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女劳动教养管理所监控安防信息化系统二期工程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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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AH-G20120768AH女劳动教养管理所监控安防信息化系统二期工程项目招标文件AH政府采购中心第一部分招标书3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二、投标人须知4三、合同条款前附表17四、合同条款18五、合同格式26六、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28七、合同特殊条款34八、货物需求一览表35A4950第二部分投标书一、投标函格式51,、)F53三、供货及投标报价表54四、零件配件表55五、规格响应表56六、供货及投标技术方案57七、资格证明文件58第一部分招标书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内容1项目名称:AH女劳动教养管理所监控安防信息化系统二期工程项目项目编号:AH-G201207682买方:AH女劳动
2、教养管理所买方地址:集中采购机构:AH政府采购中心地址: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投标保证金数额:5000元;缴纳时间:2012年11月1日17时前(以银行受理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天内保持有效。5投标有效期:开标后30天。6投标书递交至:AH财政厅综合服务楼6楼开标室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1月16日上午9:00时整。投标书接收人:7开标时间:2012年11月16日上午9:00时整。开标地点:AH财政厅综合服务楼6楼开标室。8交货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9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10签订合同地点:AH财政厅综合服务楼502室。11重要注意
3、事项: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货物需求一览表”、“技术要求”。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资金来源1.1买方已筹集了一笔可靠资金,用于支付“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序号1所列的项目采购的费用。根据AH省级政府采购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出资方已将本项目委托给AH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中心)进行招标采购。2、本次招标方式及投标人资质要求2.1 本次招标采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3规定的招标方式。2.2 凡符合招标公告中资质要求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均可参加投标。3、投标费用3.1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中心在任何情
4、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构成4.1 招标文件包括:第一章一、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二、投标人须知三、合同条款前附表四、合同条款五、合同格式六、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七、合同特殊条款八、货物需求一览表九、技术要求第二章一、投标函格式二、开标一览表三、供货及投标报价表四、零件、配件表五、规格响应表六、注意事项七、供货及投标技术方案八、资格证明文件九、提醒事项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没有满足招标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招标文件的澄清5.1 投标人有权要求政府采购中心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澄清。5.2 投标
5、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中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如传真、信件、电报等)通知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中心对在此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且需要做出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刊登在“AH政府采购网”上,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6、招标文件的修改6.1 在某些情况下,政府采购中心可能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6.2 政府采购中心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说明函的形式刊登在“AH政府采购网”上,说明函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6.3 为使投标人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或由于其他原因,政府采购中心可以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如果作出延长投标截止日期的决定,政府采购中心将以说明函的形
6、式刊登在“AH政府采购网”上。(三)投标书的编制7、投标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 投标人的投标书、以及投标人与政府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须使用中文。7.2 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投标书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书构成8.1 投标书应包括第4.1条第二章中所包括的全部内容。8.2 投标人必须对其投标书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书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8.3 投标人不得在未征得政府采购中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对招标文件的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进行修改。否则,其投标书在评标时有可能被认为是未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而中止对其作进一步的评审。9、投标
7、报价9.1 投标书的投标报价表上应清楚地标明投标人拟提供货物的名称、生产厂家、数量、单价和总价。每一包(或组)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9.2 投标报价表上货物的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9.3 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安装、调试和培训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中有特殊规定的除外)。10、投标货币10.1 投标须以人民币报价。11、证明投标人合格的资格文件10.2 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应包括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质证明文件。10.3 投标人所提供的关键货物如果不是自己制造的,投标
8、人应取得生产厂家正式授权,或者取得总经销机构的授权。有一般经销商授权的,则经销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家或总经销机构给自己的授权等相关证明(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中有特殊规定的除外)。10.4 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生产、技术、服务和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能力。10.5 由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组成的联营体进行投标(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中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时,应满足以下要求:(1)联营体应签订联合投标的协议,并指定其中的一个成员作为投标人,其他联营体成员应授予该主办人代表联营体任何成员和全体成员承担责任。此协议或授权书应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联营体投标人应能全权处理投标过程
9、中的有关问题。一旦联营体中标,联营体投标人应负责合同的全面实施,包括合同款项的收付。(3)联营体的每一成员均应在投标书中提交11.1至11.3节要求的资质证明文件。12、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12.1 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证明货物、辅助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12.2 为使所采购的关键性货物正常、连续地使用,投标人应提供关键性货物正常使用期间所需的完整的零配件、特种工具等清单,以及它们的货源及现行价格(见投标书表五“零件、配件表此价格不包括在总报价中。12.3 投标人应注意:招标文件在技术要求中指出的工艺、材料、设备,参照
10、的商标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可以在投标中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本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中有特殊规定的除外)。13、投标保证金13.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政府采购中心和买方的利益在因投标人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14.2条规定的条件从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获得补偿。13.2 投标保证金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1)转帐;(2)电汇。13.3 在开标时,对于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前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政府采购中心将视其为未做出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13.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照第15条
11、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经投标人同意的延长投标有效期期满后三十天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3.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按第29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第28条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后予以退还,不计利息。13.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人将不得要求政府采购中心退还其投标保证金:A.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B.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做到下面任何一条:(a)根据第29条规定签订合同;(b)根据第28条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C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证明的,包括资质证明、授权证明、业绩证明、检验检测报告、银行资信证明等。14、投标有效期14.1 投标有效期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
