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春节”期间 开展劳务对接促进企业用工办法 (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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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朝阳区“春节”期间开展劳务对接促进企业用工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委市政府、朝阳区委区政府关于2024年“春节”期间用工工作总体要求,维护节日期间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保障辖区劳动力供给充足,企业生产经营有序,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用工服务,确保辖区“春节”期间就业形势稳定,为扎实做好明年经济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点行业”,是指朝阳区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7大行业。本办法所称“春节”期间,是指2024年2月1日至2月29日。第二章补
2、贴的标准笫三条人力资源机构、劳务派遣机构在“春节”期间批量组织务工人员来京,促进其在朝阳区重点行业企业实现就业,超过20人以上的,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人力资源服务补贴,每家机构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第四条重点行业用工单位、行业协会自行在“春节”期间租用大巴车或专列(车厢),批量组织务工人员来京或返京就业,超过20人以上的,根据实际距离,按照500公里以内每人300元,超过500公里每人500元标准给予交通补贴,每家单位最高补贴第三章资金的申请、拨付和管理第五条申请补贴的各类机构、用工单位、行业协会应于开展劳务对接工作前,先行向区人力社保局进行备案,提交工作计划。第六条人力资源服务补贴资
3、金分两期申请和拨付。首期补贴按照每人100o元标准,向朝阳区人力社保局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一)人力资源服务补贴申请表(附件1);(二)来京务工人员花名册(附件2);(三)用工单位与来京务工人员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三方协议);(四)人力资源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与用工单位服务合同。(五)人力社保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用工满1个月后,按照每人100O元标准向人力社保局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二期补贴:(一)履行劳动合同期间社保缴费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二)人力社保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第七条重点行业用工单位、行业协会可持以下材料申请交通补贴:(一)交通补贴申请表(附件3);(二)来京务工人员乘坐交通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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