:发生在区3.0级以上、4.0级以下地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和影响的地震,或其他地区发生对本区造成影响的有感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较大地震灾害:发生在区4.0级以上、5.0级以下地震或者发生在本区相邻地区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造成1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影响的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
5、害。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在区5.0级以上、6.0级以下地震或者发生在本区相邻地区6.0级以上、7.0级以下地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和影响的地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发生在区6.0级以上地震或者发生在本区相邻地区7.0级以上地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影响的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1.5 分级响应地震应对要遵循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协调联动的原则。区内一般地震灾害由区委区政府负责应对;超出区委区政府处置能力的、发生较大及以上地震或其他需要上级政府应对的灾害,区委区政府在启动应急响应的同时向上级政府
6、提出请求,在上级专项应急领导机构的统一领导下,参与地震灾害应对工作。发生一般及以上地震时,区委区政府根据情况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根据地震等级或应对处置需要,区级应急响应一般由低到高分为四、三、二、一级。四级响应由区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领导和指挥协调。三级及以上响应由上级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区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参与应对。应急响应分级标准以及分级响应措施在本预案、部门等预案中根据实际情况分别作出规定。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地震灾害事态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响应级别。1.6 风险分析区地处六合-江浦断裂带,毗邻-湖熟断裂带、方山-小丹阳断裂带、幕府山-焦山断裂带、茅东断裂带等
7、,具备城市直下型地震的条件,有发生一般及以上地震灾害的风险。1.7 工作原则(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属地为主,快速反应、科学施救的工作原则。(2)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全面做好地震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3)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1.8 预案体系1.8.1 应急预案全区地震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和基层组织制定的各类地震应急预案,以及为应急预案提供支撑的工作手册和事件行动方案。本预案上接市地震应急预案和市区突发事件总体预案,下接各街道(园区)制定的地震
8、应急预案。1.8.2 应急预案支撑性文件(1)应急工作手册地震应急工作手册是预案涉及的有关部门对自身承担职责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的工作安排,是本部门应对地震的工作指弓I。本应急预案涉及的有关部门要编制相应工作手册,把职责任务分解细化、明确工作内容和流程,并落实到具体责任单位、具体责任人。基层组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单独编制工作手册,或将有关内容融入应急预案合并编制。(2)事件行动方案事件行动方案是参与地震应对工作的现场指挥机构、救援队伍、专家队伍等按照应急预案、工作手册或上级指挥机构要求,为执行抗震救灾具体任务并结合实际情况而制订的工作安排。事件行动方案要明确队伍编成、力量预置、指挥协同、行动预想、
9、战勤保障、通信联络等具体内容,以及采取的具体对策措施和实施步骤。2组织体系及职责2.1 领导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区委区政府成立区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负责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区地震的应对工作。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由区长任总指挥,分管副区长任副总指挥。成员:区委宣传部(网信办人武部、发改委、工信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城建局、房产局、交通局、水务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旅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规划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局、气象局、消防救援大队、科技局、统计局、团区委、区妇联、区红十字会、供电服务中心、中国电信分公司、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
10、司、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国资集团、城建集团、交通集团、康居集团、文旅集团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主要职责:(1)负责统一指挥、协调、部署全区地震应急处置和救灾工作;(2)启动、调整或终止地震应急响应级别;(3)向市委市政府报告震情、灾情,视灾情请求市委市政府援助;(4)处置与地震应急和救灾工作有关的各类突发事件;(5)视灾情派出现场指挥部和现场工作组承担指挥部的其他工作;(6)统一领导、组织受灾地区灾后重建工作;(7)协调军队系统(现役、预备役、武警部队和民兵)参加抢险救灾。2.2 办事机构及其职责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设在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管理局局长担任。
