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性岩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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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特殊性岩土6.1 湿陷性土6.2 红黏土6.3 软6.4 混合6.5 填土6.6 多年冻土6.7 膨胀岩土6.8 盐溃岩土6.9 风化岩和残积土6.10 污染土第二章6.1湿陷性土6.1.1 本节适用于干旱和半干旱地区除黄土以外的湿陷性碎石土、湿陷性砂土和其他湿陷性土的岩土工程勘察。对湿陷性黄土的勘察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执行。6.1.2 当不能取试样做室内湿陷性试验时,应采用现场载荷试验确定湿陷性。在200kPa压力下浸水载荷试验的附加湿陷量与承压板宽度之比等于或大于0.023的土,应判定为湿陷性土。6.1.3 湿陷性土场地勘察,除应遵守本规范第4章的
2、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1 .勘探点的间距应按本规范第4章的规定取小值。对湿陷性土分布极不均匀的场地应加密勘探点;2 .控制性勘探孔深度应穿透湿陷性土层;3 .应查明湿陷性土的年代、成因、分布和其中的夹层、包含物、胶结物的成分和性质;4 .湿陷性碎石土和砂土,宜采用动力触探试验和标准贯入试验确定力学特性;5 .不扰动土试样应在探井中采取;6 .不扰动土试样除测定一般物理力学性质外,尚应作土的湿陷性和湿化试验;7 .对不能取得不扰动土试样的湿陷性土,应在探井中采用大体积法测定密度和含水量;8 .对于厚度超过2m的湿陷性土,应在不同深度处分别进行浸水载荷试验,并应不受相邻试验的浸水影响。6.1.
3、4湿陷性土的岩土工程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1 .湿陷性土的湿陷程度划分应符合表6.1.4的规定;2 .湿陷性土的地基承载力宜采用载荷试验或其他原位测试确定;3 .对湿陷性土边坡,当浸水因素弓起湿陷性土本身或其与下伏地层接触面的强度降低时,应进行稳定性评价。6.1.5湿陷性土地基受水浸湿至下沉稳定为止的总湿陷量%(cm),应按下式计算:nA=(hFsihi(6.1.5)t=l式中-一一第i层土浸水载荷试验的附加湿陷量(Cm);A第1层土的厚度(cm),从基础底面(初步勘察时自地面下1.5m)算起,FJb3I3U3033IDzs633IV6.1.6湿陷性土地基的湿陷等级应按表6.1.6判定。6.1.
4、7湿陷性土地基的处理应根据土质特征、湿陷等级和当地建筑经验等因素综合确定。总湿陷量4(cm)湿陷性上总厚度(m)湿陷等级53I3U3033IOs6033IV条文说明6.1 湿陷性土6.1.1 湿陷性工在我国分布广泛,除常见的湿陷性黄土外,在我国干旱和半干旱地区,特别是在山前洪、坡积扇(裙)中常遇到湿陷性碎石土、湿陷性砂土等。这种土在一定压力下浸水也常呈现强烈的湿陷性。由于这类湿陷性土在评价方面尚不能完全沿用我国现行国家标准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的有关规定,所以本规范补充了这部分内容。6.1.2 这类非黄土的湿陷性土的勘察评价首先要判定是否具有湿陷性。由于这类土不能如黄土那样用
5、室内浸水压缩试验,在一定压力下测定湿陷系数&,并以s值等于或大于0.015作为判定湿陷性黄土的标准界限。本规范规定采用现场浸水载荷试验作为判定湿陷性土的基本方法,并规定以在20OkPa压力作用下浸水载荷试验的附加湿陷量与承压板宽度之比等于或大于0023的士应判定为湿陷性土,其基本思路为:1 .假设在200kPa压力作用下载荷试验主要受压层的深度范围z等于承压板底面以下1.5倍承压板宽度;2 .浸水后产生的附加湿陷量与深度Z之比Fsz,即相当于土的单位厚度产生的附加湿陷量;3 .与室内浸水压缩试验相类比,把单位厚度的附加湿陷量(在室内浸水压缩试验即为湿陷系数&)作为判定湿陷性土的定量界限指标,并