12、5中有明确的规定。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14.2 在特殊情况下,政府采购中心可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采用书面形式如传真、信件或电报等。投标人可以拒绝政府采购中心的这种要求而不失去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书。第13条的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继续有效。15、投标书份数和签署15.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9规定份数的投标书。每份投标书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必须一致;若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15.2 投标书
13、的正本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正确签署。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证书”附在投标书上。投标书正本的每一页都应由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15.3 投标书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能进入复审。(四)投标书的递交16、投标书的密封和标记16.1 投标人应将投标书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分别用包装袋封装,即正本单独装在一个密封袋中,所有的副本再装在一个或几个密封袋中,且在封皮的右上角标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这些“正本”和“副本”再封装在一个密封袋中。16.2 内外层密封袋均应:(八
14、)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明的地址发至政府采购中心;(B)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所投包组、正本或副本及“请勿在年月日上午时分(开标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7的规定)之前启封”的字样。16.3 投标人应在内外密封袋上写明自己名称和地址,以便其投标文件晚于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政府采购中心时,能原封退回。17、迟交的投标书17.1政府采购中心将拒绝迟交的标书并原封退回。18.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后,可以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书。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政府采购中心。18.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按第16条的规定进行密封、
15、标记和发送。(五)开标与评标19、开标19.1 政府采购中心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或竞争性谈判),投标人可委派代表参加;若为竞争性谈判,投标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派其授权代表参加。19.2 开标前,先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若为竞争性谈判,则不公开唱标。19.3 唱标的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以及政府采购中心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投标人如对原投标价提供折扣,则只有在开标时唱出,评标时才予以考虑。19.4 政府采购中心将做开
16、标记录,记录的内容应包括开标时宣读的全部内容。20、评标20.1 开标会结束后,评标随即开始。20.2 评标工作由为该项目专门组织的、由五人以上单数组成的评标委员会(简称评委会)进行。20.3 评委会按先初审、后复审的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20.4 在初审阶段,属于下列情况的投标书将不得进入复审阶段:(1)未足额提交投标保证金,或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未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2)投标书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的;(3)投标书编排混乱、且擅自修改招标文件格式化文件的;(4)未能满足招标邀请书(公告)或招标文件要求资质条件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能进入复审的相关要求。2
17、0.5 在复审阶段,评委会将采用打分法,从经济、技术、资信服务三个方面按开标前确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书进行评审。采取百分制计分。(1)经济上的评审,主要是评审投标人的现场交货价格,该价格包括货物的生产成本、运输费用、保险费用、运输和保管过程中发生的合理损耗费用、国家对供应商征收的各种税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和相关的服务费用等。在对进入复审的所有投标人进行经济(投标报价)得分核算时,实行进入复审的投标人最低投标价得满分的规定,其他投标人经济(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进入复审的某一投标人经济(即投标报价)得分=进入复审的最低报价该投标人投标报价X该项目(包)经济所占的百分比。(2)技术上的评审
18、,主要是审查投标书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响应程度。这除了要评审规格响应表外,如招标文件有要求,评委会还将评审投标技术方案等。(3)资信服务上的评审,主要是针对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等进行评审,以确定投标人承担本项目信誉、经验方面的能力,以及所提供货物与服务的正当性、可靠性等。20.6 在复审阶段,评委会还需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和数量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2)如果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当小数点有明显的错误时,评委会将以总价为准,
19、并修正其单价。20.7 评委会将允许投标人修改其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名次相应排列。20.8 如为竞争性谈判,评委会在评标时将分别与各投标人就其产品的质量、服务、价格进行协商、谈判。其后,评委会根据协商的结果,综合评价各投标人的协商谈判后的承诺,排出拟授标人的名单。21.1为有助于对投标书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委会可分别要求投标人对投标书中含义不清的内容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须以书面形式,但投标价格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22、评标过程的保密性22.1 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与标书审查、澄清、评价、比
20、较以及授标建议等方面的情况,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22.2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如向评委会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政府采购中心将记录其不良行为。(六)授予合同23、合同的授予23.1 评委会将评标情况写出评标报告提交项目招标领导小组,对进入复审阶段(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其序号值之和的低高排出第一中标人、第二中标人、第三中标人等拟授标的先后顺序。23.2 评标报告经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并在“AH政府采购网”公示无异议后,在政府采购中心的主持下,买方与第一中标人(卖方)签订合同。24、买方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24.1买方在授予合同时,在征得出
21、资方同意的情况下,有权对“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采购货物和服务的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25、否决所有投标和重新招标25.1如评委会认为所有投标书均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可以否决所有的投标,经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批准,政府采购中心将宣布本次招标无效,并重新组织招标。26、招标结果通知书26.1在投标有效期满之前,采购中心将招标结果刊登在“AH政府采购网”上公示,公示期满足后签订合同。27、履约保证金27.1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按照合同规定向采购中心提交“合同条款前附表”中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27.2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可以是银行转账或现金。28、签订合同28.1 中标人应按招标结果通知
22、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和见证方签订合同。28.2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第28条的规定去做,政府采购中心将取消该授标,该中标人不得要求政府采购中心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经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政府采购中心可将合同授予第二中标人,或重新招标。(七)投标人须知的补充与修改29、未尽事宜1.1 1如以上投标人须知不能满足项目的要求,其具体的补充与修改内容见“投标人须知补充事项”。三、合同条款前附表序号内容1付款人:AH财政厅2付款条件:采购项目完成后,由买方通过“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上传验收报告、发票原件等信息。经财政部门审核后,由买方按申报的资金支付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
23、价款。3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向政府采购中心提交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转账或电汇)。四、合同条款1.定义本合同条款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应支付给卖方的价款。(2)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仪表、备件、工具、手册和其他技术资料及其他材料。(3)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技术支持,如安装、调试、维修、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4)工程施工: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与货物安装相关的房屋改造、装修等。2 .技术规格2.1 卖方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技术规格、工程施工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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