11、主要职责:(1)汇集震情、灾情和救灾进展情况,报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并通报指挥部成员单位;(2)提出启动地震应急响应级别建议;(3)传达、贯彻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并督促检查、落实相关工作开展情况;(4)协调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和灾区街道(园区)之间的应急救援工作;(5)承担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2.3 成员单位职责区委宣传部(网信办):负责指导相关单位开展防震减灾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及时向社会报道防震减灾工作动态,发布地震灾害信息。负责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加强互联网地震信息内容管理、舆情监控和引导。人武部:
12、负责根据救灾工作需要及时组建民兵救援队伍参与救援工作;协调驻区部队参加抗震救灾工作;协助维护灾区社会稳定。发改委:负责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重点防震减灾项目,组织防震减灾项目的立项、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根据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组织实施应急救灾物资储备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拨。工信局: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防震减灾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救灾应急物资的生产,组织和协调救灾食品、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的生产、供应等工作;协调移动、电信和联通运营商在全区发布防震减灾公益短信,并保障灾区通讯畅通等
13、工作。教育局:负责在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教育活动和演练工作;组织学校力量,面向社会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负责灾后学校体育场所的维护和开放;协调组织院校从事减灾方面的专家学者指导开展防震减灾活动。民政局:负责协调灾区志愿者服务队伍工作,配合协调灾区捐赠物资接收和分配工作;负责按政策落实因灾致贫的社会救助和因灾死亡人员的善后事宜等相关工作。财政局:负责根据防震减灾工作实际需要,统筹安排区级防震减灾经费,并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参加防震减灾资金的申请、分酉评口监督等工作。城建局:负责结合城乡建设业务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负责对灾区供气等生命线设施检查,组织抢修
14、受损的供气等公共设施,保障其正常运行;负责组织和指导有关防震减灾工程建设,指导减灾工程的抗震设计、灾后重建等建设领域的防震减灾工作。房产局:负责灾区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和危险房屋监测治理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灾区危房检查,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可能发生的灾害隐患。交通局:负责结合交通行业应急职责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负责组织交通运输行业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及时报告灾情;负责抗震救灾工作期间的公路、桥梁、水运设施的抢通保通和维护管理工作,保障公路、航道运输畅通;根据减灾工作的需要,组织应急运输车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震减灾物资紧急运输工作。水务局:负责结合水务相关业务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
15、宣传教育和培训;负责提供水利工程的防震减灾对策与建议;对全区水利工程安全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对震毁、受损工程应急抢险处置;对易发生次生灾害的水务工程采取紧急防御措施,加强监控。城管局:负责灾区管养范围内城市道路(隧、桥人行道、路灯、公共照明及附属的设施修复和维护;负责灾区环境卫生的指导和监督。农业农村局:负责结合农业实际工作提供防震减灾对策与建议,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负责地震事件中农业农村安全生产,指导农业农村抗震减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商务局: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统计监测分析灾情发生后的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情况,进行预
16、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统筹商务领域防震减灾工作。文旅局:负责文化、旅游、体育和广播电视领域的安全与应急救援、防震减灾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视听节目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灾区公共文化、旅游、体育等公益性场所的修缮、开放和维护工作;负责灾区文物安全管理工作。卫健委:负责结合公共卫生业务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重大地震灾害性事件伤员救治、卫生防疫等工作。应急管理局:负责震情监测,及时通报余震信息;加强对地震灾害险情的动态监测和预防;迅速收集、了解震情,向区委区政府和市地震局报告;及时向抗震救灾指挥部上报上级地震部门震后地震趋势判断意见;协调有关救援队伍做好抢险救援;负责
