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篇)2024年“统计造假”被纳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发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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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统计造假”被纳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发言1月22日,国家统计局有关负责人就“统计造假”被纳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处分范畴答记者问。2023年12月,党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简称条例)o这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第三次修订条例,释放了全面从严治党越来越严、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条例将“统计造假”纳入违反党的工作纪律有关条款。“统计数据造假“,这往往是某些人为了提升自己的政绩表现而采取的手段。这种“夸大其词”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国的统计法规,对统计数据的质量产生了极大的负面影响,甚至干扰和误导了宏观决策。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我们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也违
2、背了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可以说,“统计数据造假”是统计领域最大的腐败问题。我个人认为,“统计数据造假”应该被纳入党纪处分的范畴,让那些造假者无法从中获得任何利益,反而要依法依纪受到党纪政纪等严厉的惩罚,这样才能有效遏制这种政绩“吹牛皮”的现象,杜绝“数字出官”的现象。统计是非常严肃而重要的工作,必须数出有源、数出有据。然而,近年来,地方GDP“增速高于全国、总量大于全国”的统计乱象,引起公众的质疑,其背后存在“统计造假”现象。一方面,一些企事业单位“统计造假”,或是为了完成地方政府下达或摊派的经济目标任务,尽管政府部门也深知“统计造假”危害性,但面对上级考核、地区竞争和
3、官员升迁等压力和冲动,往往就对“注水”的统计数据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另一方面,“数字出官、官出数字”,一些基层官员为了所谓的政绩,暗示或纵容地方企事业单位“统计造假”。而“统计造假”呈现的虚假繁荣,可以忽悠更多外部投资,造假单位也能获得政府奖励及优惠政策,等等。在各种利益驱动下,“统计造假”也就难以禁绝。其实,我国统计法明确规定,对“修改统计资料、编造虚假数据”的行为,要追究法律责任。然而,“统计造假”堆积出来的虚假政绩,一些地方官员不仅未被问责,反而因“政绩突出”升官进职。这种“数字出官”怪象,也使不少地方官员对统计法置若罔闻。而统计数据和纳税申报数据存在“两张皮”,也让造假单位对统计造假无所
4、顾忌。“统计造假”被纳入条例处分范畴,就是要严惩政绩“吹牛皮”行为,让“数字出官”无法得逞。条例第一百三十九条,对党员领导干部涉及“统计造假”的纪律处分作了比较全面的规定。进行“统计造假”,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同时,对“统计造假”失察,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也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可见,“统计造假”和纵容“统计造假”的失察者,均要受到党纪惩罚。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一旦遭到党纪处分,其晋升之路受阻不说,还有降级降职的风险,利弊权衡之下,地方官员便不敢再“统
5、计造假”。对于地方官员的政绩评估,不能只依赖统计数据,而应该实地考察并核实当地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避免“数字出官”带来负面效应。同时,要严格追责问责,解决权力干预、”数字寻租和执法不严等问题,对唆使或允许统计部门及有关责任人在统计数字上弄虚作假的行为,应给予党纪政纪的严肃处理。此外,应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机制,使造假行为无法得逞。“数字出官”的现象将消失,涉事责任人将受到党纪等严厉问责,“统计造假”的歪风才能被彻底遏制。2024年“统计造假”被纳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心得体会发言大家好!今天,我非常荣幸能够在这里与大家分享我对于2024年“统计造假”被纳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心得体会。在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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