6、将其值规定为0.015,即Ff,z=R=O.015(6.1)Z=I.56(6.2)Es6=L50.0150.023(6.3)以上这种判定湿陷性的方法当然是很粗略的,从理论上说,现场载荷试验与室内压缩试验的应力状态和变形机制是不相同的。但是考虑到目前没有其他更好的方法来判定这类土的湿陷性,从94规范施行以来,也还没有收集到不同意见,所以本规范暂且仍保留0.023作为用/S/b值判定湿陷性的界限值的规定,以便进一步积累数据,总结经验。这个值与现行国家标准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规定的载荷试验取浸水下沉量与承压板宽度(b)之比值等于0.017所对应的压力作为湿陷起始压力值略有差异,现
7、行国家标准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的0.017大致相当于主要受压层的深度范围Z等于承压板宽度的1.16.1.3本条基本上保留了94规范第5.1.2条的内容,突出强调了以下内容:1 .有这种土分布的勘察场地,由于地貌、地质条件比较特殊,土层产状多较复杂,所以勘探点间距不宜过大,应按本规范第4章的规定取小值,必、要时还应适当加密;2 .控制性勘探孔深度应穿透湿陷土层;3 .对于碎石土和砂土,宜采用动力触探试验和标准贯入试验确定力学特性;4 .不扰动土试样应在探井中采取;5 .增加了对厚度较大的湿陷性土,应在不同深度处分别进行浸水载荷试验的要求。6.1.4 本条内容与94规范相比,有
8、了一些变动,主要为:1将湿陷性土的湿陷程度与地基湿陷等级两个不同的概念区别开来,湿陷程度主要按湿陷系数(也就是在压力作用下浸水时湿陷性土的单位厚度所产生的附加湿陷量)的大小来划分,为了与现行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相适应,将湿陷程度分为轻微、中等和强烈三类;2从本规范第6.1.2条的基本思路出发,可以得出不同湿陷程度的土的载荷试验附加湿陷量界限值,如表6.1表6.1湿陷程度分类湿陷程度湿陷性黄土的湿陷系数4与此相当的FJb附加湿陷量AFs(cm)承压板面积0.5Om2承压板面积0.25m2轻微0.015s0.030.023Fs0.0451.6zlFs3.21.1F,2.3中等0
9、.030.070.O45F.6O.1053.2Fa7.42.30.07FJb0.105F,7.4F,5.36.1.5 与湿陷性黄土相似,本规范采用基础底面以下各湿陷性土层的累计总湿陷量作为判定湿陷性地基湿陷等级的定量标准。由于湿陷性土的湿陷性是用载荷试验附加湿陷量来表示的,所以总湿陷量A的计算公式中,引入附加湿陷量AFS,并对修正系数B值作了相应的调整。1 .基本思路是与现行国家标准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的总湿陷量计算公式相协调,取值考虑两方面的因素,一是基础底面以下湿陷性土层的厚度一般都不大,可以按现行国家标准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中基底下5m深度内的相应
10、夕值考虑;二是值与承压板宽度b有关,可推导得出B是承压板宽度b的倒数,所以当承压板面积为0.50m2(6=70.7cm)和0.25m,6=50Cm)时,分另!取0.014Cm-I和0.020cm1;2 .由于载荷试验的结果主要代表承压板底面以下l5b范围内土层的湿陷性;对于基础底面以下湿陷性土层厚度超过2m时,应在不同深度处分别进行浸水载荷试验。6.1.6湿陷性土地基的湿陷等级根据总湿陷量5按表6.1.6判定,需要说明的是:1.湿陷性土地基的湿陷等级分为I(轻微)、口(中等)、I11(严重)、W(很严重)四级;2 .湿陷等级的分级标准基本上与现行国家标准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GB50025)