17、灾情收集,灾害调查评估;负责抗震救灾救助储存物资的调拨和紧急供应;负责救灾物资的接受、管理、分配、发放;统计汇总相关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上报的灾毁耕地情况和次生灾害情况,做好受灾群众安置和次生灾害防治工作;派出地震现场工作组,开展震灾评估、科学考察、社会调查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相关舆情应对;对化工区域督促相关企业采取应急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市场监管局:负责灾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并指导开展食品快检及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等工作。公安分局:负责结合公共安全业务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负责在重大防震减灾活动期间
18、的现场安全警戒和交通秩序的维护工作,以及出现重大灾害期间社会秩序的维护和稳定等工作。规划资源分局:负责组织协调和配合地震次生地质灾害调蛰评估及隐患的普蛰、详蛰、排查;负责编制地震灾后重建国土空间规划;协助做好调查评估工作。生态环境局:负责结合环境保护业务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负责指导责任单位保护和改善灾区环境工程,提供灾区环境监测、环境统计、环境信息等有关资料;负责掌握突发灾害期间的生态、生活环境情况,及时报告灾情信息,指导做好灾害地区环境的动态监测、预报、防治工作和应急救援处置。气象局:负责监测天气形势,为抗震救灾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其他相关气象资料。消防救援大队:在区抗震救灾指挥
19、部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应急救援骨干力量的作用,在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的配合下,积极参加地震灾害的抢险救援任务。科技局:负责结合科技防震减灾业务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负责组织防震减灾科研课题的立项申报与鉴定;组织全区科技力量对重大防震减灾技术难题进行攻关研究。统计局:负责灾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受灾情况基本信息统计;承办区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统计工作任务。团区委:负责组织志愿者参与防震减灾工作,通过共青团和少先队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区妇联:负责结合本部门业务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负责组织灾区妇女开展自救互救和心理疏导工作,维护灾区妇女的合法权益等工作。
20、区红十字会:负责结合本部门业务开展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负责组织和协调红十字会参与防震救灾工作,调配红十字会员和志愿工作者,并组织其参加伤员救治、心理疏导等工作;向国际、国内外呼吁请求援助,负责对口捐赠物资的接收、发放和管理,处理对口国际社会援助事宜。供电服务中心:负责灾区电力工程设施抢修与维护和电力供应。中国电信分公司、中国移动分公司、中国联通分公司:负责灾区通讯设施抢修与维护,保障灾区通讯畅通。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负责设立应急管理工作机构并明确其职能,建立健全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的先期应对处置工作,协助区委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做好地震应对工作。国资、城建、交通
21、、康居集团和文旅集团:发挥各集团的优势力量,调动工程装备和人员,分别组建工程救援队伍,在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和组织指挥下,负责灾区相关工程抢修工作;城建集团负责灾区供水等生命线设施检查,组织抢修受损的供水设施设备,保障其正常运行等相关工作。2.4 现场指挥部及其职责地震发生后,在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视情成立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实行指挥长负责制,协调、指挥抗震救灾现场的应对工作。现场指挥长由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总指挥指派或现场级别最高的领导担任。主要职责:(1)根据上级地震部门对地震灾害趋势的分析、判断,确定并实施现场应急处置方案;(2)部署和组织指挥现场紧急救援工作,尽快沟通、汇
22、集和上报地震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压埋情况、灾民自救互救结果、救援行动进展等信息;(3)分配救援任务、划分责任区域,协调各类紧急救援队伍的行动;(4)调动和调配各类应急资源,做好现场应急保障工作;(5)及时汇报震情、灾情,传达落实上级抗震救灾指示;(6)接待新闻单位来访,开展安定民心、稳定社会的宣传教育工作。2.5 应急工作组及其职责根据现场指挥部的要求,现场指挥部可下设若干现场工作小组,各工作小组职责如下:(1)地震监测组:加强地震监测,派出地震应急现场工作队,进行地震现场震情监测、宏观异常考察、地震烈度判定、地震科学考察等工作。(2)抢险救援组:派遣地震应急救援队、医疗卫生救援队伍等各类专业现
23、场救援队伍,协调驻区部队,赶赴灾区抢救被压埋人员和被困群众。指挥灾区所在地区迅速组织群众防震避震、自救互救,动员社会组织、志愿者及社会公众参与地震应急与救援行动,协助各类救援队开展紧急救援工作。(3)生活保障组:迅速启用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设置临时住所和救灾物资供应点,组织转移和安置灾民;迅速启用救灾准备金和各类救灾物资,保障灾民食品、饮用水等基本生活需求。(4)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组:迅速组织医疗卫生部门,开展伤员救治;协调伤员的转移、接收与救治,组织开展卫生防疫,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疫情的发生。(5)基础设施保障和生产恢复组:迅速组织工程抢修抢险专业队伍,修复毁坏的公路、供水、供电、燃气以及广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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