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住宿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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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住宿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公寓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是校园文 化建设的重要阵地。坚持“以学生为本”的理念,创建“整洁、 舒适、安全、和谐、文明”的公寓环境。第二条学校对学生公寓资源实行统一调配与管理,各职能 部门分工负责、各尽其职、齐抓共管。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我校所有在校生。第二章分则第一节住宿调配第四条根据我校实际,在籍学生按照“本科、高职、中 职”的标准进行调配。第五条 收费标准以XX职业技术学院收费管理办法为准。第六条住宿调配原则实行“分区管理、统一分配”的原则,根据学校实际,按学 院、年级划分住宿区域,各学院自主调配。第二节住宿管理第七条入住申请1、根据学
2、校XX职业技术学院收费管理办法标准,由财务部门统一收取费用。2、学生住宿实行“先缴费后住宿”原则。学生到所在学院 出示住宿交费凭证,由学院填写新生住宿通知单,学生持新 生住宿通知单到公寓管理员办理入住。特殊情况不能按期交 费者,应由学校有关部门书面批准,方可办理入住。3、走读生如学期中途需住宿的,可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 同意后,到财务部门办理交费手续,持缴费单到总务处办理入 住手续。第八条退寝申请住宿学生因实习、毕业离校、入伍等原因不能在校内居住 的,需离校前一周,到所在学院领取住宿学生退寝交验单(见 附件),经所在学院、学生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办理退寝手续。1、因故退学、休学、入伍等情况,及时
3、办理退寝,持学校 有关证明,按XX职业技术学院收费管理办法规定,财务部 门返还相应住宿费用。2、毕业离校的,以宿舍为单位,由寝室长或本宿舍拟最后 离校的学生(以下称学生代表)持所在学院证明填写住宿学生 退寝交验单,到所住公寓管理员处办理退寝交验手续。3、办理退寝交验手续时,公寓管理员与学生代表共同到拟 退宿舍,查验房间内空调、公共设施、家具物品使用情况,核实 电费缴纳情况,如实记入交验单。查验完毕,管理员和学生代表 须在交验单上签字。交验单作为学生办理毕业离校手续时总务 处审核凭证。4、宿舍内公共设施及家具物品如有丢失或人为损坏等情况, 责任人须按原价赔偿;无法确认具体责任人的,由该寝室的学
4、生共同赔偿。5、学生退寝离校时,应将宿舍卫生打扫干净,并将个人物 品整理好在一周内搬离公寓,遗留物品将按弃物处理。6、退寝时,须将宿舍钥匙交公寓管理员。7、学生不得擅自退寝。凡未履行退寝手续擅自离校的,由 学生所在学院予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第九条住宿调整1、住宿学生不得私自调整宿舍和床位,如确需调整宿舍的, 由本人提出申请,说明调寝理由,经辅导员(班主任)同意后报 所在学院批准,领取住宿学生调寝交验单,到所住公寓区处 办理调寝交验手续。2、调寝学生须结清原宿舍应缴纳的电费份额,所使用的家 具物品完好无损,如实记入交验单,管理员和学生须在交验单 上签字。交验单作为学生办理调寝手续时总务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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