11、相近;3 .由于缺乏非黄土湿陷性土的自重湿陷性资料,故一般不作建筑场地湿陷类型的判定,在确定地基湿陷等级时,总湿陷量AS大于30cm时,一般可按照自重湿陷性场地考虑;4 .在总湿陷量相同的情况下,基底下湿陷性土总厚度较小意味着土层湿陷性较为强烈,因此体现出表6.1.6中基底下湿陷性土总厚度小于3m的地基湿陷等级按提高一级考虑。5 .1.7在湿陷性土地区进行建设,应根据湿陷性土的特点、湿陷等级、工程要求,结合当地建筑经验,因地制宜,采取以地基处理为主的综合措施,防止地基湿陷。第三章6.2红黏土6 .2.1本节适用于红黏土(含原生与次生红黏土)的岩土工程勘察。颜色为棕红或褐黄,覆盖于碳酸盐岩系之上
12、,其液限大于或等于50%的高塑性黏土,应判定为原生红黏土。原生红黏土经搬运、沉积后仍保留其基本特征,且其液限大于45%的黏土,可判定为次生红黏土。622红黏土地区的岩土工程勘察,应着重查明其状态分布、裂隙发育特征及地基的均匀性。1.红黏土的状态除按液性指数判定外,尚可按表6.2.2-1判定;表6.2.21红黏土的状态分类状态含水比firW坚硬aw0.55硬塑O.55aw0.70可塑0.70w0.85软塑0.85VaW100流塑wl.00注:aw=ww.2.红黏土的结构可根据其裂隙发育特征按表6.2.2-2分类;3.红黏土的复浸水特性可按表6.2.2-3分类;4.红黏土的地基均匀性可按表622-
13、4分类。表6.2.2-2红黏土的结构分类土体结构裂隙发育特征致密状的偶见裂隙(1条m)巨块状的较多裂隙(12条m)碎块状的富裂隙(5条m)表6.2.2-3红黏土的复浸水特性分类类另UIr与匕关系复浸水特性Ifr6收缩后复浸水膨胀,能恢复到原位IlIVrr收缩后复浸水膨胀不能恢复到原位注:Ir=Wl.w,r=1.440.0066w地基均匀性地基压缩层范围内岩土组成均匀地基全部由红黏土组成不均匀加基由红黏土和岩石组成6.23红黏土地区的工程地质测绘和调查应按本规范第8章的规定进行,并着重查明下列内容:1 .不同地貌单元红黏土的分布、厚度、物质组成、土性等特征及其差异;2 .下伏基岩岩性、岩溶发育特
14、征及其与红黏性、厚度变化的关系;3 .地裂分布、发育特征及其成因,土体结构特征,土体中裂隙的密度、深度、延展方向及其发育规律;4 .地表水祈口地下水的分布、动态及其与红黏土状态垂向分带的关系;5 .现有建筑物开裂原因分析,当地勘察、设计、施工经验等。624红黏土地区勘探点的布置,应取较密的间距,查明红黏土厚度和状态的变化。初步勘察勘探点间距宜取3050m;详细勘察勘探点间距,对均匀地基直取1224m,对不均匀地基宜取612mo厚度和状态变化大的地段,勘探点间距还可加密。各阶段勘探孔的深度可按本规范第4.1节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不均匀地基,勘探孔深度应达到基岩。对不均匀地基、有土洞发育或采用岩面端
15、承桩时,宜进行施工勘察,其勘探点间距和勘探孔深度根据需要确定。6.2.5 当岩土工程评价需要详细了解地下水埋藏条1牛、运动规律和季节变化时,应在测绘调查的基础上补充进行地下水的勘察、i式验和观测工作。有关要求按本规范第7章的规定执行。6.2.6 红黏土的室内试验除应满足本规范第11章的规定外,对裂隙发育的红黏土应进行三轴剪切试验或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必要时,可进行收缩试验和复浸水试验。当需评价边坡稳定性时,宜进行重复剪切试验。627红黏土的地基承载力应按本规范第4.1.24条的规定确定。当基础浅埋、夕地面倾斜、有临空面或承受较大水平荷载时,应结合以下因素综合考虑确定红黏土的承载力:1 .土体结
16、构和裂隙对承载力的影。2 .开挖面长时间暴露,裂隙发展和复浸水对土质的影响。628红黏土的岩土工程评价应符合下列要求;1 .建筑物应避免跨越地裂密集带或深长地裂地段;2 .轻型建筑物的基础埋深应大于大气影响急剧层的深度;炉窑等高温设备的基础应考虑地基土的不均匀收缩变形;开挖明渠时应考虑土体干湿循环的影响;在石芽出露的地段,应考虑地表水下渗形成的地面变形;3 .选择适宜的持力层和基础形式,在满足本条第2款要求的前提下,基础宜浅埋,利用浅部硬壳层,并进行下卧层承载力的验算;不能满足承载力和变形要求时,应建议进行地基处理或采用桩基础;4 .基坑开挖时宜采取保湿措施,边坡应及时维护,防止失水干缩。条文
