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汇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发文机关,上海证券交所发布日期,生效日期,时效性,现行有效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Tag内容描述:
1、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汇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2、发文机关,上海证券交所发布日期,生效日期,时效性,现行有效文号,上证发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号重大资产重组,年修订,的通知上证发号各市场参与人,为了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的决策部署。
3、第六号定期报告为方便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公司编制和披露定期报告,推动上市公司进一步提高定期报告信息披露质量,本所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本所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南。本指南归纳了定期报告的编制与披露业务要求,涵盖了与定期报告密切相关的重。
4、关于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号转板的公告,修订,发文机关,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日期,生效日期,时效性,现行有效文号,北证公告,号北证公告,号为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高质量建设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意见要求,指导上市公司稳妥有序推进转板。
5、附件2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规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披露,引导上市公司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本所起草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6、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2023年2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函,2023,520号,各市场参与人,为深入推进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进一步规范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为,提高科创板信息披露服务水平,上。
7、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业务办理,2023年2月修订,的通知,上证函,2023,519号,各市场参与人,为做好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工作,进一步规范主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业务办理流程,提高信息披露。
8、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7号转板指引要点要点一,引导上市公司稳妥启动转板指引规定,有转板意愿的上市公司,应当从实现长远健康发展,切实回报投资者出发,审慎评估自身是否符合转板条件,并选聘具有良好执业质量的保荐机构,稳妥启动,推进转。
9、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1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信息披露,引导上市公司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
10、本模板适用于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北交所上市公司可参考使用。关于1X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XX师报字20第号X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审计了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公司20XX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X。
11、发文机关,北京证券交易所发布日期,2023,02,17生效日期,2023,02,17时效性,现行有效文号,北证公告202325号关于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优先股业务办理指南第1号一发行与挂牌的公告北证公告,2023,25号。
12、减持新规学习笔记2024年4月12日,中国证监会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制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办法,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法律位阶提升至部门规章,将其中规范董监高减持的相关要求移至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
13、附件2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为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中国证监会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或本所,新一。
14、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就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信息披露工作评价,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上证公告,2023,27号,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5,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15、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2023年2月修订,为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主板上市公司各项业务办理行为,建立简明清晰,高效易行的指南体系,明确业务办理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16、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业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修订提示公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于2022年7月29日正式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业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主要修订内容包。
17、提示:本模板适用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及科创板上市公司关于1X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XX师报字20第号X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公司20XX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18、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一纪律处分实施标准,试行,的公告,北证公告,2022,46号,为推进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公开和透明度建设,引导和规范市场主体行为,切实维向护证券市场秩序,本所制定了北京证券交易所。
19、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一一停复牌,2023修订,发文机关,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日期,2023,08,25生效日期,2023,08,25时效性,现行有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6号一停复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上。
20、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通知深证上2022731号各市场参与人:为落实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上市与挂牌转股赎回回售信息披露等相关业务,根。