17、说明6.2红黏土6.2.1 本节所指的红黏土是我国红土的一个亚类,即母岩为碳酸盐岩系(包括间夹其间的非碳酸盐岩类岩石),经湿热条件下的红土化作用形成的特殊土类。本条明确了红黏土包括原生与次生红黏土。以下各条规定均适用于这两类红黏土。按照本条的定义,原生红黏土比较易于判定,次生红黏土则可能具备某种程度的过渡性质。勘察中应通过第四纪地质、地貌的研究,根据红黏土特征保留的程度确定是否判定为次生红黏土。6.2.2 本条着重指出红黏土作为特殊性土有别于其他土类的主要特征是:上硬下软、表面收缩、裂隙发育。地基是否均匀也是红黏土分布区的重要问题。本节以后各条的规定均针对这些特征作出。至于与其他土类具有共性的
18、勘察内容,可按有关章节的规定执行,奉节不予重复。为了反映上硬下软的特征,勘察中应详细划分土的状态。红黏土状态的划分可采用一般黏性土的液性指数划分法,也可采用红黏土特有含水比划分法。为反映红黏土裂隙发育的特征,应根据野外观测的裂隙密度对土体结构进行分类。红黏土的网状裂隙分布,与地貌有一定联系,如坡度、朝向等,且呈由浅而深递减之势。红黏土中的裂隙会影响土的整体强度,解氐其承载力,是土体稳定的不利因素。红黏土天然状态膨胀率仅0l%2.0%,其胀缩性主要表现为收缩,线缩率一般2.5%-8%,最大达14%但在缩后复水,不同的红黏土有明显的不同表现,根据统计分析提出了经验方程Ir1.4+0.0066wL以
19、此对红黏土进行复水特性划分。划属I类者,复水后随含水量增大而解体,胀缩循环呈现胀势,缩后土样高大于原始高,胀量逐次积累以崩解告终;风干复水,土的分散性、塑性恢复、表现出凝聚与胶溶的可逆性。划属口类者,复水土的含水量增量微,外形完好,胀缩循环呈现缩势,缩量逐次积累,缩后土样高小于原始高;风干复水,干缩后形成的团粒不完全分离,土的分散性、塑性及Ir值降低,表现出胶体的不可逆性。这两类红黏土表现出不同的水稳性和工程性能。红黏土地区地基的均匀性差别很大。如地基压缩层范围均为红黏土,则为均匀地基;否则,上覆硬塑红黏土较薄,红黏土与岩石组成的土岩组合地基,是很严重的不均匀地基。6.2.3 红黏土地区的工程
20、地质测绘和调杳,是在一般性的工程地质测绘基础上进行的。其内容与要求可根据工程和现场的实际情况确定。条文中提及的五个方面,工作中可以灵活掌握,有所侧重,或有所简略。6.2.4 由于红黏土具有垂直方向状态变化大,水平方向厚度变化大的特点,故勘探工作应采用较密的点距,特别是土岩组合的不均匀地基。红黏土底部常有软弱土层,基岩面的起伏也很大,故勘探孔的深度不宜单纯根据地基变形计算深度来确定,以免漏掉对场地与地基评价至关重要的信息。对于土岩组合的不均匀地基,勘探孔深度应达到基岩,以便获得完整的地层剖面。基岩面上土层特别软弱,有土洞发育时,详细勘察阶段不一定能查明所有情况,为确保安全,在施工阶段补充进行施工
21、勘察是必要的,也是现实可行的。基岩面高低不平,基岩面倾斜或有临空面时,嵌岩桩容易失稳,进行施工勘察是必要的。6.2.5 水文地质条件对红黏土评价是非常重要的因素。仅仅通过地面的测绘调查往往难以满足岩土工程评价的需要。此时补充进行水文地质勘察、i式验、观测工作是必要的。6.2.6 裂隙发育是红黏土的重要特性,故红黏土的抗剪强度应采用三轴试验。红黏土有收缩特性,收缩再浸水(复水)时又有不同的性质,故必要时可做收缩试验和复浸水试验。6.2.7 红黏土承载力的确定方法,原则上与一般土并无不同。应特别注意的是红黏土裂隙的影响以及裂隙发展和复浸水可能使其承载力下降。考虑到各种不利的临空边界条牛,尽可能选用
22、符合实际的测试方法。过去积累的确定红黏土承载力的地区性成熟经验,应予充分利用。6.2.8 地裂是红黏土地区的一种特有的现象。地裂规模不等,长可达数百米,深可延伸至地表下数米,所经之处地面建筑无一不受损坏。故评价时应建议建筑物绕避地裂。红黏土中基础埋深的确定可能面临矛盾。从充分利用硬层,减轻下卧软层的压力而言,宜尽量浅埋;但从避免地面不利因素影响而言,又必须深于大气影响急剧层的深度。评价时应充分权衡利弊,提出适当的建议。如果采用天然地基难以解决上述矛盾,则宜放弃天然地基,改用桩基。第四章6.3软土6.3.1 天然孔隙比大于或等于1.O,且天然含水量大于液限的细粒土应判定为软土,包括淤泥、淤泥质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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